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构建严格规范的储备企业运行机制
贵州省坚持问题导向,以推进政策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为抓手,着力构建严格规范的储备企业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一、坚持“三个原则”,把准企业管理改革方向
一是坚持改革与发展同步推进的原则。把管住与放活置于同等重要地位,强化储备功能定位,调整优化布局,重点解决储备与经营“一肩挑”监管难、风险大、隐患多等问题。同时,通过改革,整合市场要素,促进“三链协同”和“五优联动”,做大做强粮食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政府与市场同担共保的原则。充分发挥好“两只手”的作用,政府储备重点守住守牢粮食安全“第一道防线”,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商业企业通过日常经营管理、建立社会责任储备、应急成品储备、商业周转库存等形式,参与地方储备管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共同维护粮食安全。
三是坚持政策性与经营性分开的原则。政策性企业作为执行落实储备政策的关键载体,主要为各级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稳定粮食供给、保障粮食安全服务,承担储备粮安全管理及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职责,更加注重其公益属性。商业性企业作为粮食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储备加工转化、轮换吞吐、应急保供等方面,与政策性企业形成功能互补,实现协同运转。
二、突出“三个完善”,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一是完善政府储备体系。按照省级为主、市县为辅的原则,对政府储备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明确粮权所属同级政府,不能通过购买优先动用权等方式搞变通、打折扣,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增加储备规模。目前,已构建形成全省统筹、分级负责、协同保障的三级政府储备体系。2020年完成增储任务,粮油储备增幅分别为5.6%、145%,省级储备占比持续保持在50%以上,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地方储备粮油任务。
二是完善企业运行机制。坚持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推进组建省粮食储备管理集团公司,下设区域性子公司,承担省级储备收储、轮换、销售、动用等政策性职能,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授权,省粮食和储备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省级和贵阳市共建省粮食发展集团公司,承接全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任务,承担粮食加工、贸易、物流等经营性职能,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同履行行政管理职责。
三是完善储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承储企业退出准入动态机制,强化企业安全风险评估,逐步推进政府储备由直属企业管理。推进国有储备企业归口管理,着力解决市、县储备企业行政监管主体不一、责权交叉不明等问题,保障粮食和储备部门在行业监管、业务指导和监督问责中不缺位、不失位。兼顾社会储备发展需要,通过政府差异化扶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储备,在确保库存安全的前提下,鼓励自主经营。目前,通过储备轮换,将原有的11家承储省级储备粮民营企业调减至6家,省级储备油已全部实现由直属企业管理。
三、强化“三个保障”,确保储备管理改革见效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科学编制《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十四五”规划》,重点在储备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法治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完善路径设计,为推进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管理提供政策支撑。
二是强化设施保障。规划建设西南粮食物资储备安全保障中心、西部陆海通道粮食物流中心等重大项目,支持县(市、区)建设一批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应急设施,全面补齐补强基础设施短板。推进省级直属库扩容工程,通过资产收购、新建扩建、异地重建等手段,在8个市(州)建设5万吨以上规模的省级储备中心库,实现省级储备的直属化管理。严格实施政策性粮食企业资产备案登记管理,防范政府资产流失给储备安全造成风险隐患。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对《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研究制定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管理实施方案、社会责任储备管理办法,完善储备承储企业库点选定办法、储备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全面落实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改革各项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