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长得丑,我才是书法的正宗。
中华文化历史悠远流长,中国书法是承载着中华文化的艺术形式之一,它发端于中国文字的起源,并且并行发展。按书法的流变发展,最早的书法归结于甲骨文、金文,早成为定式,但严格讲,甲骨文、金文并不是纯正的书法。甲骨文出现于商代晚期,是成熟的文字。首先甲骨文具备了汉字造字的“六书”原则,其次从线条(这里不能说是用笔,因为它是契刻)、结字、章法具有书法的特征,因此人们在书法历史一隅把它归为源头——篆书(大篆),汉字的实用性,通过契刻、铸造或书写发挥其记录信息的功用,随着书写就衍生出了书法,书法就成为表现汉字形体(有点画、到结体成字)美的书写艺术。
甲骨文
书写与契刻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形式,虽然甲骨文、金文在人们心目中印象很深。但严格地讲,它们不是书法艺术,而只是刻字艺术。就像今天的刻字艺术,有书法的成分,但不称它们是书法一样。
从书写的角度出发,简书才是书法的源头。至今出土的大量风格多样的简书墨迹,可以说完全有改写书法史的可能。因为简书真实记载了真实的书写,这些书写轨迹,真实的再现写手的书写习惯,并显现不同时代的审美趣味和不同地域的风俗,还有不同的书写工具和方式。可以说,书法的历史是从简书的书写开始的。
金文拓本
有人说,中国地下都是文化。的确,随着一次次考古发现,中华文明也一次次改写,往前推荐。在人们还未见到古代简书以前,只见到金文,后又见到甲骨文,让人们产生了古汉字体式的错识,但它们终究不是原初的古代书法。我们可以实事求是承认其艺术上的成就,甚至还可以从中汲取营养用于时代艺术的创造,但无论如何不能不弄清他们的主从关系:简篆是源,甲骨、金文都是简篆的运用。
我们必须承认甲骨、金文的艺术效果,它们表现的契刻的工艺效果,不是以书写为手段创造的艺术,而简书之简上的篆体文字在甲骨、在青铜器物上的契刻,是另一种表现形式。当然,后人通过临习甲骨、金文的传拓,吸取书法营养是另一回事。
战国简
从甲骨、青铜器上看,这时的书契还没有艺术自觉,契刻者关注的只是文字结构,而不是笔法,作书者注重的也主要是形体结构,而不是笔法。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历史时代所有的书契,无不取自简书文字。而竹简上书写,已有笔法显现,虽然书写者尚不知从审美上关注笔意。字体由大篆向小篆发展时,人们关注的是如何简省了笔画而不失大篆的模样;大篆向隶变化时,人们关注的也只是书写方法的简化。直到这种为急用的书写产生的飞动笔势,给人以美感,那些偶然出现的“蚕头燕尾”才作为隶体特有的笔法而有了自觉的追求。
事实上,这种笔势的出现和被肯定,也有一定过程。开始只是由于书写渐熟渐快,笔下无意中带出这种效果,这时书者人关注的只是画出线来结字,尚未注意到线条的“质”和“势”。虽然是谨谨慎慎地画着,也只知求线条画得匀称,放到一个字该放的位置上,就完成了书写任务。
甲骨文、金文和简书时间上有人会提出质疑,怎么能认为甲骨和金文是参照简书呢?虽然到目前为止,我们仍未能见到商周时期的简书,就像前边的论述,一次考古发现就有可能改写历史。我们应该坚信,这一时期能有甲骨上和青铜器物上的文字出现,就可以肯定当时必有以简牍缯帛之类的文书形式存在。不然上古那些经典(如《春秋》、《国语》、屈子《离骚》、孔老之作等)靠金文、靠甲骨能流传么?
汉简
简书的书法性和审美的形成也是实用需要的推动。
书法是汉字实用过程的书写而产生,那么简书的书法性和审美意识也是实用需要的推动。也许简书书者也想画出匀细的线条,但越来越急忙的公务不容书者慢条斯理地这样做,要简而快。大篆减少笔画,慢慢成了小篆。简化笔画,还改变写法,随势而加快的运笔,所成之迹虽不婉通,却有一种运动的力势,使每个字平添了以往精心描画反而少见的生气,因此简书既能实用,又有审美效果。
今天人们在观赏这些似乎还带有从地下发掘出的泥土气息的简书时,总觉得它们虽“原始”,又觉都有一种朴朴实实的生命形象意味。实在说不准它们一个个一定像什么,又总觉得有意味。这就是它们的审美特征。任何别的文字书写,都不会出现这种效果,独我们民族文字从简书开始的书写,就因为这种效果越来越自觉地寻求,就成了既大众化又高雅的艺术。
然而正是这看似简单留下的墨痕、结成的形象中,有情性、有功力、有心志、有精神、有民族的哲学美学精神,有生命形体构成的意蕴,也许这就是难以言说的审美效果吧。
简书,笔画分明。然而从审美效果上说,人们总觉得它们有运动势,有生命活力。分明是抽象的点画符号,却使人有“若飞若动,若起若卧……”之感。这不是某个观赏者的主观想象,而是特有的汉字形体通过书写产生的特有的书写效果。作为书法的这一审美特点,古人是早已看到,而且特别重视,特别讲求。卫铄《笔阵图》中有“每为一字,各象其形”之说,张怀瓘称书法为“无形之象,无声之音”,蔡邕称“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鲁迅称书为“不象形的象形字”。这是汉字书写特有的审美效果,这种效果从简书的书写就打下的基础,提供了经验。
不过从简书看,这种效果是随文字创造、随笔的挥动给文字赋形的过程中自然显示的。这是由于书写者于不知不觉从现实中“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获得了对客观存在的生命形体构成规律的感悟,于运笔结体中自然表露出来。所要指出的是:所有最基本的东西都在简书中表现出来。这是因为这时候,书者在把握书法形式时脑子里别无所有,只有从自然获得的这些感悟,所以在运笔结体中才有会很自然将这种感悟化为书法的实际。
关于简书是书法之源的佐证,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实证愈来愈多。从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简册,最早上追至秦昭襄王五十一年(前256年),“清华简”中100多枚战国竹简中古文《尚书》重见天日,还有记述西周初编年体史的《竹书纪年》,这些足以说明,不是不可能,是还没有发现。
奇迹会发生,让我们期待,某一天夏商时期的简书破土而出,来印证我们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