献县吕智杰:我的父亲吕二强之征地建设家属院
征地建设家属院
为解决水利局科技人员和老干部的住房问题,父亲1982年初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建水利局家属院。随即水利局于1982年3月12日和5月20日两次行文呈请县政府,经县长办公会研究,由王勇夫副县长通知水利局,同意建房26间,自筹资金,地皮由本单位协调解决。
当时,父亲考虑家属院的位置既要建在县城,又要离单位较近,方便上班。经过实地考察,决定在西关征地。父亲把西关支部书记戈国兴叫到水利局商量征地事宜。戈国兴非常支持,他说“吕部长,你单位征地选在西关,是西关的荣幸,具体地点你自己选,你选哪块地都行。群众工作我去做,没问题。”父亲做什么事总是先考虑群众利益,决定不占用农田耕地。他和吴野渡经过多次勘察,选中了西关西北边,被群众称为“望天猴”的废弃地块,面积6.3亩。又经县领导赵步恩、杨峰、王勇夫三位同志查看现场,确定了建设家属院的位置。水利局按当时地价一次付清了西关征地款。
建房工程交给了城关建筑队,当年6月份开工,8月份建成。共建住房26间,造价38201元,平均每间住房1470元,资金来源是承包石油建20座桥的结余款。本着节约资金的原则,建房用的檩条都是用钢筋水泥做的预制件。
新房落成,水利局的十户科技人员和老干部入住,住房占地仅用了征地的西半部。父亲考虑水利局还有部分干部职工没分配到住房,在适当机会在东半部分的地皮上再建家属住房,分给没有住房的干部职工。
房子分配后,有人向县革委告状,父亲直接找到纪委书记张寅甫、副书记王晨光,说明建房的理由、程序、资金来源。并说:“如果有问题,我作为局长负全责,接受组织的调查和处理。”纪委经过调查了解情况后确认:建房合理合法,没有问题。父亲离休后,水利局又在东半部的空地上盖起家属房,安置了七户干部职工,水利局家属院共安置干部职工十七户。那时水利局工作人员少,有的干部职工在财政上分了房,家属院基本上满足了局内人员居住的需要,到现在有的已经居住了两代人。
编者简介
赵志忠,笔名赵刚,号国学守望者,1973年4月生,河北省献县淮镇人。作品发表于《诗刊》《中华诗词》《中华辞赋》等。中国作家协会《诗刊·子曰诗社》社员,诗词中国·中华诗词网2017年度优秀通讯员,采风网2017年度十大新闻奖获得者,河北省诗词协会会员,河北省采风学会会员,河北省沧州市诗词楹联学会副秘书长,沧州市新联会常务理事,沧州市作家协会会员,《沧州骄子》编委,《诗眼看世界》创始人,采风网沧州站站长,献县知联会理事,献县新联会副会长、秘书长,沧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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