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碑刻】麻池村“遵示勒碑”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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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示勒碑”碑(向家舟摄于2020年12月27日)
位于湖北长阳都镇湾镇麻池村五组(原下村村)碑垴古路边一天然岩石上。刻立于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闰七月初五日,距今177年历史。碑为青石质,五镶碑,散水顶。碑体通高168厘米,通宽100厘米,通厚30厘米。主碑高142厘米,宽64厘米,厚15厘米。碑面虽风化,但全文可辨。主碑额题“遵示勒碑”四大字。正文14行,满行37字,正书,为时任长阳代理知县俞相炳(甘肃皋兰县人,宜昌府经历)代表长阳县衙作出的在梅山、下村一带(安德乡五、九甲)严禁随意放牧及打击强讨恶索、强砍树木行为的告谕。碑拓片及释文如下:
△“遵示勒碑”碑拓片(向家舟拓并摄于2020年12月27日)
遵示勒碑
代理湖北宜昌府长阳县正堂、加五级纪录五次俞,为出示严禁事。
据梅山五、九甲绅士田钦远、吕大钊,乡保田国科、张大烈,子民魏大科、田世顺、魏正贵、田奂远、田世芝、田开应、田国璜、田世廷、田世理、田世璜、张大荣、张大善、田高远、田斌远、魏大进等禀称:缘生民等境内,田地瘠薄,岩多土少,统计四十余家,穷民居多,富户无几。苦因本年自入夏以来,久旱不雨,其有田内所种水旱包谷、禾苗,概行枯槁。即或目下得降甘霖,并无颗粒收获,以致穷户人家口嗷嗷,男妇莫不啼哭悲伤。为今之际,必须另行播种麦粮,方可接济转思。近有一等富户之家,喂有猪马牛羊,并不为防守,任意纵放田内,践食禾苗。更有外来强壮乞丐,强讨恶索。又有无聊之徒,三五群成,强砍树木。种种不法,大为地方之害。生民等因公起见,理合公恳示禁等情。
据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该地军民人户知悉:嗣后尔等各家所喂猪马牛羊,务须各宜防守,毋得任意纵放、践食禾苗。自示之后,倘敢故违不遵,以及乞丐强讨恶索及强砍树木,许该地绅耆、乡保及受害之人立即赴县指名具禀。以凭严挐究惩,决不姑宽。各宜禀遵毋违。特示。
公议禁止六畜:东蚂蝗坳,西杨二坳,北高家坪,南土地岭。
右仰通知。
大清道光二十三年润七月初五日示。
碑文中的“四十余家”,指的是纳粮户数。此碑文既是清代长阳地方法治实录,也是长阳气象及畜牧业等方面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