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2021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后享受哪些待遇?
一、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患者在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依据医院等级和缴费档次确定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二、大病保险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完成后,自付(扣除统筹外消费)超过1.2万的医疗金额,实行分段报销。1.2万元(含)到10万元支付比例为60%;10万元(含)到20万元支付比例为 65%;20万元(含)到30万元支付比例为70%;30万元以上支付比例为75%;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三、意外伤害报销
参保人因非工伤、第三人造成的意外伤害住院费用,定点医疗机构严格审核后,填写《潍坊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审核表》,定点医疗机构或经办机构上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调查审核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
对恶性肿瘤放化疗、冠心病等48种特殊慢性病,经当地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可在选择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
五、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报销
对于高血压、糖尿病不符合门诊慢性病条件的居民参保人员,可以办理“两病”。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二级医院门诊报销起付线100元。支付比例为:低档缴费的报销50%,高档缴费的报销60%。一个医疗年度医保基金每人最高报销限额高血压300元、糖尿病4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报销525元。
六、普通门诊报销
居民普通门诊实行定点签约诊疗制度,普通门诊签约期、改签期和医保缴费时间一致,自次年起生效;新生儿参保后可随时签约。次年不变更不再续签,若变更再续签。参保人在签约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每人每次报销50%, 一个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50元。
七、生育医疗报销
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住院医疗费用纳入报销,实行定额结算,每人800元;因生育引发疾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报销。
八、异地就医报销
1.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就医备案人员:按我市报销比例、就医地目录结算,直接报销出院。
2.办理异地转院就医备案人员:统筹范围内个人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我市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报销。
3.办理异地发生急诊急救就医备案人员:统筹范围内个人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我市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报销。
4.办理无原因自行外出异地就医备案人员:统筹范围内个人先自付30%,剩余部分按我市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报销。
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7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特药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以上为2021年度居民医保政策,如有变动,以上级医保部门文件为准。
来源:高密医保局
【来源:高密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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