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GB/T39551-2020)的解读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起草的《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于2020年11月9日批准发布,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标准的制定背景

专利导航是在宏观决策、产业规划、企业经营和创新活动中,以专利数据为核心深度融合各类数据资源,全景式分析区域发展定位、产业竞争格局、企业经营决策和技术创新方向,服务创新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决策精准度和科学性的新型专利信息应用模式。

2012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首次提出后,经全国范围的试点探索,逐步由面向产业、企业、区域引导创新决策延伸到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区域布局等工作,应用愈加广泛,工具愈加完善,成果愈加丰富。

2018年机构改革,“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纳入重新组建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将“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新型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认定为第三批支持创新改革举措,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发改委、科技部共同指导推广。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对多年来专利导航系列工作成果进行了总结和凝练,制定了《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

标准的起草过程

《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历时20个月,经历了科学设计编制框架、统筹推进研究编制工作、广泛吸纳各方意见等阶段。

(一)科学设计编制框架

2019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标准制定工作,全面总结了专利导航系列工作成果,梳理形成了区域规划、产业规划、企业经营、研发活动、人才管理等5种应用场景及其工作方法,并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代表进行了专题论证,确定了系列标准编制框架。

(二)统筹推进研究编制工作

2019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从全国范围内征集遴选了20余位具备专利导航工作经验的专家,组建了标准编制总体组和7个专项工作组,协同推进系列国家标准编制工作。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各工作组针对专利导航的定义、基础条件、工作程序、步骤方法进行了系统研究,在此期间,广泛听取了相关部委、部分地方、企事业单位以及行业组织的意见建议。2020年4月至9月初,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有关专家针对各工作组形成的研究稿进行了集中统稿和反复修改,解决了各个标准之间可能存在的交叉重叠问题,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广泛吸纳各方意见

2020年9月3日至18日,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知标委)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完成了征求意见。2020年9月下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标准草案,形成送审稿,报知标委审查。2020年9月23日,知标委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起审查投票,投票截止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家意见进行讨论,修改形成报批稿,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系列标准的组成及其逻辑关系

《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目前由“1个总则+5个专项指南(区域规划、产业规划、企业经营、研发活动和人才管理)+1个服务要求”共7个标准构成。

《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内容框架及逻辑关系

总则提出了专利导航项目实施的通用模板。专项指南以总则为基础,分别面向不同应用场景,提出了针对区域规划、产业规划、企业经营、研发活动、人才管理等各类别专利导航项目实施的逻辑分析模型和特殊要求,其中,区域规划类专利导航、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分别用于服务支撑区域、产业、企业的创新发展决策,相关成果输出可作为其它类别专利导航的前置输入和重要参考,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人才管理类专利导航可单独实施,也可组合实施,并可被其它类别专利导航引用。服务要求规定了在有外部机构提供相关服务的情况下针对服务提供的全面要求。

系列标准的特点

本系列标准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内容的全面性。该系列标准将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等实践探索的专利信息利用方法,拓展为面向区域规划、产业规划、企业经营、研发活动、人才管理等不同应用场景的专利导航方法,以总则提出专利导航项目实施通用模板,以各专项指南提出面向不同应用场景的逻辑分析模型和特殊要求,以服务要求规定在有外部机构提供相关服务的情况下针对服务提供的全面要求。既有专利导航服务创新资源有效配置的产业、区域等战略层面的内容,又有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合规管理、风险防控和投资并购等操作层面的内容。

二是方法的实用性。该系列标准将专利导航实施过程解构为专利导航基础条件、专利导航项目启动、项目实施、成果产出、成果运用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流程,并对专利导航项目实施中的信息采集、数据处理、专利导航分析等关键步骤分解为输入、步骤与方法、输出、质量控制,便于各类主体灵活运用流程化、模块化的工具和方法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实践。

三是成果的有效性。一方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质量控制的方式加强全过程管理,确保专利导航研究的系统性、分析方法的科学性、成果呈现的规范性,另一方面以绩效评价的方式加强结果管理,要求对照专利导航工作需求,采取目标管理评价方法进行成果运用绩效评价,确保专利导航的决策建议有效应用。

标准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本系列标准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提供了实施专利导航项目的基本工作流程和典型应用方法。各类主体根据创新发展决策工作的实际需求,选择适用的相关标准,按照标准的规范要求,在具备专利导航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下,遵循专利导航项目启动、项目实施的业务流程,产出专利导航成果,并通过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开展绩效评价等手段,能够确保专利导航成果的有效运用,实现为创新发展决策提供有效支撑的目标。

稿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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