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发展改革决策咨询课题公开遴选承担单位公告(2021年度第五批)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1. 美丽苏州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5)
主要内容:对照《美丽江苏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5)》总体要求和重点目标,结合苏州市各部门“十四五”专项规划,聚焦“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分析美丽苏州建设现实基础、面临形势和问题短板,以优化空间布局为基础,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支撑,紧扣美丽宜居城市和美丽田园乡村建设两大抓手,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展现新时代“人间天堂”之美,提出美丽苏州建设的目标愿景、指标体系、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确保省规划内容在苏州有具体案例,在重点工作上苏州有落实担当,为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美丽苏州建设提供行动纲领。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
经费预算:28万左右
2.苏州市“十四五”时期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展望调研报告
主要内容:
①总结回顾“十三五”时期苏州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变化情况,新旧动能转换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等;
②展望“十四五”期间苏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发展情况,分析国家重大战略包括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碳达峰”等政策、产业前沿要求或趋势,提出如何塑造固定资产投资发展空间、产业分布、投资质效等;
③对各县级市(区)“十四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发展情况分别预测与评估。
④提出总结和政策建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发展预测的相关结论、存在的短板不足及问题、相关政策建议。
完成时间:2021年11月
经费预算:15万左右
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苏州或与苏州类似城市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苏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17:00。 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苏州市发展改革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苏州发展改革决策咨询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课题申报书》)。 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课题申报书》须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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