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炉效应”对集团管理实践的启示

“火炉效应”是现代经典的管理理论之一。所谓“火炉效应”,就是把“火炉”烧得红红的,放在那里,本身并不会主动烫人,但只要有人敢于触摸,它就必烫无疑,不会顾及触摸者的身份,人人平等,谁摸烫谁,而且立即处罚,没有下不为例。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每个人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价值取向良莠不齐,那么怎样才能作到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呢?在现代企业管理实践中,规章制度的约束与企业文化的匡扶是最有效的方法。

近年来,新海连集团、新海诚集团致力于用制度管事,用文化管心,推动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构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与文化体系,提高现代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

同时,部分员工依然存在着“下不为例”甚至“法外开恩”的思想,我认为这不可取。如果默许,久而久之,制度与文化变成了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束之高阁。殊不知“下不为例”、“法外开恩”是造成企业制度化建设无法有效推进、企业文化无法保持先进性的重要因素,可谓贻患无穷。“制度管事”,贵在执行!“文化管心”,贵在自觉!怎样才能做到执行与自觉呢,我认为“火炉效应”的理论有很强的启示作用:

启示一:预先的警示性。火炉的熊熊火苗,告诫旁人不能轻易触碰和跨越。制度或文化就是规范,也应具有警示作用。集团在制定制度或塑造文化时,要注重广泛讨论、达成共识;在制度与文化执行过程中,要注重教育和提醒,使员工熟知制度的条款与文化的内涵,全面掌握其内在要求,明白违反制度与文化的危害性、严重性,让员工筑好“防火墙”,远离“烫火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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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二:惩戒的及时性。碰到热炉时,立即就被灼伤。执行制度与文化一定要坚决果断。惩处必须在错误行为发生后立即进行,决不拖泥带水,以便达到及时改正错误行为的目的。违反制度与文化的行为与处罚之间间隔时间过长,就不能收到好的罚戒、教育作用。

启示三:惩罚的必然性。如果你去触碰火炉,你必然会被灼伤,不管你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员工。在制度与文化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刑不上大夫”,谁违反了制度,都会受到相应的惩戒。也不会这次碰了会灼伤,下次就不会灼伤。不会伴随着时间、地点的改变而改变。

正如“火炉效应”的启示,通过预先的警示性、惩戒的及时性、惩罚的必然性,使集团的每个人明确知晓违反制度与文化将受到的惩罚,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从而充分发挥制度与文化的警示、规范、约束作用,推进制度与文化的创新、完善和执行,不断夯实基础管理、优化运行机制,形成健全的长效机制,促使每一项制度与文化落地生根、发挥实效。

(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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