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怒批:不会办、不敢办、不愿办,滥用“按规定办”,让基层难办!
来源 :半月谈,记者:赵宇飞 徐扬 邵琨
如果你是基层干部,在工作中遇到难事急事,满心期待地请示上级单位“该怎么办”,得到的回复却是一句“按规定办”,你做何感想?
黎青 作
记者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基层干部在遇到难题向上级请示时,曾收到过“按规定办”的回复。这让基层干部十分困惑:如果知道如何办,按哪些规定办,谁还会去请示上级啊?滥用“按规定办”的背后是上级单位的不会办、不敢办、不愿办的懒政表现,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新表现,是各级部门不担当、不作为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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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办”让基层“不知咋办”
东北某村一位驻村第一书记走访时发现,一户贫困户房子被雨水冲坏,经常“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被褥长期用塑料布盖着。这位第一书记多次向上级请示,协调维修这家人的房子,但得到的回复是“按规定办”。
“我就是不知道按什么规定办,才去请示的。”这位第一书记说,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这户村民已经享受过相关政策,按规定短时间内不能再享受,但国家“两不愁三保障”要求也明确提出贫困户要“住房安全有保障”。
后来,这位驻村第一书记一次次找到县里,动用“各种关系”,才为村民申请下来维修指标。一番折腾后,他感慨道:“规定是死的,但人是活的,一句'按规定办’让人真不知道该咋办。”
记者在各地调研发现,不少基层干部在遇到难题向上级请示时,收到过“按规定办”的回复。基层干部对类似答复十分困惑:究竟如何办没个章程,按什么规定办没个说法,规定在哪儿没个影子。
在东部某省的一个镇,镇里干部发现一份关于乡村振兴的中央文件中的一条政策非常适合本镇发展需要,但向上级请示“能不能做、如何做”时,收到的回复是“按相关规定办”。
记者看到,这份文件的批阅栏里写着“请某某县长、某某局长阅”,总共有10余名县领导和部门领导圈阅,却没有一条具体意见。
“中央、省里的文件是统揽全局的指导性意见,要指导实践,需要市里、县里根据不同情况出台具体细则,否则'按规定办’真的没法办。”一位基层干部说。
中央层面有政策的情况尚且如此,涉及基层改革创新的情况,上级“按规定办”的回复更让基层创新举步维艰。
西部某自贸试验区办公室原本计划在区域内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改革,这项改革涉及版权局、文旅厅、金融办、证监局等多个部门,对于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有的部门向上级部门请示时,得到的回复却是“按规定办”。“这项改革因'按规定办’几乎陷入僵局,因为事关一项从无到有的改革创新,相关部委根本没有出台任何规定,所以根本没法办。”该自贸试验区办公室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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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单位不会办、不敢办、不愿办
上级单位为何会做出“按规定办”的回复?记者调研发现,有的上级单位缺乏调研不会办,有的上级单位害怕担责不敢办,有的上级单位嫌麻烦不愿办。
不会办。“基层请示的问题往往都比较棘手,有的问题我们也暂时没找到解决方法。”北方某地市级部门干部说,有时中央已经发布文件,但执行层面的操作细则尚未出台,甚至尚未开展相关调研,而给基层的回复又不能拖延,只能用“按规定办”来应付。
有的政策则本身“相互打架”,不仅基层不知该如何办,上级单位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以社会资本办医为例,国土部门政策规定,办医疗卫生用地需要先拿到医院的证照许可,卫健部门却要求“先有土地许可证,才能办理医院证照许可”。
不敢办。“有时,基层的请示涉及开创性、系统性改革,上级单位实在是不敢办。”西部某省级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每一项改革都“牵一发而动全身”,在没有国家层面明确政策的情况下,一不小心就是雷区,在容错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不敢轻举妄动。
“现在做100件对的事情不一定得到表扬,但做一件错事就可能丢了乌纱帽,用'按规定办’应付基层也是迫不得已。”该负责人说。
不愿办。记者在调研中还发现,基层请示上级单位“该如何办”,有的上级单位也没有处理权限,仍需要层层向上请示汇报。“层层请示的程序繁琐、时效太慢,费时费力,基层催得又比较急,所以有时候干脆回复'按规定办’。”一位地市级金融部门干部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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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按规定办”
是不作为、不担当的挡箭牌
“滥用'按规定办’是不作为、不担当的挡箭牌,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新变种。”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毕德利指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现象层出不穷,规定很难都走在事物发展前面,如果一切都“按规定办”,有的事情就无法推进。
另外,毕德利认为,“按规定办”也是一些干部本领恐慌的表现。干部把“按规定办”挂在嘴边,也是一种不会干的表现。因为不知道怎么干,只能“按规定办”;因为把握不好分寸尺度,只有“按规定办”。
“归根结底,还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作怪。”不少基层干部表示,“按规定办”看似一种回复,实际上和“没有回复”差别不大,反而加重了基层的负担,挫伤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基层干部期盼,在遇到基层干部请示“该如何办”的时候,上级单位能多承担一些责任,如加强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开展研讨,依据现有政策尽量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对于缺乏具体细则的政策规定,可考虑研究出台可操作性较强的配套政策,既能解决眼前的问题,还能给类似问题明确处理标准。
政策制定者需要在谋划政策之初,多些调查研究和论证,让政策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拿来就用且管用,让基层不需要再层层请示。同时,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为干部担当作为提供制度保障。另外,还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滥用“按规定办”等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予以严厉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