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新疆钱——乾隆通宝乌什局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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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类新疆红钱中,乾隆乌什局因铸造相对精美,深受泉友喜爱,成为知名度最高、流传范围最广的新疆红钱品类之一。
乾隆三十年(1765)二月,就在清政府着力清除残余的反抗势力、建立新疆的统治秩序、恢复新疆的社会与经济发展时,乌什爆发了一场震动新疆、牵动朝廷的“乌什事变”。
乌什事变以乌什办事大臣素诚和阿奇木伯克阿卜都拉强征240名回人解送沙枣树为导火索。在平息了乌什事变后,出于稳定新疆局势、平抑新疆物价、发展乌什经济等目的,乾隆皇帝令新疆“各城驻扎大臣当以乌什为总汇之地,著永贵驻扎办事,其阿克苏毋庸驻扎官兵,即移于乌什……乌什地颇肥饶,多驻绿旗兵,似于屯田有益”。[1]
乾隆三十年十月,阿克苏官兵俱移往乌什,陕甘总督杨应琚派八百余绿旗兵驻乌什屯田,同时任永贵为总理新疆各城事务参赞大臣,将总理新疆事务参赞大臣由喀什噶尔移驻乌什,“各城重大机务均俟裁决”,[2]“铸给总理新疆事务参赞大臣印一颗,兼清汉篆及回部字体颁给”。[3]同时,“其阿克苏炉局议停”。[4]乌什一时成为新疆地区的政治、经济和军事中心。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底,阿克苏局正式迁往乌什开炉铸钱,改称乌什钱局,颁发有钱局字样印。[5]额定匠役110余名,其中绿营兵60名,回人50余名。[6]钱局内建炉两座、官兵住宅四十五间。[7]乌什局长达33年的钱币铸造史就此展开,其铸造的钱币面文“乾隆通宝”,背面穿左为满文“Ushi”,穿右为回文“Ush”。[8]
从铸币重量上看,乌什局的发展可分三个阶段。
一是乾隆三十一年-三十四年,即建局早期,和叶尔羌局、阿克苏局所铸钱币的形制相同,乌什局将钱币枚重定为二钱。
二是乾隆三十五年-三十八年。由于叶尔羌局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关闭停铸,乌什局成为新疆地区唯一钱局,受铜料的限制,其所铸钱币难以满足流通需要,为降低成本、增加铸币数额,乾隆三十五年(1770)参赞大臣舒赫德奏请“(依照)制钱旧例,每文重二钱,改重一钱五分,铸乌什字样,各回城通用”,[9]次年(1771)开始铸造减重钱。
三是乾隆三十九年-嘉庆四年(1799)。乾隆三十九年(1774),参赞大臣绰克托奏请将乌什局钱币再次减重,枚重定为一钱二分,每年因此多得600余串钱币可作为官兵盐菜银搭放,以减少每年从内陆调拨的银钱6000余两。
国家计量总局通过对中国历史博物馆馆藏的清代“拾两铜砝码”测定,清代的1“钱”约可换算为现在的3.6“克”[10]。因此,乌什局先后三次规定的钱币标准枚重分别为:7.2克、5.4克和4.32克。
由于钱币重量存在一定的波动,对乌什局早期、中期所铸钱币的准确划分有较大难度,因此本文对早期、中期乌什局版式做一并介绍。
版式分类呈现了目前发现的主要固定版式,漏铸、叠铸、流通等造成的错版并未列入其中。
生隆版式1:小径、瘦通、扁隆、背大字
直径25.0毫米,重量6.5克
生隆版式2:小径、正字、小背文
直径:25.0毫米,重量:8.0克
生隆版式3:大径、斜底通、Z乙、维文大勾
直径:26.3毫米,重量:8.0克
生隆版式4:大径、平底通、圆乙、维文小勾
直径:26.7毫米,重量:7.8克
山隆大径版式1:宽边大径(超过27毫米)
直径:27.6毫米,重量:8.1克
山隆大径版式2:宽边特大径(超过28毫米)
直径:28.0毫米,重量:8.3克
山隆中径圆乙乾版式1:小隆、连头通
直径:26.5毫米,重量:8.1克
山隆中径圆乙乾版式2:小隆、离头通
直径:26.6毫米,重量:6.7克
山隆中径圆乙乾版式3:大隆、连头通
直径:26.9毫米,重量:7.6克
山隆中径圆乙乾版式4:大隆、离头通
直径:26.4毫米,重量:7.0克
山隆中径Z乙乾版式1:大字、短捺隆
直径:26.6毫米,重量:6.3克
山隆中径Z乙乾版式2:大字、短捺隆、收底通、维文尖勾
直径:25.5毫米,重量:4.3克
山隆中径Z乙乾版式3:长捺隆、连头通、背小字
直径:26.6毫米,重量:7.2克
山隆中径Z乙乾版式4:长捺隆、离头通、背小字
直径:26.9毫米,重量:5.9克
山隆中径Z乙乾版式5:中捺隆、离头通、背小字
直径:26.7毫米,重量:6.9克
山隆中径Z乙乾版式6:长捺隆、离头通、背大字
直径:26.7毫米,重量:5.5克
乌什局早期、中期铸币钱体较为厚重,铸造量较为稀少,具有明显的分辨特征,而后期铸币钱文书法相对单一,钱体轻薄,存世量大,目前钱币收藏市场流通的主要是乌什局后期铸币。其实,乌什局后期铸币在一些笔画细节上也有复杂的版式变化,本人将择期另文介绍。乌什局仅存续33年,且除“乾隆通宝”外未铸造过其他货币。(宣统乌什库十钱是何局铸造现存争议)
乌什局的裁撤与乾隆朝后期边疆政治、经济、军事方面的变化密切关联。乌什在新疆地区的中心地位并不稳固,也缺乏维持钱局发展的资源条件,因此随着新疆社会经济日趋繁荣,喀什噶尔一带偷买夹带玉石案件频发、萨木萨克等境外反动势力活动猖獗、乌什地方官员日渐昏腐,乌什在新疆地区的中心地位逐渐衰微。
嘉庆四年,嘉庆皇帝亲政后裁撤乌什局,将其迁回阿克苏,并以此为契机改变了乾隆皇帝关于新疆地区“乾隆通宝”钱币“不得另行改铸”的诏令,开始铸造“嘉庆通宝”钱文。
参考资料
[1] 《清高宗实录》,卷七四三,乾隆三十年八月丁卯
[2] [清]七十一:《西域闻见录》,卷二上,《新疆纪略下》
[3] 《清高宗实录》,卷七四六,乾隆三十年十月丙辰
[4] [清]禇廷墇:乾隆《皇舆西域图志》,卷三十五,《钱法一·炉局》
[5] [清]刘锦藻:《清续文献通考》,卷一百八十三,《王礼考十四·玺宝符印》
[6] 军机处满文录副奏折,3402-18,见吴元丰:《清乾隆年间新疆新普尔钱的铸造流通及使用》,西域研究,1997,1:39-49页
[7] 雍正《八旗通志》,卷一百十八,《营建志七·边防》
[8] 乌什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乌什县志》,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3-4页
[9] 阿克苏地区金融志编纂委员会:《阿克苏地区金融志》,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0:61-62页
[10] 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166-168页,100-1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