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怎么离?

之前有在知乎上发了一个心情:说咨询前三:离婚、讨债、不坐牢。并且写下宏愿,如果有人看,就把上述的程序写出来,供大家参考。

真的有人看。

自己挖的坑,哭着也要填平。

今天,就先从咨询第一名:离婚开始聊起吧。

离婚诉讼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实体,也就是案件的法律依据部分;另一个是程序,解决的是如何走流程的问题。关于离婚的实体部分,您应该看过很多的文章、分析、讲解、评论;而关于怎么去走这个流程,您还是不是很清楚,那,我们就一起探讨一下吧。

写个总结在前面,如果您看完小结,还有兴趣继续了解的话,欢迎看后面的详解部分~

1、关于管辖:总体原则是原告就被告。但如果你有以下情况:(1)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可在原告住所地起诉;(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军事法院管辖,一方系军人的,适用普通管辖;(3)在国内登记后,一方居住在国外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2、关于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关于送达:法院可通过邮寄、邮件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若通过以上方式均不能送达的,公告送达。

4、关于诉讼费: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5、关于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合议庭一般由3人组成,该3人可能是法官、人民陪审员,也可能均为法官。简易程序的话,由一名主审法官独任审理。

6、关于回避:如果您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的,可以申请回避。人民法院应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7、关于调解:北京法院一般会调解前置,也就是在分配承办法官之前,有专人负责调解事宜。若诉前调解不能达到预期,可告知不调,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在判决书出来之前,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均可以再调解。二审亦如此。

8、关于开庭:认真准备,小心应对。如遇证据突袭,可要求答辩期;如庭审没有说清楚,可在庭补充书面材料。

9、关于判决:一审判决未生效前, 不得和他人领取结婚证;二审判决已经做出,即生效;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裁定不得申请再审,检察院也不得抗诉。

一、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一)确定管辖法院

离婚是一种人身属性特别强的诉讼,所以,关于离婚的管辖法院有着特殊的规定。当然,总的原则还是原告就被告。具体细分如下: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注: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1、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1)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注:原告、被告的原住所地均有管辖权,下文再重复一次,不再赘述)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或经常居住地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①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②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③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④被监禁的。

3、特殊管辖

(1)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由军事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受理后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范围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二)起诉状的撰写

法官了解整个案件,是从起诉状开始的,所以起诉状是离婚诉讼中最重要的文书,如何书写的简单明了,是一个大学问。此处,附一份起诉状模板,抛砖引玉。

起诉状

原告:【】,汉族,出生日期:【】年【】月【】日,住:【】,联系方式:【】

被告:【】,汉族,出生日期:【】年【】月【】日,住:【】,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诉讼请求:

请求判决原告、被告离婚;

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元;

请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案由:离婚纠纷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年1月9日在公司年会认识,交往23天后,于【】年2月1日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认识时间太短,彼此了解不深。婚后,原告发现被告脾气暴躁,容易发火,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争吵不休,甚至对原告大打出手。自登记之日起至4月19日,短短的78天,原告已被被告家暴2次!期间,积极的与被告协商,寻求沟通,可被告不但不配合还到双方共同所在的公司大吵大闹。原告无奈,已于4月21日搬出,正式分居。

被告的家暴行为不仅给原告身体造成了疼痛,更是给原告的心理、精神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故被告应赔偿原告精神损失。

原告认为,因双方认识时间较短,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且被告在新婚期间就两次对原告实施家暴,导致双方无法建立夫妻感情,更不能共同生活。两人自4月21日,已经分居,互无联系,将来也没有建立夫妻感情且共同生活的可能。综上,原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诉至贵院,恳请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三)证据

(四)立案

确定管辖法院,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后,就可以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了。之前,立案一般需要当事人拿着起诉材料,到法院的立案庭去现场立案,随着网络的发展,为便捷当事人,现在,大部分的法院都可以通过邮寄、网上立案甚至是小程序立案。

现场立案、邮寄立案都比较简单,将材料交到现场或者快递至法院立案庭即可。

网上立案、小程序立案,可以在线看到案件进展。

法院应在立案成功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

就等法院通知开庭时间了。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五)送达

1、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3、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4、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5、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6、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7、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8、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六)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一审程序

(一)审判人员组成

适用普通程序的,法院应组织合议庭,并应当在合议庭组成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可由主审法官、人民陪审员组成。适应普通程序的,由一名主审法官独任审理。

(二)回避

1、回避的申请时间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2、回避人员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3、回避情形主要有: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4)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三)调解

现在法院,一般都会有一个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可能是法官、律师、民间法律工作者或者其他人员。法院在收到原告起诉状时,法院会先把案件分配给调解员,调解不成的,再行分配法官,进入审判程序。

接到调解员的调解电话怎么办?可以告知调解方案,如双方能够大致达成一致,可继续调解,如差异太多,可直接告知调解员不能接受调解方案,直接进入下一个程序。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调解,直接进入下个程序。

(四)审判

(一)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二)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三)庭审流程

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宣读鉴定意见;

(5)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庭审参与人员,签署笔录。

(四)判决书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三、二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四、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检察院不得对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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