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已是最后一世
下过雨了,而头顶仍旧闪耀着明澈的阳光。我低下头看时,地面是湿的,那种湿蓦地让我想起了远在天边的家乡,我那遥远的北方,这种湿,恰似冬日化雪之后的那种,一般模样。
当然知道味觉是有记忆的,地下车库的夜市里闻到孜然粒的味道,就如同回到了家乡大排档撸串儿,恰如偶遇一棵槐树开花,就立刻回到了熏熏然的五月天。可我不知道这视觉也有如此的记忆,仅仅是天光下薄薄的水印而已,就从奥克兰的冬天跳跃到了大唐山的冬天,这种跃迁真让我猝不及防。想家吗?我也配!
从来不喜欢做一个想家的人。小时候读诗,最是嘲笑就是台湾的一班人马,余光中,洛夫,纪弦,痖弦,郑愁予,呃,这么熟!?好吧,我承认我收藏了一本《台湾诗人十二家》。少年时候可不喜欢乡愁啊,邮票啊,你在那头就在那头安生好了,干卿底事?那时候我只想远走,走得越远越好。那个时候矮大紧还没说过诗跟远方的辩证关系呢,我已经急不可耐地一次次逃走了。每个假期之前都是我密谋逃离的时刻,我去了东北,南方,西北,采取了各种模式,最成功的一次是只身骑着自行车往西安跑,每天骑行百余里,待回家时已经面目全非,颜色如同巧克力制作的玛芬,不留心看是辨识不清眉眼的。少年不识愁滋味,自把那驿动当作浪漫,倒是把家当作一个客栈了。
潘德明的兰铃自行车一直斜立在我的脑袋里,如蛆附骨,挥之不去,我相信那是一次诅咒,出走,或者远离,都是放弃,是无法面对操心费力的生活吧,旅行仅仅就是一个借口。承认这一点其实对我一点也不难,难的却是无从改变的驱动,就像把光盘放进光驱它就自动安装了,你根本不用做任何选择。出游,逃开,或者浪迹天涯,这都没有区别。很多年之前,我向生活认过怂了,我承认自己什么也不是,我选择了妥协,去做一个顺服的好孩子,不再愤怒,不去尝试各种没用的折腾,我焚烧了所有的日记,纷飞的黑色纸片如同垂死的蝴蝶把整个楼道的人都熏毛了,人家陈慧琳是烧掉日记准备重新来过,而是我准备向生活投降的一个仪式。谁知道原来仍旧只是一次诈降而已,好孩子不是自己想做就做得成的,一次密咒是可以被封印起来,冰冻起来,但是它只是暂时地平静,野蛮生长只待时日。
一次次把自己弹射出去,终于,已经甩到了几乎世界的尽头,再走几步,就是企鹅的地盘了,可是那诅咒仍旧无休止地纠缠着让人无法安静下来,会走路的花,会跑步的树?我承认失败了还不行?能不能让我安静地在恬淡的风中享受余生?
静有静的苦,动有动的恸,对于某些人来说,生活永远就没有完美的形态,即便连幻象都没有。你说世界当然不完美,我说错,我的难过在于连想象都无法达成完美,你知道虚空的含义吗?你真的未必,我羡慕你,羡慕你现世的欢喜。
不要再有未来了,我只想把这一世,过成最后一世,如此而已。
今天,南岛暴雪,我即将再次启程,去寻找那也许根本不存在的意义,祝我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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