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解读——王维之《送杨少府贬郴州》
明到衡山与洞庭,若为秋月听猿声?
愁看北渚三湘远,恶说南风五两轻。
青草瘴时过夏口,白头浪里出湓城。
长沙不久留才子,贾谊何须吊屈平。
注:
杨少府:其人不详。
郴州:唐代州名,属江南西道。
若为:哪堪。
渚:江河中的小洲。
三湘:泛指洞庭湖南北、湘水流域一带。
五两:古时测定风力的器具,用鸡毛五两系于桅杆顶上而成。
青草瘴:瘴气的一种。
湓城:古城名,唐初改名为浔阳,在今江西九江。
解读:
好朋友杨少府遭贬,将要离开京城远赴郴州,诗人有感于此,遂作赠别诗。
前四句主要写被贬之地的荒凉与杨少府心情的悲伤郁结。首联想象杨少府所贬谪之地的荒凉凄苦,猿猴啼叫凄苦,以此衬托出贬谪之地的肃杀气氛,表现人物内心的悲凉。颔联写出杨少府渴望北归,他看到三湘地区的景色便觉忧愁,因不能北归而嫌弃南风大,因为现在再大的南风于北归无益,因此不愿提起甚至有些厌恶南风,这些都是传达出友人遭贬的悲愁心理。
颈联是诗人宽慰友人之语,意为明年春天瘴起,大水涨起之时你可以自湘水乘船过夏口,经湓城而北归,意为杨少府不久会被告朝廷重用。于是接下来的尾联化用贾谊的典故,告慰朋友不必像贾谊那样久处长沙,凭吊屈原,朝廷会重新起用你的。
赵殿成曾评点此诗的最后两句,说道:“送人迁谪,用贾谊事者多矣,然俱代为悲忿之词。唯李供奉《巴陵赠贾舍人》诗云:'圣主恩深汉文帝,怜君不遗到长沙’。与右丞此篇结句,俱得忠厚和平之旨,可为用事翻案法。”一般而言,对旧典进行翻案是对的,能有所创新固然不错,但凡事都往所谓正能量上靠,什么“忠厚和平之旨”就没有什么意思喽!
王维(700—761),字摩诘。太原祁人(山西祁县)。后徙家蒲州(山西永济西),遂为蒲州人,称河东王氏。排行十三。官终尚书右丞,称王右丞。父处廉,官终汾州司马。维早慧,工诗善文,博学多艺十五宦游两京,居嵩山东溪。以才艺知名,博得豪贵青睐。玄宗开元九年(721)中进士。释褐为太乐丞。秋,因伶人舞黄狮子舞坐罪,贬济州司仓参军。开元十四年春秩满,游宦淇上,遂隐于淇。开元十七年前后回长安闲居,学佛于荐福寺道光禅师。张九龄为相时,作《上张令公诗》。二十三年,擢右拾遗。二十五年,张九龄被李林甫排挤谪荆州长史,王维作《寄荆州张丞相》。同年秋,奉命出使凉州,以监察御史兼节度使判官。二十八年,迁殿中侍御史,以选补副使赴桂州,知南选。明年春夏回长安,寻隐终南山。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复出左补阙。天宝三载始营蓝田辋川别业。天宝四载暮春,以侍御史出使榆林、新秦二郡。后迁库部郞中。天宝九载后,丁母忧,十一载服除,拜吏部郞中。在辋川期间实亦官亦隐。十四载,迁给事中。安史乱后,委任给事中。王维服药取痢,伪疾将遁,被囚洛阳凝碧池,作诗“万户伤心生野烟,百官何日再朝天”,以明心迹。肃宗至德二载(757),王师收复两京,陷贼官司六等定罪,王维以此诗及弟缙请削己官为兄赎罪,获免。乾元元年二年(758),授太子中允,加集贤学士,迁中书舍人,改给事中。上元元年(760),官尚书右丞。次年七月卒,葬蓝田辋川别业之西。生平事迹见新旧《唐书》。王维信佛,学顿教。受禅宗思想影响极深,以禅悟诗,故人称“高人”“诗佛”。《全唐诗》存诗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