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递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的指导意见 2024-07-30 12:56:49 办案大全 今天 本文大概2000字阅读需要2分钟号外本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高检发办字〔2017〕7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构建权责明晰、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现就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应当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坚持遵循司法规律和符合检察工作特点相结合,坚持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与保证检察长对司法办案工作的领导相统一,立足不同层级人民检察院的职能和定位,科学界定人民检察院内部司法办案权限。二、检察官权力清单由省级人民检察院制定。省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不同层级人民检察院的职能,对辖区内三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司法办案权限分别作出规定。三、检察官权力清单应当以明确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办案事项决定权为主要内容。办案职责、非办案业务、操作性及事务性工作以及司法责任等内容原则上不列入权力清单。四、现阶段,检察官权力清单应当以具体列明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各自的办案事项决定权为宜。对实践中可能出现决定权限不明的,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行使,也可以由本院检察长根据情况以书面指令形式委托检察官行使。五、检察官权力清单中检察官决定事项范围要根据不同层级人民检察院办案职责、不同业务类别的性质和特点,综合考虑对当事人权利、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影响程度,承办案件的重大、复杂、疑难程度等因素予以确定。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地(市)级人民检察院的一般刑事诉讼案件中多数办案事项决定权应当委托检察官行使,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办案事项决定权可以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行使。诉讼监督案件中以人民检察院名义提出(提请)抗诉、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检察建议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行使;以人民检察院名义提出终结审查、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权,可以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行使,也可以委托检察官行使。六、检察官承办案件的办案事项决定权由检察长(副检察长)行使的,检察官提出处理意见供检察长(副检察长)参考,由检察长(副检察长)作出决定并负责。检察官职权范围内决定事项,由独任检察官或主任检察官依职权作出决定,检察长(副检察长)不再审批,但检察长(副检察长)可依照《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行使审核权。七、以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属检察官职权范围内决定事项或不涉及办案事项决定权的,可以由检察官签发。对检察官职权范围内决定的某类案件的办案事项,检察长(副检察长)可以书面指令等形式要求检察官在签发法律文书前送请审核。对检察官职权范围内决定的具体案件,检察长(副检察长)也可以要求检察官在签发法律文书前送请审核。八、检察官应当在检察官权力清单确定的职权范围内独立作出决定。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人民检察院层级及案件类型,在检察官权力清单中明确业务部门负责人是否审核检察官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基层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权原则上应当严格限制并逐步取消。省级人民检察院和地(市)级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保留。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案件,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可以要求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复核或补充相关材料,但不得直接改变检察官意见或要求检察官改变意见。业务部门负责人与检察官处理意见不一致时,可以召集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也可以将审核意见连同检察官处理意见一并报检察长(副检察长)审查或决定。召集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的,应当同时报送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情况。九、在固定设置的检察官办案组中,组内检察官可以作为独任检察官承办案件,在检察官权力清单确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独立作出决定。主任检察官对组内检察官作为独任检察官承办的案件不行使办案事项决定权,也不行使审核权。十、检察官助理辅助检察官办理案件,可以在检察官指导下履行除《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检察官须亲自承担及检察官权力清单确定的办案事项决定权之外的办案职责。检察官助理可以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但不得以人民检察院名义单独出席案件的法庭审理。检察官助理辅助检察官办理案件的,要在案卷材料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全程留痕。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28日 赞 (0) 相关推荐 明确保障检察官调查取证!这份《办案规则》到底怎么说? 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强化公益检察保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公布<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通报制定出台<办案规则>的有关 ... 司法责任追究怎么干?答案在这里 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对司法责任追究范围.追究程序和责任认定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该条例是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开展司法责任追究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 ... 南京市人社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新就业形态下餐饮网约配送员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就规范“外卖骑手”的劳动用工、保障其合法劳动权益提出18条指导意见,2021年5月01日起试行 本网评论员 何应洋 日前,南京市人社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新就业形态下餐饮网约配送员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就规范餐饮网约配送员("外卖骑手") ... 江苏省《关于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的指导意见》要点解读 汇业评论 comment ﹀ ﹀ ﹀ 2021年5月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的指导意见>苏政传发(2021)9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加强 ... 《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现就<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的指导意见>解读如下. 一.关于门诊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一)保障范围.保障范围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费用(含一般诊疗费),家庭医 ...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最全解读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规"),并设置过渡期为<指导意见>发 ... 中国炎症性肠病丨影像检查及报告规范专家指导意见 ↓往期相关内容链接: 急性小肠病变丨CT表现 小肠肠壁增厚丨CT小肠造影征象和诊断 综述丨CT小肠成像在克罗恩病的研究进展 综述丨炎症性肠病的CT与MRI研究及进展 感谢大家对熊猫的关注和支持! 你的 ... 【指南·规范·建议】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基层诊治管理专家指导意见(2019年) 一.概述 糖尿病周围神经病(diabetic peripheral neuropathy,DPN)是糖尿病最常见的慢性并发症之一.目前,国际上统一将DPN定义为'在排除其他原因的情况下,糖尿病患者出现 ... 《DCM 生态市场行为规范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DCM 生态上线至今已取得阶段性的成绩,这份成绩属于 DCM 国际俱乐部的全 体成员.俗话说:"创业难守业更难",为了守住这份胜利果实,继续把 DCM 生态 事业做大做强,凝聚人心 ... 浙江嵊州:“权力清单”给小微权力戴上紧箍 "参与村庄环境整治,技术工种补贴每天250元,小工130元,打扫卫生100元--"近日,在浙江嵊州市贵门乡贵门村的会议室里,十几位村民代表正激烈讨论村里"非村干部务工补贴 ... 《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 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的意见》权威解读 7月29日,民政部举行2020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解读民政部.中央政法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 做好服务纠纷处理工作的意见>,并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