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与酒
一
今天,讲一个故事,故事里,有药,也有酒。
首先声明,本故事无关古龙,更无关鸿茅,它仅仅是一个故事,或许会关乎点风月,但也仅此而已。
故事讲的是魏晋时代。
魏晋时期,天下大乱。
有多乱呢,在中国历史上当排第一。
翻阅葛剑雄主编的《中国人口史》:东汉鼎盛时期中国人口已达5000万,三国纷争,被杀死的加饿死的,超过4000万。几十年间能活下来的,也就七八百万人,乱到如曹操这样的奸雄也无法收拾局面。
到了晋朝,更乱。如果说三国的战争,基本上是以国的名义来火拼,那么到了晋朝的“八王之乱”,已经没有“国”这个概念了,以家为单位,家族内部残杀开始了。在天下最大的司马家族里,堂兄弟叔伯,亲兄弟互相杀,这一打,就是16年,伏尸百万,流血漂橹。
还不算完,北边外族也来了,匈奴人来了,鲜卑人来了,羯、羌、氐都来了,这五个少数民族,今日你称王,明日我登基,今日你征伐,明日我讨逆,“千里无烟爨之气,华夏无冠带之人”,“白骨横野”,“僵尸蔽地”,好一片潇煞景象也。
流离失所,朝不保夕,苦难的人民……似乎生命随时可以终止。
二
或许见惯了生死,又或许悟透了生死,魏晋这一代人,却活出了魏晋的风骨。
1927年鲁迅先生在广州有过一次著名的演讲,,讲了一系列人物故事,听起来都很励志,也实是在用生命为后世人熬制那迷人的鸡汤。
那个演讲的题目叫——《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魏晋风骨,魏晋风度,无外乎——文章、药、酒。
有酒、有药,才有好文章,才有了魏晋风骨,才有了魏晋风度。
酒是穿肠毒药,酒也可以化解千古愁,前人曰: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后人曰:斗酒诗千篇。
三
故事首先从一个叫阮籍的酒鬼开始。
司马昭当权以后,第一个想到的是阮籍,阮籍在竹林七贤里面有很高的威望。
司马昭开出了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条件,甚至是普通人梦寐以求的:做儿女亲家,想让阮藉的女儿嫁给司马炎为妻,攀上这门亲,就意味着下半辈子的荣华富贵。
可阮籍拒绝了司马昭。他也知道,这样做定会惹来杀身之祸。于是阮籍使出了看家本领——喝酒,大醉。
说亲的络绎不绝,阮籍酩酊大醉,这场面就十分尴尬了。定亲团只好回去报告司马昭,却也无可奈何,也只好作罢。
但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不久,司马昭让阮籍写一封让魏帝退位的谏书成,则骂名千古,不成,则抗令不遵。
想要算计你,有的是法子。
阮籍刚开始还是老办法,喝酒,大醉。但司马昭放出狠话,说不写就杀了他。阮籍也知,这次是再不能蒙混过关了,便借醉泼墨,挥毫而就。
我醉了,我写了,我不知道我写的是什么!
据说,阮籍经常三五好友到酒馆里小酌几杯,话说这酒馆的老板娘长得貌美如花,阮籍经常喝醉,每次总喝醉了就睡在老板娘柜台后面的床板子子上,彻夜不醒。
于是流言四起,骂阮籍不守礼法,贪杯好色,怎么配得上名士的称号。
可阮籍呢?依然继续喝他的酒,写他的诗,“薄帷鉴明月,清风吹我襟”。我自与酒为乐,礼法与我何干。
四
竹林七贤里,其实嵇康的名气比阮籍还大。
嵇康是官二代,自幼博览群书,人又长得帅,娶了曹操家的孙女为妻。
对,成也曹氏子孙,败也曹氏之婿。
司马氏专权,嵇康远离官场,逃避尘事。但他知道司马氏是不会放过他的,这是他的命,逃不掉。
在这种高压之下,嵇康学会了放弃,学会了潇洒——什么规矩、传统啊,都不要了,人活着就是快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喝酒、吟诗、弹琴、嗑药,醉生梦死。
是嗑药。在魏晋时期,嗑药成风。药名叫五石散,由五种石头研制而成,据说服用之后人会产生飘飘然的灵感。当然,这种药还有一个必备的辅助剂——酒,并且酒必须是热酒。
五
据说,害死嵇康的是钟会。
钟会本是著名书法家钟繇的二儿子,在他还没出名的时候,就跟嵇康结下了梁子。
说钟会写了一本书叫《四本论》,想让嵇康点评。又害怕嵇康看不上,在墙外把书扔了进去,然后……然后跑了。
后来钟会在司马家做官越来越大,就去找嵇康询问此事。结果呢,嵇康根本不理他,继续在家门口的大树下打铁。
钟会无奈,只好悻悻离开。
临走时,嵇康问:“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
钟会答:“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
后来,钟会写了一份奏折:“康有贤名,若不能用,绝不能留……”
据说,司马昭对嵇康仍然是心有怜惜的。他对钟会说,杀他那天,如果天下名士聚集闹事,就赶紧把他给我杀了,如果没人来呢,就先留他一命吧。
结果这一天,三千大学生在菜市口等着嵇康。
赴刑场的路很短,天阴得怕人。
临刑前,嵇康神色自若,他叫人取来一把琴,弹奏起千古名曲《广陵散》。一刹那,悲怆激越的乐声充塞于天地之间,闻者无不失声痛哭。曲终,嵇康叹息一声说:“袁孝尼曾请学此曲,我没有传授给他,《广陵散》于今绝矣!”
六
而要说到喝酒,怎能不提到陶渊明。
“采菊东萃取下,悠然见南山”,“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不为五斗米折腰”这些名句,千年以来脍炙人口。他一定对官场毫无兴趣吧。
错,陶渊明一生五入仕途,但以他的洒脱个性,怎可能万事如意:从二十九岁当州祭酒开始,给桓玄当过军幕,为刘裕镇军参军,给刘敬宣当参军,最后在41岁时还当了彭泽县令才高气傲,注定了陶渊明不可能长期游离在社会底层里同流合污。
何以解忧,唯有高粱。
据说,陶渊明任彭泽县令期间,将自己的三百亩公田,全部都种上了高粱,种高粱,是因为高粱酒。
陶渊明一生写过许多跟饮酒相关的诗,“泛此忘忧物,远我遗世情。一觞虽独进,杯尽壶自倾”;“但恨多谬误,君当恕醉人”。可见,酒不仅抚慰了他不得志的心灵,更是让他借此避免被当权者祸害,与阮籍等人的想法一脉相承。
看来无论喝酒还是嗑药,有放纵的无奈,更多的却是一种自我保护。不愿同污,只好装醉,麻痹敌人的同时,也麻痹自己的精神。
一个时代的无奈,成就了一代人的风流。
风流,或因酒而起,或因药而起,可终究,风流却无关酒与药。
风度,只因为那个时代,也只属于那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