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和国王的区别
皇帝”(Empror)和“国王”(King)两个词。在欧洲历史上有着截然不同的定义。“国王”从一开始就指世袭专制君主,而“皇帝”在拉丁文中最早是“将军”“军事统帅”的意思。因此,罗马帝国的君主可以自称“皇帝”,但绝不能自称“国王”------因为从理论上,罗马皇帝的权威来自人民和元老院,是元老院授权的首席元老、执政官、军事统帅、护民官和大祭司,并不是“世袭专制君主”。
事实上,早期罗马帝国很少使用“皇帝”一词来称呼君主,而一般称之为“恺撒”或“奥古斯都”(到了哈德良时期,“恺撒”又被用来称呼皇帝的继承人),直到现在,德语、俄语中的“皇帝”和“恺撒”还是一个词根(“沙皇”就是“恺撒”的意思)。到了戴克里先执政之后,拉丁文的“皇帝”一词才普及起来,成为罗马君主比较常用的称呼。
欧洲的第一个皇帝是罗马元老院“第一公民”屋大维(虽然当时“皇帝”的称呼并不普及),理论上讲,此后的欧洲各国的所有皇帝,继承的都是屋大维传下的罗马皇冠,否则就是不合法。那么,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从屋大维开始的帝国皇冠,后来究竟传给了谁?有多少个家族、多少个帝国,曾经有幸拥有“皇帝”这个至高无上的称号?
从屋大维到戴克里先,虽然帝国的中心向东转移,但罗马在名义上还是帝国的首都。戴克里先即位后,实行“四帝共治”,帝国的四个首都中根本不包括罗马,这标志着罗马帝国开始丧失向心力、丧失统一的政治基础。4世纪末,罗马帝国正式分裂为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和西罗马帝国(狭义的罗马帝国),象征分裂的“双头鹰”从此成为帝国徽章。这样,欧洲就有了两个合法的皇帝系统。其中西罗马帝国很快于公元5世纪灭亡,皇冠无人继承;而东罗马的皇帝系统则一直维持下去,直到1453年被土耳其人灭亡。
西罗马帝国覆灭后,西欧经历了一段“没有皇冠的”时代。虽然法兰克王国的势力非常强大,也诞生了克洛维、丕平这样的强大君主,但他们毕竟是“国王”,是继承蛮族法统的地方君主,不是继承罗马法统的“欧洲共主”。直到公元800年,法兰克国王查理在罗马大教堂接受了教皇的加冕,教皇宣布他为“罗马人皇帝”“奥古斯都”,这才结束了西欧300多年没有皇帝的历史。“罗马人皇帝”可不仅仅是一个荣誉称号,它意味着查理是罗马帝国的合法继承人,罗马帝国的权利和义务都转移到了查理及其继承人的身上,早已灭亡的西罗马皇帝系统,现在由查理重新接续。
但是查理的帝国很快分裂,皇帝头衔由查理的孙子、中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继承。中法兰克王国继续分裂,帝国皇冠落到了意大利北部的一群小王公手中,丧失了它的神圣性。直到公元11世纪,出身东法兰克(今天的德意志)贵族的奥托从罗马教皇手中再次接过了皇冠,宣布建立“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从此直到19世纪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一直是名义上的欧洲共主,一切其他国家君主都没有资格称帝,在名义上都必须服从神圣罗马帝国管辖。神圣罗马帝国的疆土,包括今天的德国、奥地利、匈牙利、捷克、意大利北部和法国东部、荷兰、比利时等地区,但这个帝国是由许多封建领地构成的,很不稳定,皇帝根本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到了13世纪以后,皇帝不再世袭,而是由波希米亚(捷克)国王、科隆大主教、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边地侯等“七大选侯”选举产生。从16世纪开始,来自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又逐渐把持了皇帝位置,“选举”成为走过场。由于东罗马帝国已经于1453年灭亡,因此欧洲只剩下一个合法的皇帝,那就是来自哈布斯堡家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东罗马帝国的灭亡,给了同为东正教的俄罗斯以可趁之机。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在东正教教士的强烈建议下,决定以“东罗马帝国继承人”的姿态出现,将莫斯科称为“第三罗马”,自称“沙皇”(恺撒),到了彼得大帝时期又改为“皇帝”(但一般习惯上仍称“沙皇”),这也是欧洲历史上诞生的第四个帝国(前三个分别是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俄罗斯帝国。俄罗斯帝国虽然在名字上与“罗马”没有什么关系,但历代沙皇都称莫斯科为“第三罗马”,并声称自己继承的是东罗马的东正教传统,因此从法统上来说,沙皇的皇冠仍然是来自罗马帝国。
从以上的历史事件,我们可以看到,直到18世纪,“皇帝”这个称号都是与罗马帝国分不开的,只有罗马帝国精神的继承人,才有资格称为“皇帝”。18世纪欧洲最强大的君主是“太阳王”路易十四,但他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自称“皇帝”,因为法国王位与罗马帝国并没有什么联系,而且西欧当时还存在唯一合法的皇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但是到了19世纪初拿破仑掌权时,形势就大不一样了。拿破仑将教皇召到巴黎,要求其为自己加冕,称自己为“法兰西人的皇帝”---这也是近2000年来,皇帝的称号第一次脱离“罗马”二字。但是,拿破仑此后又迅速解散了神圣罗马帝国,取消了哈布斯堡家的“皇帝”称号,事实上也是想造成一种“法兰西皇帝是欧洲正统”的印象,而这个“正统”与罗马也是分不开的,否则拿破仑又何苦一定要罗马教皇为自己加冕,且封自己的儿子为“罗马王”呢?
拿破仑帝国只存在了短暂的十多年,但拿破仑却开辟了一个称帝的先例,那些和罗马皇位没有任何关系的君主也都蠢蠢欲动,准备称帝。拿破仑覆灭后,哈布斯堡家族迫不及待地再次自称“皇帝”,但这时神圣罗马帝国已经灭亡,哈布斯堡家族只好改称“奥地利皇帝”。英国本来与罗马皇位没有任何关系,而且英国的民主传统也不允许其君主自称“皇帝”,但既然印度已经成为英国的殖民地,英国君主也就改称“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和哈布斯堡、罗曼诺夫家族平起平坐。1849年,拿破仑的侄子路易·波拿巴篡夺了法国政权,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自称继承拿破仑帝国的法统。这样,在欧洲就同时存在三个半皇帝---奥地利皇帝,法兰西皇帝,俄罗斯皇帝和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算半个),是有史以来最多的一次。
1871年建立的德意志帝国,是欧洲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帝国。普鲁士王国连续战胜了丹麦、奥地利和法国,成为欧洲大陆最强大的国家,威廉一世在巴黎的凡尔赛宫加冕为德意志皇帝。虽然德意志帝国是在奥地利、法兰西两个帝国的废墟之上建立起来的,但普鲁士人并不认为自己的皇位是从奥地利或法兰西“夺取”的,而是高傲地宣称自己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继承者,因此这个帝国也被称为“第二帝国”,与后来希特勒的“第三帝国”遥相呼应。虽然德意志帝国认为自己才是正宗的罗马帝国继承人,但他们也并没有取消奥地利人的皇位,只是法兰西帝国被革命推翻而已,欧洲仍然维持“三个半皇帝”的状态,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三个帝国纷纷被推翻。
(注:国内翻译往往称阿拉伯、奥斯曼乃至英国为“帝国”,这是不太准确的。阿拉伯的君主自称“哈里发”,即“先知的继承人”;奥斯曼的君主自称“苏丹”,即“军事长官”;英国虽然也偶尔自称“帝国”,但英国国王只担任印度皇帝,而不担任整个大不列颠的皇帝,他们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皇帝”)
我们平时所说的帝国,可以分成称谓意义上的帝国和影响力意义上的帝国。在称谓意义上,只要一国君主自称皇帝,并被外国认可,就可算是帝国。如明治早期的日本,力量并不强大,但在称谓上也叫日本帝国。又如20世纪的埃塞俄比亚,虽然弱小,受英,意等国欺凌,但也是帝国。
在影响力意义上,只要一国足够强大,并实行君主制,就可称帝国。如,对俄国的沙,若干伊斯兰国家的苏丹和哈里发,匈奴的大单于或蒙古大汗,乃至古代亚述,波斯,马其顿的君主们,这些君主并不使用皇帝的称谓,但后人认为他们的制度和影响力符合帝国和皇帝的资格,也可称他们为帝国和皇帝。
1 中国的皇帝
中国古代,最早被后世称为皇或帝的,是伏羲,黄帝这些传说中的君主,他们往往拥有神化的形象,死后飞升天界。而在夏商周三代,最高级别的统治者也只拥有“王”,“天子”这样的称号。此间文献中的“帝”,或是指那些远古传说中的君主,或是指“天”或“天帝”,很少用来指代当时的君主。
东周年间,王室衰微,诸侯国大多自称为王,本来普天唯一的王这时演化成一大堆诸侯王。因此秦统六合时,为了宣示自己凌驾于以往诸王的最高地位,采用了“皇帝”的称号。这一称号也被后世的朝代所继承,直到最近的袁世凯称帝为止。
历史上自称皇帝的人众多,除了若干大一统王朝,如秦汉明清等的君主称皇帝外,一些分裂期的君主如三国,十六国,隋末群雄,五代十国的君主也自称皇帝。还有一些“儿皇帝”,如唐李渊之于突厥,石敬瑭之于契丹,刘豫之于金。至于民间的小规模占山为王或是搞迷信活动自称皇帝的就更数不胜数了。(1949年以后各地自称皇帝宣扬迷信的案件就有百十起)
对于历史上这无数的“皇帝”,谁是够资格的,谁是不够格的,历史学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如三国时的刘备,后人承认他资格的,称他为汉昭烈帝;不承认的,称他为蜀主。(称号这样的虚名,本来就无所谓,现代人蹲在厕所里自称宇宙大皇帝,也没人干涉)
中国古代并没有“帝国”的说法。西方学者为了方便起见,把中国的规模较大的朝代称为帝国,也无不可。
2 希腊、罗马和天主教的皇帝
亚历山大大帝:欧洲的第一个被尊崇的“皇帝”。但亚历山大并未自称皇帝,在当时通用的希腊和波斯语中也没有“皇帝”一词。“大帝”这一称号其实是数百年后的罗马君主追封给他的。
古罗马皇帝:那个追封亚历山大为大帝的人,则是欧洲第一个传统意义上的皇帝---罗马帝国的屋大维。奥古斯都追封亚历山大的做法,则是为了渲染自己独裁的合法性,正与中国的秦皇汉武登山封禅祭祀黄帝的做法暗合。需要注意的是,屋大维和其后的十几位皇帝,在名义并未废除共和制,其名义上的职务是共和国的首席元老兼执政官兼终身保民官。直到戴克里先皇帝,才完全废除共和制而采用东方式的宫廷君主制。罗马帝国又经历数百年沉浮,在君士坦丁大帝时代,基督教成为国教。但是,在罗马帝国时代,皇帝并不需要罗马主教长(教皇)的加冕,因为皇帝本人就兼任教会的最高首领大祭司,而教皇是皇帝的下属。此后,罗马帝国分裂为东罗马和西罗马两帝国。
法兰克帝国皇帝:西罗马覆灭后,新入主的日耳曼人和罗马教会结合,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王国。其中最强大的法兰克王国,在查理国王时期迅速扩张,大有恢复古罗马疆域之势,查理王也被教会加冕为罗马人皇帝。查理的儿子虔诚者路易一世和孙子洛泰尔一世继承了帝位。843年帝国分裂为东,西,中三个王国,皇帝只拥有中法兰克的统治权,不久亦灭亡。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962年,东法兰克(即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由教皇加冕称帝,宣布继承西罗马帝国和查理曼大帝的正统,成为罗马天主教世界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开创了神圣罗马帝国(但神圣罗马帝国这一名称从1157年起才正式使用),和拜占庭的东罗马帝国皇帝遥相呼应。早期的神圣罗马皇帝尚拥有实权,但自霍亨施陶芬王朝(1138~1254)开始帝权逐渐衰落,皇帝也成为摆设。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被拿破仑一世解散。从此,正统罗马帝国意义上的皇帝的历史结束了。
19世纪的欧洲皇帝:1806年被拿破仑赶走的神圣罗马皇帝弗兰茨,改称奥地利皇帝,一战后灭亡。拿破仑一世和三世先后建立法兰西第一和第二帝国并加冕称帝,并迅速灭亡。普鲁士建立德意志帝国并加冕称帝,一战后灭亡。纵观19世纪,教会的权力早已衰微,一个君主只要有能力进入罗马,并且不害怕树大招风的话,都可以加冕皇帝,所谓的皇帝已不代表什么正统。
3 东正教系列的皇帝
拜占庭帝国皇帝:395年罗马帝国分裂后,东罗马一支的皇帝,1453年被奥斯曼苏丹灭亡。
俄罗斯沙皇:1547年,伊凡四世加冕为沙皇,1917年灭亡。俄罗斯一直认为自己继承了东罗马帝国的正统。
4 其他皇帝
古印度经历了多次统一和分裂的过程。中国的史书一贯习惯把印度君主称为"王",如孔雀王,戒日王,阿育王,阿克巴王等,但根据其疆域,军事和文化的影响力,这些君主在西方也被称为皇帝。在这里,王和皇的差别,只是一个梵-汉-英互译中出现的问题。
事实上,早期罗马帝国很少使用“皇帝”一词来称呼君主,而一般称之为“恺撒”或“奥古斯都”(到了哈德良时期,“恺撒”又被用来称呼皇帝的继承人),直到现在,德语、俄语中的“皇帝”和“恺撒”还是一个词根(“沙皇”就是“恺撒”的意思)。到了戴克里先执政之后,拉丁文的“皇帝”一词才普及起来,成为罗马君主比较常用的称呼。
欧洲的第一个皇帝是罗马元老院“第一公民”屋大维(虽然当时“皇帝”的称呼并不普及),理论上讲,此后的欧洲各国的所有皇帝,继承的都是屋大维传下的罗马皇冠,否则就是不合法。那么,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从屋大维开始的帝国皇冠,后来究竟传给了谁?有多少个家族、多少个帝国,曾经有幸拥有“皇帝”这个至高无上的称号?
从屋大维到戴克里先,虽然帝国的中心向东转移,但罗马在名义上还是帝国的首都。戴克里先即位后,实行“四帝共治”,帝国的四个首都中根本不包括罗马,这标志着罗马帝国开始丧失向心力、丧失统一的政治基础。公元4世纪末,罗马帝国正式分裂为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和西罗马帝国(狭义的罗马帝国),象征分裂的“双头鹰”从此成为帝国徽章。这样,欧洲就有了两个合法的皇帝系统。其中西罗马帝国很快于公元5世纪灭亡,皇冠无人继承;而东罗马的皇帝系统则一直维持下去,直到1453年被阿拉伯人灭亡。
西罗马帝国覆灭后,西欧经历了一段“没有皇冠的”时代。虽然法兰克王国的势力非常强大,也诞生了克洛维、丕平这样的强大君主,但他们毕竟是“国王”,是继承蛮族法统的地方君主,不是继承罗马法统的“欧洲共主”。直到公元800年,法兰克国王查理在罗马大教堂接受了教皇的加冕,教皇宣布他为“罗马人皇帝”“奥古斯都”,这才结束了西欧300多年没有皇帝的历史。“罗马人皇帝”可不仅仅是一个荣誉称号,它意味着查理是罗马帝国的合法继承人,罗马帝国的权利和义务都转移到了查理及其继承人的身上,早已灭亡的西罗马皇帝系统,现在由查理重新接续。
但是查理的帝国很快分裂,皇帝头衔由查理的孙子、中法兰克国王“秃头查理”继承。中法兰克王国继续分裂,帝国皇冠落到了意大利北部的一群小王公手中,丧失了它的神圣性。直到公元11世纪,出身东法兰克(今天的德意志)贵族的奥托从罗马教皇手中再次接过了皇冠,宣布建立“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从此直到19世纪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一直是名义上的欧洲共主,一切其他国家君主都没有资格称帝,在名义上都必须服从神圣罗马帝国管辖。神圣罗马帝国的疆土,包括今天的德国、奥地利、匈牙利、捷克、意大利北部和法国东部、荷兰、比利时等地区,但这个帝国是由许多封建领地构成的,很不稳定,皇帝根本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到了13世纪以后,皇帝不再世袭,而是由波希米亚(捷克)国王、科隆大主教、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边地侯等“七大选侯”选举产生。从16世纪开始,来自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又逐渐把持了皇帝位置,“选举”成为走过场。由于东罗马帝国已经于1453年灭亡,因此欧洲只剩下一个合法的皇帝,那就是来自哈布斯堡家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东罗马帝国的灭亡,给了同为东正教的俄罗斯以可趁之机。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在东正教教士的强烈建议下,决定以“东罗马帝国继承人”的姿态出现,将莫斯科称为“第三罗马”,自称“沙皇”(恺撒),到了彼得大帝时期又改为“皇帝”(但一般习惯上仍称“沙皇”),这也是欧洲历史上诞生的第四个帝国(前三个分别是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俄罗斯帝国。俄罗斯帝国虽然在名字上与“罗马”没有什么关系,但历代沙皇都称莫斯科为“第三罗马”,并声称自己继承的是东罗马的东正教传统,因此从法统上来说,沙皇的皇冠仍然是来自罗马帝国。
从以上的历史事件,我们可以看到,直到18世纪,“皇帝”这个称号都是与罗马帝国分不开的,只有罗马帝国精神的继承人,才有资格称为“皇帝”。18世纪欧洲最强大的君主是“太阳王”路易十四,但他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自称“皇帝”,因为法国王位与罗马帝国并没有什么联系,而且西欧当时还存在唯一合法的皇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但是到了19世纪初拿破仑掌权时,形势就大不一样了。拿破仑将教皇召到巴黎,要求其为自己加冕,称自己为“法兰西人的皇帝”——这也是近2000年来,皇帝的称号第一次脱离“罗马”二字。但是,拿破仑此后又迅速解散了神圣罗马帝国,取消了哈布斯堡家的“皇帝”称号,事实上也是想造成一种“法兰西皇帝是欧洲正统”的印象,而这个“正统”与罗马也是分不开的,否则拿破仑又何苦一定要罗马教皇为自己加冕,且封自己的儿子为“罗马王”呢?
拿破仑帝国只存在了短暂的十多年,但拿破仑却开辟了一个称帝的先例,那些和罗马皇位没有任何关系的君主也都蠢蠢欲动,准备称帝。拿破仑覆灭后,哈布斯堡家族迫不及待地再次自称“皇帝”,但这时神圣罗马帝国已经灭亡,哈布斯堡家族只好改称“奥地利皇帝”。英国本来与罗马皇位没有任何关系,而且英国的民主传统也不允许其君主自称“皇帝”,但既然印度已经成为英国的殖民地,英国君主也就改称“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和哈布斯堡、罗曼诺夫家族平起平坐。1849年,拿破仑的侄子路易·波拿巴篡夺了法国政权,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自称继承拿破仑帝国的法统。这样,在欧洲就同时存在三个半皇帝——奥地利皇帝,法兰西皇帝,俄罗斯皇帝和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算半个),是有史以来最多的一次。
1871年建立的德意志帝国,是欧洲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帝国。普鲁士王国连续战胜了丹麦、奥地利和法国,成为欧洲大陆最强大的国家,威廉一世在巴黎的凡尔赛宫加冕为德意志皇帝。虽然德意志帝国是在奥地利、法兰西两个帝国的废墟之上建立起来的,但普鲁士人并不认为自己的皇位是从奥地利或法兰西“夺取”的,而是高傲地宣称自己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继承者,因此这个帝国也被称为“第二帝国”,与后来希特勒的“第三帝国”遥相呼应。虽然德意志帝国认为自己才是正宗的罗马帝国继承人,但他们也并没有取消奥地利人的皇位,只是法兰西帝国被革命推翻而已,欧洲仍然维持“三个半皇帝”的状态,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三个帝国纷纷被推翻。
(注:国内翻译往往称阿拉伯、奥斯曼乃至英国为“帝国”,这是不太准确的。阿拉伯的君主自称“哈里发”,即“先知的继承人”;奥斯曼的君主自称“苏丹”,即“军事长官”;英国虽然也偶尔自称“帝国”,但英国国王只担任印度皇帝,而不担任整个大不列颠的皇帝,他们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