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野:李芳的高尚是教师的高尚,卑鄙老师的卑鄙算不算教师的卑鄙?

虹野:李芳的高尚是教师的高尚,卑鄙老师的卑鄙算不算教师的卑鄙?

文/虹野

每每谈及当前教育生态,诸多老师都认为是记者、自媒体大V恶意抹黑教师,总是盯着猥亵学生、体罚学生、课上不讲课下讲……以至于教师名声日益恶化。

而当诸如李芳这样道德高尚的教师新闻出来,诸多教师又“荣莫大焉”,宛若是自己的荣誉。

这里抛开所有道德、师德的话题,只是说一个思维方式,个体的荣誉算不算群体的荣誉?个体的卑鄙算不算群体的卑鄙?简而言之就是,个体能否代表群体。

不得不说,仓颉造字的时候完全没有个体和群体的区分是个很大的弊端,使得国人无法区分自我和群体。教师群体亦不例外,每每谈及个体教师事例的事实,总是不由自主的把个体事例当做群体事例,再由群体回归到个体。这使得一个群体中某个个体的荣耀当做了自己的荣耀,也把一个群体中某个个体的卑鄙当做了自己的卑鄙。

尽管自己写作的时候,很小心去用个体和群体进行区分,但是文字的局限性依然使得读者存在强烈的代入感。

从集合学中,我们很容易知道个体和群体之间的关系,也很容易知道群体中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教师群体共性目前来说是教书育人,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即可。当然也有李芳这样的老师有保护弱者的高尚品德,但是保护弱者的个人品德,还是每个阶段的教师都必须具有的师德,估计还需要商榷。

当然不少教师会认为李芳的高尚就代表教师群体的高尚,李芳的个人品德则就是教师群体都应该具备的师德。如果有质疑的声音,或许被骂的很惨,这点本人深有感触。

如果教师个体保护弱者的品德被推广为所有教师都必须保护学生的师德,那就意味着教师有保护学生安全的义务和责任。那意味着过马路时候白发苍苍的老教授也必须救援身强力壮的大学生,否则就是没有师德,想想也可笑。但是这种个体代替群体的思维方式总是存在的。

同样,在这种个体代表群体的思维方式下,教师们也就不要埋怨学校领导安排教师暑假看管鱼塘防备学生溺水的行为了。在这种思维下,教师群体都应该如李芳一样具有保护学生的职责和义务啊?

我们不能总是借用诸如李芳这样的高尚的个体的道德来让别人认为这是“师德”,以此让社会其他群体尊重教师群体;却反对因为社会群体因为个别教师猥亵学生、体罚学生而认为教师群体堕落。

从方法上看,无论是哪一种,都是用个体代替群体,都不足为信。

那么作为教师,教师学生思维是职责所在,而个体替代群体的思维方式显然结论不为真,自己是真不明白呢?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呢?如果不明白,看了本人这篇文章就应该明白了,也可以转发,让更多人明白这个道理。

虹野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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