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和龙门加工中心到底是什么关系?

加工中心是备有刀库并能自动更换刀具对工件进行多工序集中加工的数控机床。根据我国国家标准GB/T 6477-2008《金属切削机床 术语》:

2.1.28 加工中心 machining centres;NC machine tools with automatic tool changer

它是一种数控机床,主轴通常为卧式或立式结构,并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加工方式(如铣削、镗削、钻削),通过加工程序能从刀库或类似存储单元进行自动换刀。在一定范围内,该机床也可进行人工控制。

在我国现行《税则》中,子目8457.10“加工中心”下拆有本国子目8457.1010“立式”、8457.1020“卧式”及8457.1030“龙门式”等,即立式加工中心和龙门式加工中心目前被列于同级子目。

但对于非复合的机床而言,立式和卧式加工中心主要是以主轴布置方向作为区分的标准,而龙门式加工中心则是以具有龙门结构为主要特征的一类机床。(注:但具有龙门结构的加工中心未必就属于龙门式加工中心)

由于8457.10下存在同级子目按不同标准进行拆分的情况,因此就可能导致不同子目范围存在交叉的隐患。

事实上,根据GB/T 18400.2-2010《加工中心检验条件 第2部分:立式或带垂直主回转轴的万能主轴头机床几何精度检验(垂直Z轴)》关于机床结构型式的图解,型式V10(龙门固定式)和V11(龙门移动式)都属于立式加工中心的结构型式。(注:字母“V”代表“立式”)

也就是说,在我国国家标准中,龙门式加工中心与立式加工中心的商品范围实际上为从属关系,而非现行《税则》中的并列关系。

由于8457.1010“立式”与8457.1030“龙门式”均为本国列目,且尚无对应的本国子目注释,故应遵循国家标准关于加工中心的分类要求。

因此,可考虑将龙门式加工中心的本国子目8457.1030迁至立式加工中心下,即将现有本国子目8457.1010“立式”拆分为8457.1011“龙门式”与8457.1019“其他”。

亦或保留龙门式加工中心的现有本国子目8457.1030,而将8457.1010的条文修改为“立式,龙门式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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