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哲学源流史》中国两宋时期哲学之四:二程

中国两宋时期哲学之四:二程

程颢(公元1032年-1085 年),北宋哲学家,理学奠基者。程颐(公元1033年-1107 年)北宋哲学家,理学创立者之一。由于二程长期在洛阳讲学,故他们的学说亦被称为" 洛学"。

自唐中期,随着儒学家批判并融合佛、道思想过程的展开,到北宋中期,理学思潮逐渐形成。二程吸收和发挥了周敦颐、邵雍的唯心主义,并使它进一步系统化。" 洛学" 开始以儒家伦理道德为核心,吸收道家的宇宙生成论及佛教思辨哲学,就这样融儒、释、道三教于一炉,建立了理本体论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为南宋理学集大成者——朱熹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奠定了基础。

1.二程的天理观

二程曾受学于周敦颐,但是以" 天理" 二字作为根本宗旨,却是程颢根据自己的体验提出来的。那么,什么是二程所说的" 天理" 呢?

二程说:" 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穷居不损。这上头来更怎生说得存亡加减。是佗元无少欠,百理具备。" (《遗书》卷二上)这是说,理是一个至高无上的绝对本体,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它是永恒存在的。二程认为:理是世界万物的" 所以然" ,即万物所依据的原理、原则," 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则,一物须有一理。" (《遗书》卷十八)。理是自然界的最高原则,也是社会最高原则。它包括物的理,又包括封建社会的孝、悌、忠、信、君道、子道都是理所规定了的。二程还认为:理是超乎形器的," 心所感通者,只是理也。知天下事有即有,无即无,无古今前后。至如梦寐,皆无形,只是有此理,若言涉于形声之类,则是气也。" (《遗书》卷二下)就是说,理无形,涉乎形体是乃是气;理超乎形体而又充塞宇宙之间,气是" 有" ,是有生有灭,有存有亡的。

既然理是世界万物的本原,那么它如何派生万物呢?二程认为:" 理在气先。" 但是,二程所说的气,已与张载不同。张载认为气能聚散,但不会消灭,物散即复归本原气。二程却认为,物散气消。既然物散气消,气又怎么产生?二程认为:有理才有气," 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 (《遗书》卷二十一上)。理在有形象的事物之先就存在了。

所以,二程说:" 今一言以蔽之曰:" 万物一理耳。" (《粹言》卷一)" 万物一理" ,作为有生有灭的物质性的气,当然也包括在万物之内,也就是理派生的了。针对张载用" 清、虚、一、大" 形容气之本体及其作用,以为气化过程就是天道的说法,二程还用" 形而上" 与" 形而下" 来区分理与气、道与器:"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若如或者以"清、虚、一、大" 为天道,则乃以器言,而非道也。" (《遗书》卷十一)

2.二程" 格物穷理" 的认识论

二程在解释《大学》的格物致知说时讲:" 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穷其理然后足以致之,不穷则不能致也。" (《遗书》卷二十五)这是说,格物就是穷理,穷理才能致之,即回到本体理,所谓格物,就是至物,因为每一物都有一理,所以至物就是" 就物而穷其理" 的意思。而穷理是多方面的," 或读书讲明义理;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应事接物而处其当,皆穷理也" (《遗书》卷十八)。

有人问二程,格物是" 物物格之,还是格一物而万物皆知" 。二程说,不能只格一物便能通众物之理," 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 (《遗书》卷十八)又说:" 今人欲致知,须要格物。物不必谓事物,然后谓之物也,自一身之中,至万物之理,但理会得多,相次自然豁然有觉处。" (《遗书》卷十七)

3.二程的复性说

二程在人性论方面,采取了张载的" 天地之性" 和" 气质之性" 的说法,提出了人性有" 天命之谓性" 和" 生之谓性" 的复性说。所谓" 天命之谓性" ,就是人生来就先天具有的,它是本体理在人性中的体现。二程说:" 性即是理。理则自尧、舜至于涂人,一也"。(《遗书》卷十八)就是说,这个" 天命之性" 的性就是理,不管是尧、舜还是老百姓,每个人生来都普遍地具有。它是最根本的和至善的性。人性中的仁、义、礼、智都是人性所固有的,也是天理所固有的,人性体现了天理。人性既然是天理的体现,应当是至善,何以有恶?人性既然包括仁、义、礼、智等道德内容,为什么有人不符合这些道德的规定?二程认为这是由于气。所谓" 生之谓性" ,就是从气上说的。

二程说:" 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人生气禀,理有善恶,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有自幼而善,自幼而恶,是气禀有然也"(《遗书》卷一)。就是说,人性的善恶,是由于" 禀气" 的不同,禀得" 清气" 就善;禀得" 浊气" 就恶。

因此,二程认为,从人性的本源来说,应该是善的,其所以有恶,是由于为外物所累,是由于思虑的发动。恶是由于" 情" 的活动发生偏向的结果,也是气禀影响的结果。二程说:" 甚矣,欲之害人也。人为不善,欲诱之也。诱之而不知,则至于灭天理而不知反。故目则欲色,耳则欲声,鼻则欲香,口则欲味,体则欲安,此皆有以使之也。" (《粹言》卷二)这就是说,人所不善,皆人欲所致。为此,二程提出了存天理去人欲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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