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征收:评估报告不签字,就没有效力吗?
本文作者:王佳红
排版编辑:韩永强
前几天,一位朋友过来咨询,说是自己的房子国家要征收,我们交流了一会:
朋友说:我的的房子要被征收,政府给问发了很多文件,我都不收,也不签字。听别人说啥也不收、啥也不签字,这是最好的。
我说:政府给了你什么,你没有收,也没有签字?
朋友说:给了我一份征收决定,后来还给我送评估报告,还给我送征收补偿决定,还给我执行的文书等等。
我说:为什么不收呢?
朋友说:有的律师告诉我,就是不能收也不能签字。
我说:怎么给你送的这些文件呢?政府来的人?
朋友说:是政府来的人,亲自送到我家里的。
我说:你不收,也不签字,人家如何处理的?
朋友说:我不收,他们就贴我家门上了,对了,街道办事处的人带着居委会的人一起来的,还拍照、录像啥的,不知道为什么居委会的人为何参与到这里。
我说:你收到这些文件后,怎么处理的呢?
朋友说:我没有收啊,这个对我没有约束力。
我说:你觉得征收决定、评估报告等内容是合法的吗?你有没有异议呢?
朋友说:有啊,补偿价格太低了,评估内容都不真实,而且也没有进入我家就有了评估报告,明显违法啊。
我说:那后面都下了征收补偿决定了,现在政府都申请司法拆除了,你的异议和不满和谁说啊。
朋友说:我就不走,太不公平!
我想,很多人看了这段对话,可能都感觉很熟悉,因为很多人遇到国家征收、拆迁可能都采取这样的方式处理,不收文件、不签文件对自己就没有效力,反正不公平,我就是不走,大不了就硬拼!
其实,这些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更不能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提高自己补偿金额的目的。
大家可能都有这样一个误区:
以为不签收文件、不签字,这些文件对自己就没有约束力;
以为评估机构不进入房屋内评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就一定无效;
以为现在政府无权强拆,就不能强拆自己的房子。
其实,则不然。大家理解都是错误的。
所有的文件,你不签字,只要政府证明自己合法的进行了送达,即便你不签字,也一样发生法律效力;
评估报告,若是由于你拒绝评估公司进入室内评估,评估公司只能做外围评估,政府也是可以采纳的;
若是你觉得不公平,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复议诉讼的,政府虽然不能直接强拆,但是有权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
所以,我希望大家都能改变自己认识误区,不要用沉默的方式放弃了自己维权的机会。
遇到征收的时候,看到了征收决定,首先要对征收决定提起复议或诉讼;
看到评估报告,就应该针对评估机构的选择、评估报告的内容、形式、技术路径、报告的送达等多个角度提出异议;
看到征收补偿决定,也应该立即提起诉讼。
除了提起这些诉讼之外,还应该就征收过程中的其他违法行为进行主动诉讼。只要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争取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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