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机长》一汽博纳互掐,长城躺枪?
今年的国庆假期,想必很多人被《中国机长》这部电影圈粉。电影和演职人员大火的同时,赞助该电影的厂商也是十分欢喜,纷纷展开宣传。不过关于宣传日前有了些许风波。
10月21日,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官微发布声明称,发现一些机构/或个人在一汽奔腾旗下品牌“奔腾T99”汽车宣传中,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电影《中国机长》的名称、人物角色在内的多项影片元素。公司表示,已搜集、保全相关证据,并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法律手段追究侵权者责任之权利。
博纳影业在声明中强调,与《中国机长》建立商业植入及赞助的唯一汽车类品牌合作方是“长城汽车及其旗下WEY、哈弗、欧拉、皮卡”。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我司未就该影片与长城汽车以外的其他任何汽车品牌进行商务合作。
10月22日下午,一汽奔腾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回应称,自签订张涵予的合同起,在合同期内一汽奔腾享有经张涵予先生授权的人物肖像使用权,一切传播内容符合传播规范。
为中国机长一汽博纳互掐,身为《中国机长》合作牌的长城汽车怎么看?对于此事,长城汽车方对媒体表示暂不回应。
一汽博纳双方各执一词,到底孰是孰非?
对此,有媒体采访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他认为:“一汽奔腾的做法可能有蹭电影热度的考虑,也是一种营销手段。至于是否侵犯博纳影业的合法权益,我个人认为,虽然博纳影业是电影中国机长的版权方,但对于‘中国机长’这个角色名称本身并没有版权,如果一汽奔腾使用的仅仅是这个角色名称,而没有使用角色相关的故事情节及电影片段,并不构成版权侵权。”
也有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在影视剧拍摄完成后,会形成动态的影视作品和静态的影视剧照两种作品,但无论哪种作品,演员均不享有其著作权,而是由影视剧的出品方、摄制方等享有其著作权。
归根结底,这次事件是长城汽车和一汽奔腾之间的博弈。近年来,许多车企不惜花重金在电影电视剧中宣传,追逐流行的IP。像奔腾和博纳互掐的事件,必然不会是个例。未来车企在宣传时,如何签署好协议,如何规范地宣传,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