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放弃孩子抚养费,以后能反悔吗?

离婚的时候,很多人放弃了孩子抚养费,有的是主动为之,有的是被逼无奈。

放弃孩子抚养费的原因是什么?主要有以下这么几点。

一,为了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主动放弃抚养费;

二,为了把孩子抚养权争到手,主动放弃抚养费;

三,内心极度厌恶对方,离婚后不想和对方有任何的接触和来往,包括对方给自己转账也感到恶心,于是主动放弃抚养费;

四,不希望对方以后来探视孩子,为了让对方放弃探视权,以此作为交换,主动放弃抚养费。

上面说的这几点是主动放弃抚养费的几点原因,对于被动放弃抚养费的原因,也是一样,无非是和对方的利益交换或者权利交换。

那么离婚时放弃了孩子抚养费,以后还能反悔吗?

不可以反悔。

离婚协议作为法律文书,有高度的法律严肃性,离婚协议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怎么能说反悔就反悔?

可是如果放弃抚养费后又难以独自承担养育孩子的义务,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下,只要孩子不满18岁,在生活情况和身体情况发生巨大变化的时候,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重新主张抚养费。

什么样的情况,算是巨大变化?一般有如下两点。

第一,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情况严重恶化,比如因患病和意外导致劳动力严重受损,经济陷入窘迫,无法独自抚养;

第二,抚养孩子的一方因为孩子生病导致开销巨大医药费支出,无法独自承担。

在这样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允许以孩子的名义去法院起诉,重新主张抚养费,或者要求大额的医药费支出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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