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第二次南巡,一英国人激怒了他,最后竟因擅学汉语判刑三年!
大家都知道,清朝是一个奇葩的王朝,乾隆更是奇葩中的奇葩,比如没什么诗歌才华,却一个人把唐朝诗人全灭了,《全唐诗》才四万首,乾隆一人就灭掉全唐诗了,从7岁写到88岁,“湿了一被子”,乾隆一人毒霸文坛,独自耕耘写啊写!
不管有才无才,所谓“开卷有益”,因此有写诗的勇气,也应该得到赞扬。然而,乾隆做了这一件奇葩之事,足以彪炳千古,能上5000年来的奇葩榜。
一个外国人,因为遭到不公平待遇,于是就告御状,指望乾隆给他公道,结果乾隆却勃然大怒,判他入狱三年。原因很奇葩:因此这一哥们擅自学习汉语!
这个外国人叫洪仁辉,是一英国人,关于他的身份,出现了一点纠纷,有人说他是英属东印度公司汉语翻译,有人说他是东印度的商船船长。当然,这一点不重要。
1753年,洪仁辉在宁波港做生意,为公司赚了不少钱。1757年,乾隆第二次南巡时,洪仁辉又来到了宁波,这一次清朝官员做了三件事:没收了他半船的货物,收缴了他船上的所有火炮,让他滚蛋。
接着,乾隆下了一道圣旨,言辞规定:对外贸易只能在广州进行。换言之,洪仁辉挺倒霉的,官员在处理了他之后,乾隆才补发了一道规定。
不料,洪仁辉不服气,不去广州反而北上天津,成为第一个到达天津的英国人。本来,洪仁辉准备面见乾隆,向他“伸冤”。最后,由于清朝情况太复杂,所以洪仁辉就说服了一名地方官员,让他转交伸冤和申请报告给乾隆,而他则回到广州,等待乾隆的回复。
洪仁辉主要为两件事不满,(1)地方官员随意勒索,(2)向乾隆申请继续开港宁波,而不是单单只有一个的广州!原因很简单,宁波靠近江南产地,成本较低,广州的价格贵。
在广州等待消息的洪仁辉,最终却没能得到好消息,因为洪仁辉激怒了乾隆。据说,收到消息的乾隆勃然大怒,气得浑身直哆嗦:你们这一群英夷,不感恩就算了,臭不要脸的还横挑鼻子竖挑眼?
当然,大清也是要“依法办案”的,所以乾隆和大臣讨论之后,给洪仁辉找了一系列罪名,判他入狱三年,其中一个就是:擅自学习汉字汉语。
洪仁辉微不足道,却对大清的对外政策影响深远。1760年,清朝廷发布了《防范外夷规条》的法令,就和洪仁辉这一件事就息息相关。
关于这一法令,有不少奇葩之处,比如:外国人不准学中文,中国人不得同外国人做生意,也不得为外国人服务,否则判流放罪;外国人必须在春节离开广州,撤到澳门,直至秋天等。
毫无疑问,本来已经很隔绝的中西方关系,就变得进一步隔绝了。
马嘎尔尼对洪仁辉的举动,给予了批评:“一个人只带很少一点人,在没有安全通行证的情况下,驾一条小船去告发中国官员的不法行径,能会有什么结果呢?”
1757年,洪仁辉一条商船想要寻找正义。1792年,马嘎尔尼访华,坐一艘大型战舰来中国。1840年,英国是带了一支舰队来华。从英国人来华的船只变化,也能看到两个国家之间的命运在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