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哪些人不能打?新指引:6种情况不要打,6种情况暂缓接种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网数据,我国新冠疫苗接种剂次已经超过5.4亿,在目前全球新冠疫情尚未控制的大环境下,想要保护自身安全,减少新冠感染以及对健康形成重大危害,接种新冠疫苗无疑是为我们的身体加强健康防护的重要手段,很多还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朋友总是有这样那样的担心:“我有高血压冠心病,能接种吗?我还在备孕期,能接种新冠疫苗吗?我吃鸡蛋过敏,能接种新冠疫苗吗?”,这样的问题有很多,有时候就是具体的预防接种人员,也并不能完全确定。
近期,黑龙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在该指引中,明确了31种可以接种的情况,6种不可以接种的情况,6种暂缓接种的情况和15种其他的情况和注意事项,可以说公众关心的各种疫苗能不能打的问题,在这里基本都可以找到答案,下面我们就来为大家汇总分析下关于新冠疫苗接种的相关禁忌和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都可以安心接种
随着新冠疫苗接种范围的不断扩大和接种安全数据的不断积累,对于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的要求也在不断更新,从目前的指引推荐来看,可以说新冠疫苗的接种适用人群是越来越广泛了。比如以下一些常见的情况,都是可以接种新冠疫苗的——
对尘螨,食物(如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其他药物过敏的情况,可以接种;
患有冠心病,心脏病以及其他慢病情况的,在非急性发作期,药物控制良好的,都可以接种;
三高人群,血压控制相对稳定,不超过160/100mgHg,血糖控制不超过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的,可以接种;
心脏行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等手术后,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接种;
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者,可以接种;
器官移植后,恢复良好的,体征平稳的,建议接种新冠灭活疫苗(2针疫苗);
恶性肿瘤术后超过3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艾滋病毒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2针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3针疫苗);
免疫系统疾病,如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等,建议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接种,可以考虑接种灭活疫苗(2针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3针疫苗);
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接种后可继续哺乳;
女性经期可以接种。
有6种情况,是接种禁忌
在新指引中,明确了6种不能接种新冠疫苗的情况,分别是: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或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的情况,如横贯性脊髓炎,脱髓鞘疾病等等,均不能接种;
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接种其他疫苗后,出现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导致呼吸困难等情况,不能接种。
对疫苗成分及相关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疫苗的相关辅料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等。
正处于相关急性疾病发作期,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的患者,慢性疾病未控制的情况,均不能接种;
妊娠期女性不能接种;
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患者,不能接种。
6种情况,应暂缓接种
还有6种情况,应考虑暂缓接种:
任何原因引起的发热,体温超过37.3℃的情况,应暂缓接种,对于这种情况,应及时排查引起发热的原因,感冒,局部炎症,伤口感染等,都应该及时处理,缓解发热问题;
痛风急性发作期,重感冒,心梗,脑梗急性发作期,应暂缓接种;
恶性肿瘤患者术前,放化疗期间,均应暂缓接种;
不明原因的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消化道不适者,应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对症治疗后,再评估是否需要接种。
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的,暂缓接种;
诺如病毒、轮状病毒或其他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应暂缓接种。
新冠疫苗接种的其他注意事项
除了上述适合接种和不适合接种的各种情况以外,在新指引中,还对各种可能的情况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汇总,我们简单的来说几点。
女性如在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在孕期做好检查和随访即可,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接种新冠疫苗不影响备孕,不必因此推迟怀孕计划。
因为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以及相关的免疫球蛋白时,如果已经接种了新冠疫苗,不必考虑时间间隔,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球蛋白;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等,需完成上述疫苗的最后一针疫苗,间隔14天后,再接种新冠疫苗。
既往有过新冠病毒感染者,不管是患者还是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的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疫苗。
灭活新冠疫苗需要接种2针,由于各种原因,未按规定程序完成接种者,应尽早补种,但无需重新接种,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现阶段不推荐进行加强免疫,相关疫苗按规定完成相应剂次接种,不需要进行加强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