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抚养费,判决书刚下,还能反悔吗?

一位当事人来咨询:作为原告,他一审起诉离婚,为了要孩子抚养权,没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其实就是做了个交易。现在一审判决下来了,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把孩子抚养权判给他了,抚养费也由他自己承担。

但是判决刚下来,他的想法就变了,明明原来不主张对方支付抚养费,现在又想主张了,那么现在能找法院反悔吗?

答案是不能。

离婚诉讼开庭后,法庭首先会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至于本案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法院完全是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的判决。

但是判决刚下来,原告就反悔了,这种朝令夕改的行为,法院不会给予修改机会,因为不能随意浪费司法资源。

那么问题来了,当事人说:自己的经济能力实在是养不了孩子,那怎么办呢?

有两个办法:

第一个办法,继续和对方协商,重启孩子抚养权变更的谈判。

第二个办法,过个几年,以孩子抚养费实际需求增加无力负担为由,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以孩子为原告起诉对方要求支付。一般来说,从现在收到判决之日,时间越长起诉抚养费越容易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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