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赠送孙女3套房不被赡养反被起诉:我的房子,你凭什么住进来
文/海盗君(谢绝抄袭)
标题:奶奶赠送孙女3套房不被赡养反被起诉:我的房子,你凭什么住进来
中国人有句老话,养儿防老。
孝道一直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然而“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重情重义的人,也有很多薄情寡义之辈。
不孝之人,不分男女老幼。
苏州一名老人就深刻地体验了一把,好在她还留了点“后手”,不至于沦落到流落街头、晚景凄惨。
老人名叫陆奶奶,而给她“上了一课”的则是她的亲孙女李某。
陆奶奶的儿子不在了,3年前陆奶奶拆迁分得3套房产,陆奶奶是个有子女心的人,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她把三套房子全部都给了孙女。
不过,老人赠送房子也不是没有条件,她和孙女做了一个约定。
约定中,孙女需将其中的一个小户安置房提供给老人居住,同时承担赡养义务。
这本来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就算陆奶奶没有房子,孙女也有赡养的义务,更何况她还给了3套房子。
说句不好听的,这种情况下,孙女照顾奶奶已经不算是义务,而是“拿钱办事”了。
只要照顾一下亲奶奶就能拿3套房产,没有比这更赚钱的“买卖”了,如果陆奶奶有几个孙女的话,这几个孙女为抢着表孝心可能都要打起来。
然而,孙女小李并没有珍惜这个福分:拿到拆迁房后,她从未探望和照顾过老人。
陆奶奶住进了最小的安置房,可是因为年事已高,孙女又不来探望,陆奶奶一个人住非常不便,她决定搬到养老院里去住。
不过,养老院收费不菲,老人虽然有退休金,但是一个月的退休金不够支付一个月的养老院收费。
无奈之下,老人将这个小套出租,用房租来贴补养老院费用。
这原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没想到孙女却觉得奶奶这是侵占了自己的利益。
孙女认为这个房子是她的,老人根本就无权出租房屋,她不仅阻挠租客租住,要租客将租金给她,还将奶奶和租客给起诉了。
幸好该起诉被法院驳回了!
赠送房子之后,孙女的一件件做法彻底寒了陆奶奶的心,她决定反起诉:要求撤销对孙女的老宅拆迁份额赠与。
在法庭上,孙女辩称自己并非一次也没看过奶奶,她在奶奶生病的时候去看过,在奶奶不生病的时候也是看过的。
被问及最近一次是什么时候看望奶奶时,孙女表示是过年的时候。
今年都快到年底了,等于她这一年都没去看望过年迈的奶奶,然而经过调查,孙女的这一说法也很快被推翻。
因为疫情的原因,到养老院探望需要做登记,可是登记本上一个李某的名字也没有。
不仅如此,在老人生病时,孙女没出过医药费,也没有进行照顾。
老人赠送房产是有附加条件的,可是孙女作为受赠人,她没有按照要求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最终法院支持了老人的孙松,将赠与撤销,老人重新拿回了“傍身房子”。
因为自己的不孝和自私,孙女到头来一场空,三套房只是梦一场。
老人有3套房子,还有养老金,已经远超大部分老人,根本不需要子女花钱养,与其说是要子女养老,其实不过是让子孙多来看看老人,陪老人说说话罢了。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孙女还“蠢事做绝”,连装都不愿意装。
也许孙女以为房子到手就是板上钉钉的了,殊不知,捐赠的东西原来还可以收回。
这一波,孙女并不冤,甚至可以说是“大快人心”。
陆奶奶的遭遇也提醒了很多老人:人心不可预测,凡事要留一手,养儿防老不如钞票防老,捏在手上的才是自己的,可以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晚辈看到“有甜头”说不定还能孝顺点。
可一旦全给出去了,彻底没有了“利用价值”,那就难说了。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呢?你认为法院的判决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