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鞭影》卷一 一东 王伦使卤 魏绛和戎
《龙文鞭影》卷一 一东 王伦使卤 魏绛和戎
王伦使卤 魏绛和戎
wáng lún shǐ lǔ,wèi jiàng hé róng
【注释】
(1)王伦:南宋使臣,北宋名相王旦之弟王勖的玄孙。家境贫寒,但见义勇为。汴京失守时,向宋钦宗自荐其才,被任命兵部侍郎,抚定都城的混乱场面。建炎元年(公历1127),徽宗、钦宗被金掳北去,高宗即位后,王伦临危受命,成为南宋的第一位使臣,多次出使金国,最后被扣留北方至死。
(2)使:出使。
(3)卤:咸地或荒地,此指金国。
(4)魏绛:春秋时代晋国大夫,为晋悼公所器重,是晋国恢复霸业的功臣。
(5)戎:指西部少数民族。古代对四方异族统称蛮夷戎狄(东夷、西戎、南蛮、北狄)。
【语译】
南宋王伦出使金国,受尽侮辱,晋国魏绛主张与西戎议和,远近归服。
【人物故事】
王伦
《宋史》记载,建炎元年(公历1127),王伦被派往金国向宋徽宗、宋钦宗问安,被金扣留五年,绍兴二年(公历1132)放还。其间商人陈忠暗中告诉王伦二帝在黄龙府,王伦到黄龙府秘密传达,二帝才知道高宗已即位。绍兴七年(公历1137)春,徽宗去世,王伦又奉诏赴金,冬天返回时,告知金已答应归还徽宗棺木、太后及河南地。
绍兴八年(公历1138),王伦再度出使金国,并和金国使臣(江南诏谕使)一起回宋议事,因为金使傲慢无礼,要求南宋向金国俯首称臣,朝廷官员多怪罪王伦,他引疾请辞也不被允许,不禁悲泣说:“我冒着生命危险,万死一生,往来虎口多次,今日却被责备成这样。”
绍兴九年(公历1139),再赴金国议事,后来金背叛盟约,王伦被拘禁在河间(今属河北)六年。绍兴十四年(公历1144),金国想派给他官位,王伦说:“我奉命而来,并非投降。”金人越威胁他,他越是拒绝,终于被用绳子勒死,死前南向而拜,痛哭说:“先臣文正公(王旦卒谥文正)以正道辅助两朝(宋太宗、真宗),天下所知。臣今将命被留,不愿被伪职所污,臣宁可一死以交付使命!”从容就死,年六十一。
当时河间地震,雨雹三日不止,人皆为他感到哀伤。后谥愍节。
魏绛
春秋鲁襄公四年(公历前569),戎族侵犯晋国,晋悼公准备讨伐,魏绛提出和戎五利(可用财货换取戎族土地、和平局面利于农业发展、诸侯畏服其威德、兵器士卒不致困顿、远地来归近处安和),晋悼公大喜,与西戎各族结盟,以德服人,八年内九次会合诸侯,恢复春秋五霸之一的地位,实为魏绛的功劳。当郑国人送来财物,晋悼公赏赐一半给魏绛。
魏绛为了富国强兵,力主和戎,仁义之德使远近归服,恢复了晋国霸业。王伦与金和议,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奉诏出使,却被误会是出卖国家。同为与敌国和议,但天意难违,岳飞死后三年,宋使王伦也被杀,南宋灭亡已是必然,而王伦的忠诚廉洁却让人敬佩,令天地与之同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