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汉松:我国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的4大问题与4个对策
来源:E20水网固废网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供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从发展现状来看,城乡供水水质标准统一是未来发展的一大趋势,这给我国农村供水带来了挑战。由此,作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有效途径之一,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成为行业普遍关注的话题。
10月29日,在由枞阳县人民政府、E20环境平台联合主办,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以“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主题的研讨会上,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处长张汉松通过远程连线的方式,为与会嘉宾分享了“我国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等话题。
张汉松指出,我国农村供水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正在向第四个阶段迈进:
第一个阶段,建国初期的三十年,从1950年到1979年:这一阶段重点是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实行防病改水。结合灌溉工程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以工代赈和适当补助支持。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的25年,从1980年到2004年:这一阶段加速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问题。80年代安排了人蓄饮水专款。90年代,正式纳入国家规划实施。2000-2005年,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困难。
第三个阶段,从2005年到现在: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阶段,开展了大规模的工程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
第四个阶段,从2021年开始:这一阶段属于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阶段。
农村集中供水率高,但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率偏低
张汉松指出,截至2019年底,我国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7%,自来水普及率82%。单看这些数值比例是比较高的,但是在全国1000多处农村供水工程中, 千吨万人及城市管网延伸工程仅1.83万处,服务的人口仅占供水总人口的51%。除了这些千吨万人以上的工程,大多数工程还是中小型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各省区农村供水规模化人口比例情况
从我国各省区农村供水规模化人口的比例情况可以将其分为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江苏的农村供水规模化人口比例是最高的,所占比例达到99.4%,基本实现了城乡一体化供水。
第二梯队,如安徽、新疆、浙江、湖北等地,农村供水规模化人口比例都在70%以上。
第三梯队,如西藏、东北地区、西南地区,农村供水规模化人口比例相对比较低,在这些地区,大量农村供水工程都是中小工程或分散工程。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底,农户所在自然村通公路、通电、通电话,以及能接收有线电视信号、已通宽带等的基础设施比例都在95%以上。仅有两项偏低:农村所在自然村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仅是65.3%;而只有53.5%的行政村完成或部分完成集中改厕。从这个数据看,我国农村集中供水率虽然高,但是经过集中净化、消毒处理的自来水比例还是偏低的。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2017年底,全球有75.5亿人,其中发达国家农村地区的管道供水比例超过了95%,欠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均在60%以下。我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在发展中国家处于领先水平。2015年底,已经超过了75%的发展中国家,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
我国农村供水发展应实行两步走战略
张汉松指出,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城乡供水水质标准统一是大趋势,这给我国农村供水带来了挑战。
目前,国家卫建委正在组织修订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从长远来看,要取消万人以下集中和分散供水工程部分水质标准的放宽限制规定,同时要制定饮用水水质监测与评价指南。
水利部开展了《农村供水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目前已经有初步成果,从长远来看,我国农村供水的发展与国家现代化进程相协调。
国家现代化进程是按照“十九大”提出来的分两步走战略:2035年,国家初步实现现代化;2050年,实现国家现代化强国。
因此我国农村供水发展也应实行两步走战略:
从2020年起,用三个五年计划,到2035年基本实现城乡供水均等化目标,即初步实现农村供水现代化,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从2035年起,再用三个五年计划,到2050年,全面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实现农村供水的现代化。
全国多个省市陆续行动起来
张汉松指出,从我们对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定义中,可以明确的是:城乡供水一体化体现在“三个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核心是标准的统一和全覆盖。
我国多个省市也已经陆续开展了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工作:2018年底,江苏全省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江西在“十一五”期间就启动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由省水投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管理;2020年7月,河南启动了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试点工程,选择21个县市作为试点;河北省在南水北调受水区结合地下水压采,通过地表水水源置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福建省力度最大,利用地方专项债券,推进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总投资大概为537亿元;宁夏拟以黄河水为主要水源,以泾河水和当地地下水为补充水源,以重点供水工程为依托,前期形成八大供水片区,静态总投资195亿元。
张汉松重点介绍了宁夏正在实施的“互联网+城乡供水”有关情况。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宁夏以“互联网+”为手段,全面提升城乡供水的科技化、智慧化、现代化水平,推进全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保障工程长效运行,确保居民喝上“放心水”。
“十四五”期间,我国农村供水面临新的发展形势
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对农村供水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村庄及人口布局变化、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农村改厕,还有农村产业的发展要求提高供水能力和保障水平。
二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逐步提升现行标准,包括水量,人均用水定额和水质的达标率。
张汉松认为,目前我国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还不相适应,在供水保障程度、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管体制机制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方面亟待提升和加强。从长远来看,城乡供水一体化是农村供水发展的方向。
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十四五” 及今后一段时间,农村供水要按照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要求,以市县为单元,把农村供水纳入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按照三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构建农村供水良性发展格局。
东部地区和有条件的中西部地区要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通过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和重点供水工程,促进城乡供水同质量、同标准、同保障、同服务;其他不具备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条件的地区,要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因地制宜,注重中小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发展,持续提升供水保障水平。
根据我国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实践和经验总结,张汉松认为,目前我国城乡供水一体化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四个主要问题:
1、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投资需求大,据初步估计,“十四五”期间需求应该在8000—10000亿左右。但目前部分地方政府还没有将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投入力度明显不足。
2、体制机制不顺,城市和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分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管理,部门协调难度大。从目前来看,中央层面的协调机制还比较畅通,省一级就存在困难,而且关键在市县,目前以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县市中,大多数县市由水利部门负责,少部分由城建部门负责,就是把农村供水移交给城建部门。
3、农村供水规模小、用水量小,水价低,收缴率低,难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4、法制建设滞后,长期制约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难以有效解决。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城乡安全供水立法工作,强调通过立法明确各利益相关方职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制约城乡供水健康发展。
为了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2050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张汉松指出,要从三个方面做到转变:
首先要推动发展观念转变。从农村供水低水平、全覆盖到高质量发展转变;
其次,推动政府政策转变,完善政策措施。从重点支持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到鼓励、引导、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转变;
第三,推动规划思路的转变。从城乡分割、单打独斗,到城乡一体整体规划转变。
以三大转变为基础,具体可以总结出四方面的实施对策:
1、建立稳定持续投入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建议国家和省级加大对城乡供水一体化支持力度。初步估算,按县域为单元,城乡供水工程建设至少需要3到5亿,建议中央和省提供30%的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用该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并鼓励地方使用地方债券和国家政策性银行长期优惠贷款来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
2、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市县明确由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央层面要通过立法或出台指导意见,明确部门管理职责。
3、做好顶层设计,编制好城乡供水发展规划,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核心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规划要全覆盖。工程建设应与地方乡村振兴规划相协调。以提高乡镇和人口聚集村庄的供水保障水平为重点。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梯次发展布局,有序推进各类村庄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同时要强调,不同的村庄要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
4、建立农村供水合理的水价和财政补贴机制,确保工程长效运行。首先科学测算供水成本,合理定价;配套完善计量设施,创新技术手段,提升水费收缴率;通过中央补助资金的引领带动,全面落实各级财政补贴农村饮水工程维护养护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