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工作措施 扎实推进“双控”机制建设 河北经济日报·数字报
□ 姜立新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简称“双控”机制建设)列为改革重点,《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为开展“双控”机制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法律保障。当前乃至今后,抓好“双控”机制建设势在必行。
科学组织研判。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全面建成制度健全、职责明晰、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双控”机制,形成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全面辨识管控、隐患及时排查整改、主体责任自觉落实”的工作模式,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切实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实基础。
把准问题症结。认识上有偏差。对开展风险分级管控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对关口前移的内涵理解不透,对“管安全生产就是管风险”的管控理念树的不牢,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逻辑关系把握不准;宣传培训不深入。对“双控”建设宣传培训不到位,工作仍停留在会议、讲话、文件上,强基固本抓落实未真正步入正轨;行政执法未跟进。有些部门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没有将“双控”机制建设落实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内容。
注重宣传引导。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采取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微信微博、挂标语、印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双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做到“全面知法、熟练用法、严格守法、严肃执法”。同时,对“双控”机制建设过程中各类工作方案、通知、督导检查等资料要建立专项档案备查,发生事故的要倒查责任。
坚持以点带面。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选择基础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采取派驻工作队、定期指导等方式全程指导试点工作;定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学习观摩会,全面推广试点经验。
强推自查自改。要突出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对本地区及各行业领域动员部署情况进行自查自改,对没有参加动员部署会议的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补课”,确保“双控”机制建设层层发动到位。对推而不动的行业部门要坚决通报,对推而不动的企业要纳入失信“黑名单”。
加强执法推动。要把“双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的企业,要加大执法频次、顶格处罚。要通过专项执法、观摩执法和执法现场会等放大执法效果,实现“执法一家、触动一片”,倒逼企业按照进度安排推进工作。
强化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做到全体动员、全员培训、全员落实。在搞好技术支撑和服务的同时,多传经验、多教方法,绝不可越俎代庖搞大包大揽,防止“双控”机制建设空转。要建立倒查制度,凡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一律倒查“双控”机制建设落实情况,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作者系承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