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审计思考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之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十四五规划中明确,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要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中央“三农”工作重心的转移,对当前涉农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过渡时期,将会出现脱贫攻坚审计时的老问题与乡村振兴审计中的新问题并存的的情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给审计工作带来了较大影响。
(一)审计范围广内容多,审计难度大
在脱贫攻坚中,“两不愁、三保障”是检验脱贫成效的硬指标。脱贫攻坚工作覆盖范围广,脱贫措施包括“五个一批”,涉及政府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各地虽然进行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但是扶贫资金点多面广、小而散、类别多、差异大的情况依然存在。在脱贫攻坚工作结束之后,上述情况在5年的过渡期内仍然不会有较大改变,随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增加村庄规划布局、宜居环境整治、发展现代化农业等内容,同样存在项目范围广、资金类型多的问题,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还会层出不穷,审计范围广、内容多、难度大,面临的压力有增无减。
(二)审计手段受限,大数据审计作用难发挥
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扶贫对象等信息进行实时动态管理,这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基础数据,也是脱贫攻坚审计的基础数据。尽管这个系统每年都在进行动态维护,但仍然存在不准不实、信息缺失等质量问题。如在某省2020年的脱贫攻坚普查中,贫困人口身份证号重号、不符合校验规则的多达2398人;外出务工人员联系电话重号、不符合校验规则的多达38302人;已实施项目未填录开始时间的为7594个等等。而涉及脱贫攻坚的财政、发改、住建、民政等其他部门的信息系统,由各自为了满足本部门、本系统的管理需要建立,并未完全整合到脱贫攻坚信息系统中来,实现部门间的扶贫电子数据互联互通。由于与脱贫攻坚相关的电子数据不集中、难整合,再加上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数据也同样存在质量不高等问题,导致了脱贫攻坚审计难以有效发挥大数据审计的优势,实现多维度数据挖掘分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后,上述问题在一定时期内依然存在,乡村振兴审计的手段仍将会受到限制。
(三)审计要求较高,审计人员能力不适应
在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的过程中,将会涉及到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扶贫、交通、住房、教育、卫生、民政、农业、林业等方面相关政策,审计政策性较强、监督难度较大、监督成本较高,对审计人员要求也较高,需要审计人员花费大量时间去学习研究。审计人员不能全面掌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领域相关政策,很难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做出深层次的分析和评价。此外,审计工作需要审计人员拥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全面的综合素质能力,要求审计人员除了具备财务及审计等专业知识外,还要掌握计算机运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等知识。较高的审计要求,导致部分审计人员不适应,难胜任。
(四)审计整改难,有关问题屡审屡犯
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审计虽然涉及政策性执行情况,但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是在政策执行后的结果,部分问题在发现时已经既成事实,要求完全整改到位比较困难,只能按“下不为例”处理,强行要求整改落实到位会导致新问题替代旧问题的情况出现,整改的意义和价值不大。此外,相关单位和部门不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存在应付式审计整改的情况;审计工作不严谨有疏漏,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和处理不恰当,也都会导致审计整改无法按要求完成,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
二、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审计对策
进入后脱贫时代,审计要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审计的内容重点、方式方法、保障措施、审计成效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来开展工作,助力脱贫成效巩固和乡村振兴实施。
(一)跟踪政策落实情况
紧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评价扶贫政策实施的效益、效率和效果,反映扶贫项目闲置浪费、低效运行、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强化扶贫项目后期的运营和维护,做好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无缝衔接,从资金、公共投入、要素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关注脱贫质量和效果,着眼查缺补漏和补齐短板(如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两污”、人居环境、饮水安全、控辍保学、集体经济等),着眼于返贫户、边缘户、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后续帮扶工作,建立有效的返贫预防机制,巩固脱贫成效,抓好动态监测和动态帮扶,防止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导致脱贫户返贫和新贫困户产生,确保脱贫攻坚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促进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向更高水平迈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推动长效机制建立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从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入手,挖掘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缺陷,分析乡村振兴中出现的深层次的问题,建立脱贫长效机制,推动建立乡村治理结构,激发贫困地区群众的内生动力。在持续推进扶贫产业、稳岗就业、消费扶贫、教育扶贫和宜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的同时,对于在扶贫期间投入的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债权股权等形成的扶贫资产,要明确产权归属,认真清理登记在册,确保纳入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实现规范运营和保值增值。
(三)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脱贫摘帽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脱贫攻坚工作逐渐从消除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转变,部分地区在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诸如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急功近利等)会逐渐显露,而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时,涉及产业发展、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新问题也会层出不穷。审计需要继续围绕国家政策的实施,以资金和项目为主线,查处基本建设项目、产业扶贫项目、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尤其是重大违法违纪,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以及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
(四)整合内外审计资源
现阶段的涉农审计中,同时存在扶贫审计和乡村振兴审计,两者在内容上有重合的部分,要根据“两统筹”的精神,加强扶贫审计与乡村振兴审计的有效衔接,使之有机结合,避免重复审计。要整合内部资源,开展“联合审”、“一拖N”等扶贫审计组织方式,把扶贫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结合,统筹安排,成果共享,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要整合外部力量,加强与纪检、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实现信息、资料、成果共享,从源头上加强监督,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形成立体监管体系。
(五)发挥大数据审计作用
在脱贫攻坚审计中,通过电子数据的比对分析,以及发现的与电子数据有关问题的整改,推动了脱贫攻坚相关数据信息的更新、完善和集中,而审计中开展的电子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等工作,以及形成的审计思路和审计方法,为乡村振兴审计奠定了基础。在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审计中,应当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探索诸如联网审计、云计算和信息系统审计等,打通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推进数据整合和交叉关联,进行多维度、多领域、多视角的大数据分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深度。
(六)加强审计人才培养
结合审计职业化建设的推进,通过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和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增加工程、环境、金融、法律、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型审计人才,培养既懂财务收支审计又懂工程、环境等专业审计的复合型审计人才,确保在乡村振兴涉及的各领域拥有专家级专业人才和综合能力较强的复合型审计人才,实现多专业融合、多视角审计,以适应新时期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和乡村振兴审计的需要。
(七)强化审计整改力度
持续关注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形成审计整改督查巡查制度,建立乡村振兴审计整改资料库,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审计整改台账。分类整理乡村振兴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分析较难整改问题的形成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处理措施。
积极推动有关单位把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单位及部门绩效考核的内容,把乡村振兴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告乡村振兴审计发现问题及审计整改情况。把完善审计结果公告作为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与纪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整改的联动机制,对于屡审屡犯、消极进行整改的交由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作者简介:
杨银开,女,硕士,副教授,云南旅游职业学院经管院副院长。研究方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国家审计、会计、审计专业课程教学研究等。
刘雪峰,男,硕士,高级审计师,云南省审计厅涉外审计处处长、云南省寻甸县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研究方向:涉外审计、扶贫审计、基本建设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