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海盗》杂志有关小偷的四个问题

1、如何看待小偷,对待小偷。

我从没想过这些,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我只知道小偷这种职业,对,它就是一种职业,和妓女一样,是人类文明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事实上,它就是文明的一部分,不管是好的部分还是坏的部分,反正抹不掉它。几千年了,其间肯定发生了很多变化,技术的变化,崇业精神的变化,职业道德(它本身就是反道德的,但它内部还是存在着一种职业的道德,也就是行规)的变化,我们没法去考证。考证必须以文献为据,哪怕是口头流传也可以作为一种参考的依据,但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这样的依据。《水浒》中有对小偷的描述,但那是演义性的东西,拿来回答问题,就有些不严肃了。

不过我们可以从我们所知道的传统价值中,看到官方与民间的惊人一致,在看待与对待小偷的问题上,鄙视和憎恶,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不打不足以平民愤。而事实上,人被逼急了,都有可能成小偷,就看你胆子有多大,胆子大的可以成大盗,胆子小的就只能当小偷。这是犯罪心理的另一种情形,它被死死的匡在道德与法律之内,但这种情形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突然一下就开了,什么都无所谓了,还有一点点羡慕的意思。非常奇怪。但也非常有意思。那是一个土崩瓦解的年代,恰逢商业大潮之前所泛起的那点涟漪,终于有了对金钱的渴望,和对金钱的想法,那是我们十八九岁的青春与躁动,一贫如洗的青春,眼看着周围的人都开始渐渐的有钱了,我们还将继续一贫如洗吗?可街上的阳光是那么的明亮,美女是那么的多,她们不仅仅是抒情的美女,烂漫的美女,同时还是消费的美女,而事实上烂漫就是一种消费。那时的美女好象都不怎么喜欢老板,土包子有啥子好喜欢的嘛,她们都喜欢街上的杂痞。杂痞就是偷摸扒抢日嫖夜赌样样都来的混混,或者你至少得学会其中几样,否则何以叫杂痞?自古美女爱英雄,在这里,流氓被等同于英雄。从过去的政治崇拜直接兑换成了一种街头式的流氓图腾。我不知道我们的流氓时代是始于红卫兵时代,还是商业大潮之前夕?也许后者更为纯粹,谁知道呢。我只是觉得在当时的社会空气中,有一种奇怪的东西在开始流动。以前是偷偷摸摸的干,现在终于放开了。

2、讲述你以及你的朋友的偷的故事。

我第一次参加偷盗,应该是在勇狗的怂恿之下。那时还小,大概就只有十二三岁吧。我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中午,勇狗说他烟瘾发了,其实他哪有什么烟瘾,都在装恶习学流氓,看谁装得更像而已。我说我身上没得钱得,他说他也没钱,但他可以偷点东西到烟摊子去换烟抽。我说偷啥子?他说偷别人凉在外面的衣服。他说你敢不敢嘛?我说走嘛。就这样,我们来到了电影院附近的那栋红砖楼房,我站在楼下放哨,当勇狗伸出那双罪恶的小手的时候,我紧张极了,勇狗也非常紧张,就像莽子的第一次扒窃一样,我们都非常的紧张。但毕竟得逞了,胆子也就越搞越大。特别是后来,认识锐锐以后,差不多就形成了一个以莽子为首的盗窃团伙。但莽子很聪明,从昆明搞了一大笔之后,就急急忙忙的跑回重庆,开了一家火锅店。十九岁的莽子在那个年代就知道洗钱了,真是不简单,这也可以看出,莽子是一个能干大事的人,至于干不干得成,那就要看自己的命了。

其实他们的家庭环境都满不错的。勇狗的父亲是厅级干部,外公是川大的著名学者庞石帚先生,据勇狗的父亲交代,庞石帚先生在成都有座很大的院子,墙上挂满了名画,有好几张都是张大千亲笔赠送,还有很多价值不菲的藏书,到时把这些统统都卖了,要值好多的钱哦,再说我们家也不缺钱啊,可我的儿子,为什么要去偷呢?还好,我儿子没去杀人。锐锐的父亲是处级,但锐锐很少回家,他一直都在外面游荡,一个狂热的偷盗者,喜好高消费。莽子的父亲是从空军部队转业的,官虽然不大,但给人的印象,他家很富裕,比勇狗的家里还富裕。据莽子透露,他父亲可能是个贪污犯。在那个年代就知道贪污,也真是不简单的,难怪莽子会这么聪明。莽子常常都劝我,别和锐锐耍了,锐锐已经偷疯了,终究一天是要出事的。我也有意识的在开始避开,但没过多久,锐锐还是出事了,我和勇狗都脱不了干系。按理说,我们应该被打成团伙性盗窃罪,但因为种种关系,主要是勇狗家里的关系,我和勇狗都被免于刑事处理,锐锐也只被判了七年。

3、你的被偷经历。

我出生在江边的一座古镇,镇上没有大街,左右邻舍都挨得很近。对面那家姓王,男男女女的一共有九个孩子,九个孩子都会摸包包。这让我外婆很不放心,她总是告戒,别和王家的孩子耍,他们都不是好人。要耍就和三娃耍,三娃这孩子是好人。可三娃的父亲是反革命,反革命的儿子难道会是好人?我外婆很不高兴,她的原话我记不清了,意思是说革不革命那是自己在标榜,在革命比反革命多的年代,白的可以描成黑的,黑的也可以被描成是白的,但好人却一眼就能认出,这得看自己的修行,关键是,做人要长心眼。可那时我才五岁,怎么可能懂得啥子是心眼,革不革命的我就更搞球不懂了。我只是觉得王家的孩子比刘家的孩子多,和他们一起耍,是一件很快乐的事。但我为自己的快乐付出了代价,我估计是七妹干的,我和她耍的时间最多,自从她来我家耍后,我的玩具就开始不见了,包括我母亲的一件毛衣,尽管那时的玩具和毛衣都非常的廉价。这也算是我的被偷经历么?如果不算,那我就没有被偷经历。但我母亲的钱包被别人偷过,她搞不清楚是在哪里被别人偷的,所以我毫无办法。我姐姐的钱包也被偷过,她很警觉,当她回转身来的时候,钱已经被偷了,她马上就追了上去,发现对方有好几个崽儿,都凶神恶煞的把她盯着。我姐姐很不服气,她跑回家来,说钱包被偷了。我说在哪里被偷的?她说西街的一家服装店。我和莽子马上就赶到了那家服装店,老板被吓惨了,他倒不是怕我,是怕莽子,莽子在当时已经混得很好了,算是一根出了名的恶棍。老板很小心的告诉我们,是某某某偷的,我们又马上托信给某某某,叫他二十四小时之内如数归还。

4、和小偷有关的故事。

时代在变。小偷也有小偷的时代性。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城里的小偷大部分都是本城的街娃,到了九一二的时候,他们忽然发现,偷不到啥子钱了,主要是胃口大了。以前是解决温饱,现在是渴望轿车和房子。他们觉得当鸡头比当小偷的钱来得更多,也更容易。于是他们都把自己的女朋友带到了广州,没得女朋友的赶紧跑到农村找村姑,只要卖得到钱,管他妈逼是农村的还是城里的。而事实上,这代人几乎都被毁在了广州和深圳,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染上了毒品。当鸡头的利润远远抵消不了对毒品需求所产生的费用。一部分人又偷偷的回到了重庆。那也是重庆最乱的两年,我指的是九四五年的时候,毒隐让他们对盗窃失去了耐心,抢案随时随地都在发生,性质越来越恶劣。政府觉得应该把他们解决了。被扫荡之后,大街上似乎恢复了平静,其实不是,一些农村二流子正翘首以待,随时准备填补这一空缺。

时代进化到了一个智力游戏的时期,留下来的就是大鱼。小偷和鸡头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是大势贩卖新型毒品开设赌场收保护费的时代。我认识其中一名警官,不知什么原因,他没开警车,也没穿警服,好象是很怀旧的样子就坐上了一辆开往老家的中巴车。车到半路的时候,上来了几个摸包包的。但他们没摸,而是很嚣张的在车上宣布,摸包包太耽误时间了,现在我们改行了,把你们荷包里面的钱都交出来吧。然后开始挨个挨个的搜。当搜到这名警官面前的时候,警官说,我是警察。这几个家伙噗的一下就笑了,这年头居然还有冒充警察的,你傻不傻呀?一耳光掸在了他的脸上,还被踢了一脚。他没有做声。下车之后他就马上给城里的大鱼打电话,喂,我这边需要几十个兄弟,你马上安排一下。十多分钟以后,这边的各个路口就被封堵,过往车辆一律要接受大鱼的检查。那几个倒霉的家伙就是在这样的检查中被捉拿归案的。在大鱼的处治之下,我想他们的后半生已经完了。因为大鱼执行的一贯都是中国古代刑律:凡偷盗者,不死都得残废。

20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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