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对派驻机构领导健全“室组联动”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
“个别乘客因不会或无扫码程序造成漏检,出租车司机存在未按要求佩戴口罩情况……”
“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立即整改……”
这是年前,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与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室组联动”组成检查组,赴池州火车站、市防疫物资储备库实地督导检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一个场景。
为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各自优势,突出贯通融合,强化室组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工作质效。近日,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对派驻机构领导健全“室组联动”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
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做实做细各项监督。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联合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共同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充分发挥市纪委监委各部室与派驻机构优势,协调配合,开展好日常监督;根据监督检查重点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联动处置问题线索,提升线索处置能力。组建审查调查协作组,以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为单位,每个室组建1-2个审查调查协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坚持一事一授权。强化办案指导,审理室会同市直纪检监察工委不定期对派驻机构办理的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确保案件质量。加强跟踪督办,对交办派驻机构处置的重要问题线索,以及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自行查办的重要案件,相关联系监督检查室强化跟踪督办,督促派驻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报送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并对督办结果认真审核把关。
建立日常报告机制,促进规范化建设。重要事项及时报告,派驻机构发现综合监督单位存在的重要问题,办理综合监督单位科级干部案件,及时通报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并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报告。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各派驻机构定期书面向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报送重点工作开展、重要人事任免、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并由监督检查室汇总后呈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审阅。
“通过合理整合纪检监察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充分发挥'室组联动’捆绑式监督效能,增强了监督的协同性有效性,提升了派驻监督的精准度、穿透力和震慑性。”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道。(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