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城区物业监管权限下放基层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对小区物业进行监管,关键在基层。眼下,本市就正式决定,从下个月也就是2021年元月1号起,将城区物业行业监管权限下放到基层,街道、社区今后就有了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管的权利。
目前,本市主城区共有2555个住宅小区,物业公司317家,对物业监管的权限主要集中在市级部门。随着城区面积越来越大、小区越来越多,再加上对物业的监管必须实行常态化,街道和社区对所辖小区的情况更加了解,监管物业公司更加直接和方便。因此,本市前不久制订的深化城市社区治理改革方案提出,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物业服务监管机制,将相关职能由市级分别下放至城区、街道和社区。
市住建局副局长李德明介绍,深化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改革,就是要用改革的手段和创新的办法,加快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快形成以党建引领的多元共治格局,积极建起党建引领下社区治理的物业服务管理新体系。
据了解,市住建局下放城区物业行业政务服务及监管事项清单,共有19项,其中城区住建局承接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业委会备案、维修资金的使用初审和续筹等7项,街道承接的有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组织和指导业主成立大会等8项;社区承接的是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考评;指导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调处物业服务矛盾纠纷;参与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测评4项。
从2021年1月1日起,这些下放的事项分别由区、街道和社区正式承接、受理。届时,物业公司服务的好坏,街道和社区的评价将至关重要,甚至会成为是否选聘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关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管权限下放,让监管重心下沉到街道、社区,将促进管理进社区、执法进小区,推进物业行业提升服务水平。
李德明表示,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从群众最盼望、最迫切的要求做起,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把社区治理改革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市住建局下放城区物业行业政务服务及监管事项清单
区住建局: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物业区域划分备案;业主委员会备案;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初审及续筹;开展物业项目服务质量测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监管;
街道(乡镇):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应当公示的信息、禁止事项的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处理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投诉;组织和指导业主成立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并办理相关备案;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物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参与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测评;
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考评;指导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调处物业服务矛盾纠纷;参与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测评。
全媒体首席记者:唐兰刚
编辑:李丹琰 | 校对: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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