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连载 | 我的大学(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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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周日,应学校厨工吴小云邀请,我和李民中、赵宝初等三人给吴小云家干了一天的活。
吴小云的父母都是教书的,母亲已退休在家,父亲叫吴兆震,是东阳中学语文老师。吴小云家住在红椿巷区域,他家正在造房子,很需要帮手,他们村里自解放以来没有批过屋基,也没有造过房子,据说今年他们大队批了400多间房子,全村几乎每户人家都在造房子,帮手很难请到。
吴小云家我是第三次来了,家里兄弟姐妹五人。房子很挤,总共只有四间很小的旧房子,一坐下来就不易通脚。我们三人就帮助吴小云家挑沙担泥,拌泥沙等,凡小工的活,我们都干。
天将晚了。太阳照在人们的脸上,脸上油脂发出亮光,就像脸上涂抹了一层金色的蜡一般。站在高处看,远近全是参差不齐的用灰沙筑成的土墙,人们站在高高的泥墙上,舞动着筑泥的木棰,笨重的噼噼啪啪的捣泥声此起彼伏。不一会儿,一层土墙就又垒起来了。土墙一层层地增高了,师傅们看着一天的劳动成果,满心欢喜。将落山的太阳,把筑墙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一整天下来,我感到腰酸背痛的。体力劳动也很不容易,这是实打实的力气活。
吴小云的父母兄弟姐妹对我们来帮忙表示很过意不去,所以对我们都很客气。吃晚饭的时候,总往我们碗里夹鱼夹肉,我们都觉得有些过意不去。
酒足饭饱之后,我们就逛南街,南街是东阳县最繁华的地方。那时候的南街不长,大约就300米左右长,两旁商业兴旺。剧院在南街南端,电影院在街的中部,东阳饭店紧邻新华书店,其余的都是各类商店。
赵宝初和李民中是喜欢交朋友的人,认识和熟悉的人比我多,我和他们走在街上,我就像一个跟班似的,他们一会儿与这个打招呼,一会儿与那个打招呼,似乎整个南街的人他们都熟悉。只有我,只是一个小瘪三,亦步亦趋地跟在他们后面,一点味道都没有。我真想离开他们,我自己一个人走路回校,幸好吴小云的竭力挽留,我才跟他们玩到九点多钟。
近来总觉得无聊透了。看书也看不进去,玩也没有意思,还有点儿精神恍惚,感到生活没有意思,总感前途渺茫。我也不知是什么原因,也可能是生理周期反应吧。晚上的时候,杨双福见我这样子,就说去喝点酒会好点。他说“酒是好东西,它能使人忘记一切,高兴的时候要喝酒,不高兴的时候也要喝酒”。正巧晚上又停电,我就同意去喝酒了,同去的还有叶勇挺。
客观地讲,我是不大愿意喝酒的人,对酒也没有多少兴趣,只有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会去喝酒的。今天是农历八月初八,月亮还不太明亮,野外大地还朦胧在苍茫的月色中。
我们三人顺着公路到冯家楼的小店去,买了一瓶红葡萄酒和一瓶啤酒,还有一些小麻稣,讨了几个小杯子。然后来到寝室外面山上的一块开阔平地处,这里有一块大石头,正好可以当酒桌,四周是小松林和灌木丛,月光正好照在我们的头顶。我们三人席地坐在石头上。杨双福打开红酒瓶,在每个人的杯子上倒上酒,就开怀喝了起来。在野外喝我是第一次,尤其跟同学一起在明月松间照的环境中喝酒,那更是第一次了。我们以小麻稣当酒菜,喝一口,嚼一粒小麻稣。
当有明月和酒的时候,大多数读过苏东坡《水调歌头·中秋》的人都会吟起那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名句。红酒虽然不是烈酒,但我仍不胜酒力,晕晕的感觉马上就出来了,心中很是畅快。红酒喝完了,就喝啤酒。我是第一次喝啤酒,连盖都开不出来。还是杨双福,他用牙齿咬开了盖子,由于用力过猛,把瓶口都咬坏了,还得赔二角五分的瓶钱。啤酒这味真不好,很难下咽,有人说跟“喝尿差不多”,我只喝一点,就不想喝了,倒是叶勇挺,喝啤酒大口大口的。我本来酒量就小,一段时间后,酒劲全扑了上来,走路都摇摇晃晃的,但心头却特别清晰。难怪古人会借酒浇愁,酒后那飘飘欲仙的感觉确是妙不可言的。
我回到寝室后,赵就平问我去哪儿了,我撒谎说“到外面散步了”。他总是用一句假骂似爱的话对我说:“你这个马大哈。”他接着又说:“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一个人没有事业心人会感到无聊的,无聊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痛苦。”
他最后的这句话对我振聋发聩,对我的触动很大,似乎现在还言犹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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