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野:教师买菜被通报需反思什么?

虹野:教师买菜被通报需反思什么?

文/虹野

10月24日,宁化县委党工委工作人员向媒体证实此事,称通过暗访偷拍,有11人有违规行为(其中4名老师)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违规停车和骑摩托车没有戴头盔等行为被通报批评。

这个事件经过媒体和网络发酵,官方也认为不妥于26日撤销通报。如此看来,“教师违纪买菜”又是一起执法不当,经过媒体公开而撤销的事件。或许这起事件又会随着官方认错而不了了之。

在这里笔者不打算探讨惩罚教师买菜的合理性,也不打算探讨公权力是否滥用,也不打算讨论教师是否是软柿子,更不想分析官方的出发点是好是坏,而只是想归纳一些类似现象总结其共性以供反思。

首先说这起教师买菜被通报的事情,我们不谈论教师是否好欺负,只是从效果的角度来看,如果当地党委是为了改善城市面貌,直接驱逐违法占道经营商贩效果会更直接。为何眼睁睁的看着商贩违法占道经营而无动于衷,却避重就轻抓消费者呢?可见官方官方不作为和选择性执法是毫无疑问的。

惩罚消费者而不管经营者,这种现象枚不胜举。比如武汉市禁止超标电动车的事例。笔者亲眼看到交警在一家卖超标电动车门口没收一个刚刚买了超标电动车的人的车子。为何武汉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却又允许商家卖超标电动车呢?

或许又有人说,抓拍教师买菜的不是城管和工商,所以没有执法权;或许又有人说交警只能管理上路的超标电动车,而不是工商管理,所以对商户无法管理。在这里笔者也不想批评工商、城管等部门是否失职,而只想从宏观的角度来分析,禁止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能否从供需方面解决商家的违法行为呢?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消费者无论其知识水平有多高,都不可能都是关于法律和商品标准的专家,消费者无法分辨出牛奶中是否有三聚氰胺,也无法分辨出苏丹红,更无法分辨出那些地方可以卖东西,甚至连那些事物吃了会被查出来酒驾都弄不清……从这角度来说,消费者只需要从自己的荷包里面拿钱出来消费即可。至于谁能卖,谁卖的产品可以消费,这都不应该是消费者操心的事情,消费者也没有能力。

这里不谈论通过惩罚消费者来阻止商家良心经营有多么弱智,因为我们无法想象去惩罚购买了“三鹿奶粉”的消费者以此来阻止三鹿违法是多么的不可思议,这和古董文物市场凭借消费者眼力自负盈亏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即便是文物行家又怎么 能知道三星手机会爆炸呢?我们是不是应该惩罚购买三星手机的消费者“有眼无珠”呢?

这里笔者不想谈论这种惩罚消费者的立法有多么荒谬,更不想去通过立法惩罚商家,而更需考虑,我们如何建立一个保护消费者的市场,这不仅仅是出现了商家和消费者纠纷之后的保护,而是真正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比如当禁止电动车上路的时候,我们需要明白罪魁祸首并非是商家,而是城市规划和交通部门造成的堵塞。教师在路边买菜的罪魁祸首并非是那些无照经营的小商贩,而是那些发放牌照和菜市场规划的的工商部门以及城市管理部门。而最大的问题是各个管理部门对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性的忽视,把部门管理当做一道方程题,问题解决了,却给其他部门造成了新的问题。当世界都在系统的考虑问题的时候,我们的有关部门却还在学习解方程,这不得不让人担忧。

虹野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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