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不臆测 之 声光报警

Bulk精英群里有朋友问:各位大佬,您们好!船舶消防员装备呼吸器的声光报警有何具体要求?求解!

大家纠结的是:这个报警是什么形式的?需不需要即有声音又有光?

我们先看下FSS第3章第2.1的要求: Compressed air breathing apparatus shall be fitted with an audible alarm and a visual or other device which will alert the user before the volume of the air in the cylinder has been reduced to no less than 200 l.

翻译过来:压缩空气呼吸器应设有听觉报警视觉或其他装置,以在瓶内储气量降至不少于200 l前向使用者发出警报。 

听觉和视觉(audible alarm and a visual)是并列关系,两个都要有,声音好理解,视觉得不明确。

颜色算不算视觉?光算不算视觉?

有的PSCO在检查的时候,要求视觉需要光类型的,下图压力表类型认为是不满足要求的。

只有下面这种,不仅要有压力表,还要有光,才满足!

其实,2015年IMO通过MSC.1/Circ.1499就给了答案,通函里讲:

Paragraph 2.1.2.2 of chapter 3 of the FSS Code, adopted by resolution MSC.339(91), requires an audible alarm and a visual or other device which will alert the user. In this context, a pressure indicator, with which the user can read that the volume of remaining air in the cylinder has been reduced to no less than 200 litres, regardless of the need for supplemental lighting, may be regarded as a visual device。

翻译过来:第三章2.1.2.2中要求视觉显示,仅仅要求能够在气瓶内氧气量小于200L时提供显示,无论有没有光提示,都满足要求。

按照这个通函,我们经常见到的压力表类型满足要求,根本不需要光提示。

也就是:声音报警(如口哨)加传统的机械式压力表(表盘一般分成红黄绿三个区域,红色表示警告,表盘在对应200L 时有明显的刻度显示)的方式,可以认为是满足FSS对呼吸器的要求。

2015年到现在已经5年了,前几天还听说有的朋友打算就这个问题要写份提案,要求IMO澄清,无知所以无畏,可惜了。

只是:为什么业内管理人员和PSCO一直纠结这个问题呢?

大致讲,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厂家,为了销售更高端的产品,在是懂非懂、半瓶子醋的情况下,故意宣传。

二是验船师、PSCO成长很快,搞明白的那茬人升职或者调离岗位,新成长的验船师、PSCO看到这句公约,产生疑惑,却没有看到通函解释,继续在错误的路上开缺陷。

PSCReady老编翻看近期的数据库,依然存在:Breathing apparatus cannot provide a visial alarm.

三是船检机构解释有误,下面是CCS在2014年发布398号通函中的解释,显然将公约中的and翻译成了或。

可能是无心之失,但是影响很远,不少管理人员拿着这份解释找老编讲:大社解释了,视觉和听觉有一个就行,老编你这技术不行……

其实是翻译错了……

老编微信:safety4sea

万水千山总是情,点个“在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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