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剂加减方法!
附:方剂加减方法!
中医治病的基本手段单位是方剂,每一个方剂都应该有一个特定的适应证,所以,方剂的应用以证为根据。
证与方完全相应,用成方即可,不需要加减。而临床所见,证与方完全相应的概率并不高,多数时候是部分相应,或者说不完全相应,此时用成方就需要加减。
可以说方剂的加减是常态,是每个医生绝大多数的时候都必须做的事,当然是很重要的事,也是很严谨的事。
但现状很混乱,绝大多数的医生加减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准谱,随意性很强,这就需要引起大家的关注,并试图找到解决方案。
我们先来看一些例子,再看看《伤寒论》中的加减规律,看看对我们的临床有什么指导意义。
壹
病案举例
一、周某,男,34岁,工人。
……诊断:胆汁返流性胃炎。系肝经郁热,胆逆犯胃所致。法当舒肝泄热,利胆降逆为主。
用小柴胡汤加减:柴胡10克,青皮10克,香附10克,黄连、黄芩、生栀子各10克,大黄(后下)10克,郁金15克,竹茹10克,代赭石30克,生姜、半夏各6克,延胡索15克,生白芍20克,生甘草10克。【1】
分析:小柴胡汤共7味药,方中保留了4味,加了10味药;原方炙甘草三两,方中用生甘草10克;原方柴胡半斤,黄芩三两,方中各用10克;原方半夏半升,生姜三两,方中各用6克。
二、丁某,男,42岁。1982年3月15日就诊。
暴食饮酒后,上腹剧痛。查血、尿淀粉酶均>500单位,诊断为“急性胰腺炎”。
症见:寒热往来,体温39,恶心欲吐,右上腹痛,拒按,胸胁苦满,腹胀便秘,苔黄腻,脉滑数。
证属少阳证与阳明腑实热结为病。
治拟和解泄热,通降阳明,拟小柴胡汤化裁:柴胡、枳实、生大黄(后入)、厚朴、延胡索各10克,气通浊降,下臭秽稀便甚多,腹胀腹痛顿减,呕吐亦止。
守原方续服5剂,腹痛尽止,发热消退,诸恙告安。复查血、尿淀粉酶,皆转正常。【2】
分析:小柴胡汤共7味药,方中用了1味;原方柴胡半斤,方中用量为10克。
贰
《伤寒论》中的加减方法
一、原方名不变的随证加减
即方名不变,在方后进行随证加减。
小青龙汤、小柴胡汤、真武汤、理中汤、四逆散、通脉四逆汤等方后有较多的随证加减方法。
以小柴胡汤为例进行分析。
小柴胡汤方
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 人参三两 半夏半升(洗) 甘草(炙) 生姜各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若胸中烦而不呕者,去半夏、人参,加栝蒌实一枚;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参合前成四两半、栝蒌根四两;若腹中痛者,去黄芩,加芍药三两;若胁下痞硬者,去大枣,加牡蛎四两;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黄芩,加茯苓四两;若不渴、外有微热者,去人参,加桂枝三两,温服微汗愈;若咳者,去人参、大枣、生姜,加五味子半升、干姜二两。
小柴胡汤的方后有七个加减方法。
去一味药,加一味药者四个;
去一味,加一味,还一味加大剂量者一个;
去二味,加一味者一个;
去三味药,加二味药者一个。
加减变化最大的是去三味药,加二味药。
即小柴胡汤原方七味药,去三味药,保留四味药,去的药味数不大于原方药味数的一半;加二味药,加的药味数为原方的三分之一弱。
二、主方名不变的随证加减
加减方的方名,是以原来的主方名加上新加或减的药物的名称。
以桂枝汤的加减方法最为典型。
计有桂枝加葛根汤、桂枝加厚朴杏子、桂枝加附子汤、桂枝去芍药汤、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桂枝加桂汤、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桂枝加芍药汤、桂枝加大黄汤、《金匮要略》中有桂枝加龙骨牡蛎汤。
其中,加减幅度最大的是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即去一味药,加三味药;原方桂枝汤的五味药保留了四味,加了三味药,加的药比原方保留的药少一味。
其中,最费解的是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
因为原方桂枝汤的主药桂枝去了,那和桂枝汤就差的比较远了,因此,这个方的争议也比较多,当然在《伤寒杂病论》中,这也是绝无仅有的。
三、成方加减
即直接将两个方加在一起。
有桂枝麻黄各半汤、桂枝二麻黄一汤、桂枝二越婢一汤、柴胡桂枝汤。
四、加减后方名改变
虽然是以原来的方为主进行加减的,但是加减后,有些方名是改变了的。
如小建中汤,即桂枝汤加大芍药的用量,再加饴糖,加减幅度并不大。
叁
《伤寒论》加减方法的小结及思考
一、主药不能减
主药是方中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减掉了主药,也就减掉了原方的主要功效。
麻黄汤不能减麻黄、半夏泻心汤不能减半夏、炙甘草汤不能减炙甘草、乌梅丸不能减乌梅、大承气汤不能减大黄、四逆汤不能减附子等等,这是肯定的。
桂枝汤如果减掉了桂枝,那就没有了桂枝汤的主要功效;没有了桂枝汤的主要功效,方名就不应该再用桂枝了,所以,我认为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的确应该存疑。
二、减的药味数,不能超过原方药味数的一半
如果减的药味数超过原方的一半,原方的主要功效就不能保证了,这就超越了加减的范围,不宜保留原来的方名,这时,可以选用另外的方。
三、加的药味数,不能超过原方药味数的一半
如果加的药味数超过的原方药味数的一半,就不仅仅的是原方的功效了,或者,原方的功效就受到了影响,不宜保留原方名;或者可以考虑成方合用的方法。
四、药量加减后,也应改变方名
加减涉及到药味数的增减或药量的增减:药量的增减也改变原方的功效,方名也应相应改变。
《伤寒论》中的成例很多,如桂枝加桂汤、桂枝加芍药汤、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甘草泻心汤、生姜泻心汤等。
五、加减最好在方名上,明确体现
这在《伤寒论》中是惯例。
如桂枝加葛根汤、桂枝加厚朴杏子汤、桂枝去芍药汤、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等。
这来源于加减根据的明确和严谨,也就是说,加减是有根据的,不是随心所欲的,不是信马由缰的。
现在的医生,当然,也包括我自己,千篇一律的就是某某方加减,而加多少,减多少,并没有明确的根据,凭习惯,靠心情,很随意,这是一个严重影响中医的疗效和发展的问题,需要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并要努力去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