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一个问——新课标、新教材、新理念
罗杰
新课程标准与新课程教材的诞生,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它是二十年教研教改理论与实践、经验与教训的结晶,为素质教育的发展、教育改革的深入提供了可以依据的标准和载体,标志着我国的教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然而,新课标与新教材的问世,并不能使一切问题一了百了,使新的教学成果一呼而出,人们必须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如何才能从旧的教育理念中走出,与新课标和新教材相配套的还需要些什么?
例如,教学活动中师生角色如何定位的问题。
“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几十年来,教育理论都是这么说的
事实上,在“主导主体”说指引下,教育的理论、实践和成果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有了很大提升,学习者在教学活动中不再是单纯的“接受者”。一部分思维活跃者积极参与了教学活动,课堂气氛不再死水一潭,许多新知独见得以阐露,学生的“主体”作用得到了较多的发挥,教学目标更易落实,教学效果有目共睹。“主导主体”说对改变我国教育陈旧落后的状况写下了历史性的一笔。
然而,正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的:“面对新的形势,由于主观和客观等方面的原因,我们的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相对滞后,影响了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不能适应提高国民素质的需要。”实际上,不少教师(包括青年教师)仍在旧的教学思维定势支配下,仍在沿用传统教学模式。课堂教学活动落后的状况普遍存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尚未真正调动起来,素质教育多流于口头和书面。
即便一些有特色的教改吧,或者增加了学生的活动量,或者照顾了不同层次的学习需求,或者动用了多媒体设备……它们,“主导”煞费苦心,形式颇有创新,“主体”也确实成了活动的主体。只是,多“看”几回,深“究”一番,不免心生疑窦:这“活动的主体”即“学习的主人”吗?不难发现,许多教改注重的仍囿于“主导”的表现形式,而“主体”们主观能动性的研发仍少有人问津。因而,人们有理由发问:当“主体”的学习活动依然在“主导”的主宰下时,教改的“瓶颈”能突破吗?
诚如某教育评论专著所说,“主导主体”说有三种理解:一是“主导”积极引导,“主体”主动参与;二是“主导”“主体”相互独立;三是“主导”依然主宰着“主体”。“主导主体”说当然意在推行第一种理解,可遗憾的是第二、三种理解却随处可见。原因何在?除了旧的思维定势影响外,贸然一点说,不是“主导”“主体”的说法引发了认识的误区,模糊了学习者主观能动的必要性,限制了素质教育的发展,在教改实践中造成了现实问题吗?
教孩子学走路,有“抱”着走的,有“扶”着走的,有“牵”着走的。“扶”和“牵”少不了,就怕心急一点,“扶”变成了“拉”,“牵着手”变成“牵着鼻子”。孩子学走路需“引”,该“扶”时也多应是他“扶”外物而非外力“扶”他,该“牵”时也只“牵手”而决不“牵鼻子”。允许“爬行”,不怕“摔跤”。一句话,引导孩子学会自己走——发达国家的教育,不正是如此?咱教改的着眼点,不亦应如此?
“智育工作要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上》)于此,笔者姑且斗胆轻轻一问:不再沿用“主导主体”的说法,提倡“教师主‘导’,学生主‘学’,双方同为教学活动的主人(简称‘主人’说或‘双主人’说)”,又如何?
笔者以为,在各种教育理论和教育模式都备加重视学生的主体作用和能动作用的当今时代,在新课标和新教材即将全面推行的时刻,提倡“主人”说当合时宜。它能更大限度地避免原说法的认识误区,帮助人们注意到教改的根本点,更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实现我们久望的质的突破。
“主人”说,是对教与学双方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作用的明确。它明白无误地要求历来身为“主人”的教师从今以后要把学生看做真正的教学主体——他们也是主人,是学习过程的主人。一切教学和改革都以学生为出发点和归宿,都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的充分发挥而选择和设计。它同时要求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与老师一起选择设计并完成教学过程,做到主动参与、全员参与和全程参与,真正做学习的主人。它并不否定教师的“主导”作用,而是力图避免把“主导”变成“主宰”。它从根本上否定的是一向作为“弱势群体”的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被动地位,明确要求将其变为“主动主体”。它至少在现阶段更强调了这“主体”是鲜活鲜活的有同等人格的人,是会说会问会思想会质疑会创新的人,是能够而且应该承担学习主动性的人。教学过程的“以人为本”,应更多地“以学生为本”,新课标更要求老师们必须做到这一点,教师作为“教育主人”的主责就是让学生在学习活动中成为“学习主人”。
“主人”说,是对双方目标与任务的明确。教为了不教,学为了会学,课堂教学是教师“引”、学生“学”,师生配合参与,让学生在“引”与“学”的过程中学会自己学的多边脑力劳动过程。在传统教学中(现实教学中也非常多),学生消极被动、甚至坐等灌输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双方的目标都是“过河”(教学内容的完成),但任务有不同。教师的任务不能仅在于“传授知识”,而更应重在引导学生学会运用恰当的方式“过河”。不能“背过河”,也不宜直接将工具交给学生“过河”。而学生,应在符合自身特点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寻找乃至创造恰当的方式“过河”。应该强调的是学生被“背”惯了,一开始会有点“懒”,会“等待”,会“不适应”,只要教师晓以利害,动以情感,诱以方式,甚至来一点“促”或“逼”,学生是会被“诱过河”或者“逼上梁山”的。教师应该在教学活动中,大量增加培养学生成为“学习主人”的内容。不但传授知识,更善于启迪学生学会自己读。二者不可分割,但加重后者的分量势在必行。优秀的教师,就是善于让学生预先知道自己近、中、远期的学习目标,并使他们从各自实际出发明确任务,有欲而求,有备而学,再辅以适当的方式方法点拨。学生的“主人”意识和形象在此之中就逐渐形成了。
“主人”说,是对双方角色的明确。将教师喻为“导演”,学生喻为“演员”,应更为恰切。导演不能自己“演”,只能把握全局,对“演员”示“导”善“导”,让“演员”“悟”而后“演”。“演员”不能让“导演”替自己“演”或等待“手把手地教”,只能主动领会“剧本”主旨、“角色”要求,在“导”的指引下主动地“悟”,并以自己的主动性创造性“演”出自己的形象来。教学活动中,教师不要只给学生思维的结果,而应更多地给学生以思维的过程与方法,尽可能让学生多冒出几个问号。学生要不忘自己“学习主人”的身份,让学习的全过程成为自愿自动自主的行为,真正“我想学,我主学,我善学”。
“主人”说,是对教学活动的可变性和发展性的明确。角色是可变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师不必贤于弟子,弟子不必不如师”、“有状元学生,没有状元先生”,是古人都懂得和实践了的道理。较之学生,教师作为某专门知识的“先知”、“深知”者,有权有责为人师;但又有谁能不承认,学生中,尤其是当代学生甚而成了“主人”的学生中,没有值得自己学习的呢?互为师生、角色易位是常有的事。活动是可变的。预定的教学计划完全可能因需要而随机变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而当“主人”多了,智慧多了,又为什么不可以改变教学计划,使之更佳呢?教学活动又具发展性。因为“教育主人”与“学习主人”的密切配合,增加了创造发展的可能,加之日愈发展的现代教育理论、模式和技术,教学活动不仅应有经验的积累、现行的运作,而且应该有发展的思维。
当学生的“主人”意识和“主人”行为形成时,教改就不仅是“改进”和一般意义的“改革”了。它将导致教育教学的根本性变化,促成素质教育的腾飞,让创造型人才辈出成为现实,那才是深层意义的“改革”,甚而是革命了。各学科教学的春天,也来临了。
相信,随着新课标和新教材的全面推行,《轻轻一个问》的答案,得来不会太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