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流失查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是指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占用者、出资者、管理者,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那么国有资产流失查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呢?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什么是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入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的表现形式
1、应当进行国有资产评估时,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任意压低评估值。
2、在进行国有产权转让和处置国有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时,违反规定,无偿或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转让给非全民单位或者个人。
3、在实行承包、租赁时,违反规定,低价发包或租赁。
4、在企业改制时,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
5、在财务管理中,非法侵占国有资产。
6、在行使企业经营权时,滥用经营权,侵占国家所有者权益。
7、在股份制企业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损害国有股权益和中方权益。
8、在行使出资权、监督管理权时,由于违反规定,非法干预企业经营权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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