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VS今日油条,应该投资而不是投诉

文丨张是之
「今日油条」竟然被今日头条给起诉了,真不知道今日头条的法务部门怎么想的,肯定没跟公关部门沟通过吧。
当你看到下面这张图片的时候,你的第一感觉是什么?
我虽然不怎么用头条系的产品,但不可否认它是成功的,市场份额和业绩也逐年攀升,今日头条的 logo 设计我还是有印象的。
但坦白讲,我的第一感受是觉得这个小店很有创意,就算是蹭这个互联网公司的大名,也蹭的恰如其分。
今日油条,关心你的才是好油条,加上这个广告板的设计,让知道的人会心一笑。
而对于不知道什么是今日头条的人呢?可能对「今日油条」这样的字眼基本无感,不过这恐怕也说不上是对今日头条的冒犯。
总之从一个普通人的直观感受来看,要么觉得好玩,要么没什么感觉,唯独不会有感觉到什么不妥的地方。
但两个因素决定了今日头条要起诉今日油条,其一是普通人变成了今日油条公司的法务人员或者某个法务部门的主管,其二则是我们长期对保护知识产权中商标权的大力宣传取得了成效。
更重要的其实是第二个原因,法律法条对这个问题的态度让人们误以为商标上「傍大牌」就是一种侵权,然后才会诉诸法律采取行动制止这种侵权行为。
有所谓的知识产权专家认为,大量有争议商标流入市场,给商业秩序带来不利影响,乃至引发社会问题。
我倒是很想知道,今日头条一家作为一家知名互联网公司,一个路边卖油条的小店取个近似的名字,使用相似的底色搭配,卖的还是跟互联网不搭边的油条,怎么就侵权了?
「今日」是非常常见的常用词,「头条」和「油条」也都是常见词,为什么「今日头条」可以有,「今日油条」就不可以?
即使法院判决今日头条胜诉,逻辑上也说不过去。
如果这样就侵权的逻辑成立,那么很多脱口秀的谐音梗恐怕都不能随便使用。
真是,说你侵权一纸诉状的事,举证没有侵权却要费劲口舌。
今日油条这个公司申请了今日面条、饼多多、快手抓饼、明日油条等16个商标。
花式搭便车,跨界傍名牌,我个人认为一点问题都没有。
消费者的认可最关键,消费者进来是吃油条的,关你头条什么事呢?
这个公司负责人对媒体的回应也很坦诚,「(他自己)天天刷今日头条App,是忠实用户,‘傍大牌’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该公司还发布「公开信」,称要以头条为榜样,立志成为老百姓喜爱的早餐品牌。
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开庭公告显示,今日头条所属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已将「今日油条」告上法庭。
这个官司对今日头条来说没什么,顶多是出点钱和时间把官司打赢的事。而且根据以往的判决来看,胜诉几率还很大。
但对于今年5月刚刚注册成立的小企业来说,这也许就是一场生死之战。
赢了官司对今日头条来说没什么大的收益,而消费者们却因此失去了吃今日油条的机会。
仅仅是因为名称和广告牌的接近,就要做出如此的惩罚,怎么看都没有赢家。
也有人认为「傍名牌」是一种不劳而获的「搭便车」行为,很显然,油条是人家自己炸的,店铺也是人家自己租的,不劳而获的说法不知从何而来。
消费者购买的主要原因还是油条好不好吃,而不是你叫不叫「今日油条」。
更有律师竟然建议,要司法加大惩罚力度、让侵权者倾家荡产,还要商标行政部门加强审核。
加大惩罚、倾家荡产,我们是不是要从坚实的逻辑上确认下到底有没有侵权?
确实有侵权行为发生,法律的作用当然是维护受害者正当权益。
但如果某些法律的逻辑有问题,很有可能的结果就是没有受害者却制造出了受害者。
其实对于今日头条来说,起诉今日油条是最差的处理方法,赢了也没有什么好处,就这么一个小公司小店面,还给人留下以大欺小的印象。
不偏不倚的办法是置之不理,你做你的头条,人家卖人家的油条,井水不犯河水,人家也对你构不成竞争。
而更好的办法,今日头条完全可以实地考察下这家公司的油条质量到底怎么样,如果真的干净又好吃的话,投资部门拿出一部分钱来投资一下,帮助这样一个有创意的、有想法的小店快速崛起。
假如这个小店真的在今日头条的助力之下,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和小目标,让更多人吃上了好油条,这也不失为一桩美谈。
但很可惜,在知识产权法的迷雾笼罩之下,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法条上的侵权,而不是逻辑上的更多可能性。

题图:Agnes Lawrence Pelton,Awake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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