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们,别只顾618促销,税收风险该认真考虑了!

又快到618购物节了,各大电商已经卯足了力气准备大干一场了。不过今年,估计很多网店心里会有些犯嘀咕,因为他们在前些天收到了税务机关的温馨提示:
很多人看到这些提示,心里没底了,这可怎么办呢?
如果让我提建议的话,很简单,照办。
就是把三年的收入统计一下,算一下该缴多少税,和原先申报的税款相比较,把少缴的税款及滞纳金补缴了就可以了。
因为这真的已经是很温和的措施了。温和体现在:第一只需要自查三年;第二只需要缴纳税款和滞纳金,目前没有罚款。
这么温的税务提示,为什么会在电商中引起一片轩然大波呢?
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点:
一是有些人误以为网上交易是不需要缴税的。这是一种误读。没有任何一条规定对网上交易给予特别优惠。销售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改变不了销售这个事实,线上线下适用的是同样的税法,如果有的电商以前对此有误解,一定要赶紧纠正。
二是有些人误以为网上不开票交易无人知晓,所以只申报了开票收入,不申报未开票收入。
说实话,线下交易,不开票收入确实不好查。但电商都是通过网上交易,所以的交易都有痕迹,无论开票还是不开票。按照《征管法》的相关规定,交易平台有提供涉税信息,协助调查的义务。所以试图通过不开票瞒报收入,难度真的很大。
当然,有的电商会说,如果是真实的销售额,该缴什么税我认了,但关键是我的销售额虚增啊,有相当一部分是刷单的。
什么是刷单呢?这是网店迅速升级的捷径。网店支付给“刷单军团”支付佣金,通常一笔交易1元到15元不等, 刷单军团负责给网点冲销量和好评。
刷单的流程通常是这样的:
第一步:“买家”进入“卖家”店铺内选购商品拍下并付款,而已支付的款项由“卖家”以现金的方式给付。
第二步:为避免出现“虚假发货”、“虚假交易”被查的问题,“卖家”联系快递走个发货、收货的流程。实际上买家收到的只是一个“无货空包”。
第三步:在“确认收货”后,“买家”就进入最后一步,对于自己压根没有收到亲眼所见的商品进行好评。
对于刷单行为虚增的收入是否应该缴税?
从法理上讲虚假的收入是不应该纳税的。但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当电商的交易记录中显示一年有2000万的交易额,谁来证明这里到底有多少是刷单收入呢?要知道很多网店为了躲避交易平台的监控,刷单业务做得和真实业务是一模一样的。除了店主,外人基本上是判断不出哪笔是真实业务。
显然这种情形应该由店主举证。
店主就面临一个难题了,是举证自己作假刷单,来少缴税,但可能会引来平台限流或封店的处罚;还是打落牙齿往肚里咽,把多交的税款作为自己的内心的业务推广费。
要知道做任何事情都是有成本的,收入是假的,但收税却是真的。所谓的捷径,往往是人生路上最大的陷阱。
马上就到618了,又到了一个刷单的高峰期,希望这一次税务自查活动,能给电商们一些警醒吧。
END
本文得到了王镇老师的提示和协助,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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