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鲁士18世纪对华贸易银币初探

外国贸易银币大量流入中国,始于16世纪欧洲诸国海上对华贸易兴起之时,即我国明朝中叶。至清朝康雍乾时期,随着海上贸易的发展以及中国高利率的吸引,外国银币在我国更加通行。《皇朝文献通考》卷16《钱币考》中记载:“陈近海之地,多行使洋钱,其银皆范为钱式,来自西南二洋。约有数等,……,闽粤之大,称为番银,或称为花边银。凡荷兰、佛兰机诸国商船所载,每以数千万之计。”。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中认为外国在华流通贸易币达数十种之多①,相关的论述及著作亦较多,但其中德意志的普鲁士在18世纪中叶首次与中国贸易往来时,曾专门铸造过一种有中国人肖像的贸易银币,因其铸造和存世量少,而早期中德贸易影响又较小,长期为人忽视。本文拟对此贸易币及相关问题做一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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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及英国等欧洲诸国相继开拓对华海上贸易航线时,德意志还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文化、经济落后,神圣罗马帝国内部纠纷频仍,邦国间贸易壁垒重重,更何谈对外贸易。至17世纪中下叶,东北部的勃兰登堡-普鲁士在大选候腓特烈-威廉(Kurfürst Friedrich Willhelm,1640~1688)治下逐渐崛起,推行重商主义,开始重视对外贸易,这一时期成立了“布兰登堡非洲贸易公司”,对西非沿岸开展贸易,此后普鲁士亦有过多次尝试,想仿照荷英等国成立自己的东印度公司,和亚洲诸国通商。几经周折,终于在1751年腓特烈二世(Friedridch II. von Preußen,1712-1786,1740-1786年在位)时代在北德东弗里斯兰的埃姆登(Emden)成立了“普鲁士王家亚洲公司”(以下简称“亚洲公司”),开始筹划对华贸易[图1]。此公司的成立、运作过程及衰退,余文堂先生《中德早期贸易关系》一书中有详细而精彩的论述,这里不多赘言。

亚洲公司成立的时代,中国对欧洲货物需求甚少,而茶叶、丝绸等商品在欧洲则大受欢迎,加之中国政府禁止金银币出境,因此对华贸易需要大量白银作购货之用。此外,18世纪50年代,亚洲的银价比欧洲要高,在中国购货用白银支付,又可多出22%的利润②,因此对华使用贸易银币,是新成立的亚洲公司的不二选择。普鲁士此时在货币总监格劳曼(Johann Philipp Graumann,1690-1762)推动下刚开始货币改革,处于由旧的帝国塔勒(Reichstaler)向新的普鲁士塔勒(Preussischer Taler)的转变中,而此前又没有如荷兰的“马剑”、葡萄牙的“十字币”、西班牙的“双柱”等那样较为成熟的贸易货币,因此铸造专门的对华贸易银币,成为亚洲公司初始筹备的一项重要内容。

1751年7月16日,隶属公司董事会的宫廷参事约翰-弗里德里希-施密德(Johann Friedrich Schmid)在法兰克福上书腓特烈二世,建议铸造精良的大型塔勒币,这样在亚洲或许会被当成西属皮阿斯特、英国克朗或荷兰杜加通一类的贸易币,易被当地接受并流通。他具体提出,铸币的白银由亚洲公司提供,可以铸造10,000-20,000枚塔勒银币,上面应有国王的头像和纹章,面值为1、1/2和1/4塔勒,纯度为14罗特,7-1/2枚币重1马克③。而有记载的另一名董事则提出,鉴于荷兰的杜加通正逐渐取代西属皮阿斯特,成为东亚最常用的贸易币,建议仿照杜加通铸造银币,硬币的一面为有公司纹章的双头鹰图案④。但是这样的银币图案和吕贝克及汉堡的塔勒相似,此两地的银币已在印度被禁用,因此这一建议的做法存在不小风险。

汇总并权衡各种意见后,普王腓特烈二世决定,新贸易币的面值既非塔勒,也非杜加通,而是重量较轻的皮阿斯特,即又被称为比索(Peso)或8里亚尔(8 Real)的西属大型银币,币面要有公司的图案和纹章,在奥利希(Aurich)铸造⑤。此事责成货币总监格劳曼和弗里斯兰议会主席兼公司总裁兰茨(Lenz)商讨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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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铸造出来的皮阿斯特贸易银币,最早在1798年出版的著作《东弗里斯兰史》中即有较详细的描述⑥。银币的正面是腓特烈二世中年半身胸像,身着戎装,外披鼬皮大衣,下有黑鹰勋章(普鲁士最高级别勋章)及大写字母JC. M.,这是钱币雕模师约翰·克里斯蒂安·马梅(Johann Christian Marmé)名字的首字母缩写,他1735-1757年服务于普鲁士的克里夫(Cleve)铸币厂;外围有环绕文字FRIDERICUS BORUSSORUM REX(意为“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反面上方是普鲁士鹰,下方依次是亚洲公司的三桅船图案盾徽和一个巴洛克风格的框架,内有组合字母KPACVE,即亚洲公司(Königlich Preußisch-Asiatische Compagnie von Emden)的首字母缩写,两边分别站立一野人和一中国人;下方的绶带上有拉丁文CONFIDENTIA IN DEO ET VIGILANTIA(意为“信仰上帝,提高警惕”);环绕文字REGIA BORUSS: SOCIETAS ASIAT: EMBDAE(意为“埃姆登普鲁士王家亚洲公司”)。

普鲁士对华贸易皮阿斯特,柏林国家博物馆钱币收藏室收藏,经其同意使用此钱币图片。币重27.29g,直径40mm。

1752年2月15日,亚洲公司的第一艘贸易船——普鲁士国王号从埃姆登出发驶往中国。船上带的货物并不多,随船有价值约216000塔勒的皮阿斯特硬币⑦,用于在中国购买货物。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皮阿斯特硬币并非21600枚,而是价值相当于这个数目的塔勒币;另外也并非所有的皮阿斯特币都是普鲁士铸造的,此次和以后数次亚洲公司的对华贸易,为了筹备现金,都曾用西里西亚产的亚麻布等商品交换西班牙的皮阿斯特使用⑧。

据余文堂先生研究,郭廷以著《近代中国史》及费浩斯(Rudolf Vierhaus)著《专制主义时代的德国,1648-1763》(Deutschland im Zeitalter Absolutismus, 1648-1763)曾分别提到18世纪二、三十年代可能有普鲁士商船到达广东,但至今未发现有其它史料支持⑨,故这里仍认为1752年普鲁士国王号商船来粤,是德商首次来华直接贸易之始,比首艘美国商船“中国皇后号”来华还早32年。此枚特殊的皮阿斯特,即见证了中德首次直接贸易交流。

1752年8月底,普鲁士国王号抵达中国广州,在当地停留四个半月后回航,于1753年7月返抵埃姆登港,随即拍出自中国购回的茶叶、瓷器、香料、丝织品等货物,获利颇丰。但普鲁士商人在广州期间,如何使用出这些皮阿斯特,现在不得而知。官方及民间的中文文献目前尚未发现有提及。此时广州对外贸易,收入外国银元时还是按照成色换算成中国的两来计算价值的,不同地区及不同时期两的标准略有出入⑩。德文方面,目前仅知的是兰茨给国王的报告中提到,“皮阿斯特在广州很快找对了路子,其纯度和含银量被认为非常之好。”(11)。如非谬语,可以推想此币在广州推行使用是比较顺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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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此枚皮阿斯特的雕模师马梅供职于克里夫铸币厂,因此虽然一手史料表明腓特烈二世要求在奥利希铸造此币,但早期的钱币学家施罗特尔(Friedrich von Schrötter)仍认为此币铸于克里夫。颇有影响力的达文波特德国钱币目录亦采用这一观点(12)。然而根据奥利希铸币厂账目记载,1754年9、10、11三个月尚欠亚洲公司3345帝国塔勒9格罗森6芬尼(13),因此有学者推测,此笔债务最可能是由亚洲公司提供白银给奥利希铸币厂铸造皮阿斯特后的余款(14)。而德意志铸币史上,硬币模具的雕刻地和使用地不同的情况并不少见,如著名的“皇帝古尔蒂纳”(Kaiserguldiner),就是模具1511年制于蒂罗尔的哈尔,1517年才在安特卫普投入使用。因此较为合理的解释是,此皮阿斯特贸易币的模具由克里夫铸币厂的马梅制作,银币遵国王命令在奥利希铸币厂铸造。这一说法现在也为柏林国家博物馆钱币收藏室采信。

至于铸造时间,奥利希铸币厂自1749年9月停止铸币,随后格劳曼对铸币厂进行整改重组,至1751年12月重新具备生产能力(15)。1749年9月以前亚洲公司尚未成立,而1752年2月15日普鲁士国王号携带此币出航,因此其铸造时间应该在1751年12月至1752年2月初之间。由于奥利希铸币厂从1752年开始为国内铸造的流通硬币,币面都有代表铸币厂的D字母标志,而此枚皮阿斯特没有,所以它很可能是奥利希铸币厂在收归国家管理后铸造的第一批银币,推测最可能开始铸造于1751年12月。

银币的规制,如按照公司董事施密德建议的那样为塔勒,7-1/2枚币重1马克,纯度14罗特(16),则此币应该重31.18g,含纯银27.283g,和现存实物相差较大,面值亦不符。西班牙及西属的皮阿斯特,规定重量长期是27.5g,1728年以后规定纯度为14罗特9-3/4格令,即纯银含量不足25g,而实际的含银量更低一些。格劳曼在1572年的一封信中谈到,普鲁士的皮阿斯特的纯度不高于14罗特9格令(17),因此普鲁士应当还是按照西班牙皮阿斯特为模版铸造的此币,实际纯度稍有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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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知普鲁士皮阿斯特仅雕刻了一个模具,所存实物也只有相应的一个版别,这批铸币仅用于第一次对华贸易,此后未再铸造及使用,少数留存至今多有明显的磨损痕迹,表明确实进入过流通。但如果真如兰茨所言,此币在广州使用顺利,为什么没有继续铸造?原因现在不得而知。笔者分析可能有如下几条:

首先普鲁士自身白银资源有限,不如萨克森、布伦瑞克等邦国那样占有丰富的银矿,更不如西班牙一般有美洲供应巨额白银,而此时格劳曼货币改革刚刚开始,国内亦需要大量白银用于铸币,因此经过初次的贸易尝试后,直接用商品交换西属皮阿斯特,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

其次,普鲁士对外贸易处于起步阶段,尚未稳定和成熟,此后亚洲公司亦因种种原因很快衰退,所以现在看来,确实没有必要花较大精力去铸造专门针对中国的贸易银币,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当时的普鲁士和传统海洋贸易强国如荷兰、西班牙、英国等的明显差距。

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硬币上的中国人图案对于中国人来说太不寻常(18)。细究中国人的形象,长袍宽袖,说是清朝商人装扮,不如说更接近明代服饰,也许雕模师马梅未见过中国人,只根据当时欧洲有限的资料雕刻出此图案。因此不能排除这种可能,即此币类似明朝人的图案在广州清政府当局那里遇到一些麻烦,导致此后此币未再生产使用。

这枚皮阿斯特虽然昙花一现,却是近代以来中德首次海上贸易往来的见证。早期中欧文化及经济交流史上,中德往来并不占有重要地位。普鲁士国王号到达广州的1752年,即乾隆17年,来广州的外国船只共25艘(19),其中英国船只最多,而普鲁士仅有1艘。1752年和1753年,广州海关税收分别是502769和514818两(20),普鲁士在其中所占比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普鲁士铸贸易皮阿斯特,当是少之又少,湮没在大量外国银币中,或民间消耗,或回炉重新熔铸,留存至今甚为罕见,所以此枚皮阿斯特的重要性不在于经济史价值,其历史象征意义更值得浓墨重彩。

另外,此币也是中国人的具象首次出现在欧洲钱币上,人像虽然没有特指,只是一个笼统的形象,但从那时起至今,欧洲货币上的中国人身影都屈指可数。币面的中国人腋下夹着丝绸,背后是瓷器和捆好的箱子——可以理解为是一箱茶叶——这三样东西正是当时中国输出欧洲的主要商品。这种指向性非常明确的图案,有力诠释了此枚钱币对华贸易的功用和贸易的主要内容。

综上所述,普鲁士对华贸易皮阿斯特,大约1751年12月至1752年2月之间铸造于北德的奥利希,规制大致模仿西班牙皮阿斯特,仅用于亚洲公司第一次海上对华贸易。它是第一枚有中国人像的欧洲铸币,是崛起中的普鲁士在重商主义背景下,积极拓展国际贸易空间的历史产物,亦是中德近代贸易往来之滥觞的见证。虽然此币铸量不多,存世更少,但无论是在德国相对不多的贸易币中,还是在庞大的外国在华流通币家族中,都应当具有独特的地位。

注释:

①彭信威著,《中国货币史》,第577-57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12月版。

②Friedrich v. Schrötter. Das Preussische Münzwesen im 18. Jahrhundert, Münzgeschichtlicher Teil, Zweiter Band. Berlin. 1908, p. 246.

③同②,p. 245. Bericht des Hofrats Joh. Friedr. Schmidt, Frankfurt a. M., 16. Juli 1751. R. XIII, 1.

④同②,p. 246. Projekt eines im ost- und westindischen Handel Erfahrenen, o. D. R. XIII, 1.

⑤同②,p. 246.

⑥Tileman Dothias Wiarda. Ostfriesische Geschichte. Bd. Von 1734 bis 1758. Aurich. 1798, pp. 370-371.

⑦Dr. H. Berger. Überseeische Handelsbestrebungen und koloniale Pläne unter Friedrich dem Grossen. Leipzig. 1899, pp. 121-122. 附录No.10. Abrechnung in der General-Versammlung der Directeurs in Emden. (Rep. 96.423. C.)

⑧Viktor Ring. Asatische Handlungscompagnien Friedrichs des Grossen. Berlin. 1890, pp.209-211.

⑨余文堂著,《中德早期贸易关系》,第38-41页,稻禾出版社,1995年3月版。

⑩马士著,区宗华等译,《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 1635-1834》,第67-68页,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

(11)同⑧, p. 58.

(12)John S. Davenport. German Talers 1700-1800. Galesburg. 1958, p. 262.

(13)同②,p. 515.

(14 )Anton Kappelhoff. “Zum Piaster Friedrichs des Grossen für die ‘Asiatische Handlungs-Compagnie’ in Emden”, in Berliner Numismatische Zeitschrift, Nr. 29, 1969, p. 115.

(15)同② p. 244.

(16)罗特(Lot)是早期表示纯度的概念,现在已基本不用。1罗特表示纯银含量占币重的1/16,即6.25%含银量,16罗特理论上是100%纯银。1罗特等于18格令。

(17)同②,p. 475.

(18)同(14),p. 114.

(19)梁廷柟等著,《粤海关志》(影印本),第1784页,文海出版社,1975年。

(20)同(19),第703-704页。

北德意志地图及局部放大。普鲁士王家亚洲公司成立于北德的耶姆登(Emden),对华贸易皮阿斯特铸造于其东北不远处的奥利希(Aurich)。经余文堂先生同意,摘自其著作《中德早期贸易关系》(1995年稻禾出版社)第16页图。

(本文刊于《中国钱币》杂志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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