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加强岗位管理,强化人岗匹配。要想打破在党政部门中存在的干部忙闲不均的不合理状态,首先应当在党政部门做好岗位设置和岗位配置工作,从对党政干部的身份管理逐渐转变为科学的岗位管理。岗位管理的基础是岗位分析和岗位设计,做好这两项工作有利于帮助每一位党政干部培养岗位意识。同时,不但能够确保他们实际承担的岗位职责及其主要工作任务能够得到较为清晰的界定,而且能够保证他们的工作量是合理的、饱满的,这样就可以避免有些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过重、占用的工作时间过多,而另外一些岗位的工作任务较少,工作时间不饱和的现象。此外,岗位分析和岗位设计还有助于明确每个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为下一步在岗位上配置合适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② 完善党政部门绩效管理,增强党政干部工作的动力。这套绩效管理体系,一方面应该包括中央政府对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类党政部门的绩效管理,另一方面也需要包括对党政干部个人的绩效管理。在这两个层次的绩效管理中都应当包括绩效计划、绩效监控、绩效评估以及绩效反馈四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在组织绩效管理方面,应当更加注重绩效计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整体性,建立统一的各级政府综合绩效管理委员会,从而改变当前普遍存在的多个上级部门以各自为战的方式对下级部门设置考核要求以及进行考核评比的现状。同时注意尽量减少给下级制造各种临时性工作或临时性要求,从而避免打乱下级机构的正常工作部署,导致能力强的干部不得不承担更多额外的工作量。在党政干部个人绩效管理方面,首先要在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绩效考核标准加以量化或细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简单地采用德、能、勤、绩、廉这一笼统的考核方式。其次是要加强平时考核,但这并不是要求党政干部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必须刻意做到处处留痕,而只是为直接上级评价下级的日常工作绩效提供证据,同时也能够起到督促和提醒党政干部积极履责的作用。最后还要加强绩效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中的运用,将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晋升和奖惩以适当的形式挂钩,营造恪尽职守、担当作为的干事氛围,防止一些干部以“不会”或“不懂”为借口逃避工作。对于一些表现长期较差的干部,应该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绝不能纵容这些捧着“铁饭碗”的不劳而获者。③ 合理设置机构,精简机构数量。在我国现有的行政体制下,很多在中央层面单独设置的机构,在地方层面尤其是区县一级,实际上并没有单独设置的必要。机构设置过多产生的明显弊端之一就是,由于不少机构本来承担的工作就不是很多,再加上很多工作具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或者在全年不同时间段的分布很不均衡,所以尽管这些机构在一年的某个时间段中还是有一些工作可做,但在其余的很多时候基本上没有太多的硬性工作需要完成。如果把此类的一些机构加以合并,则一方面可以通过合理调配人员来确保各项工作的完成,另一方面还能确保每个人的工作量在全年中相对饱和,从而减少实际需要使用的人员数量。此外,单独设置的机构过多还使得每个机构中都有一些不怎么干活甚至根本就不干活的人,但是由于这些人分散在每一个机构之中,所以隐蔽性较强。而一旦对原本各自独立的一些机构加以适当合并,人员集中使用,则这些慵者便会更加清晰地暴露出来,从而有助于对他们实施更为有效的管理。④ 切实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首先,党政领导干部要清楚每一位下级的岗位职责范围及其需要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尽可能根据岗位职责分工来安排工作。避免过于随意地将某一个岗位上的人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或需要完成的任务,转嫁给另一个岗位上的人。其次,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全面掌握下级的实际工作表现,重点是了解每一位下级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及其达成效果。了解考核者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可能会犯的错误或出现的各种偏差,自觉规避考核陷阱,公平公正地评价每一位下级的绩效表现。最后,党政领导干部还应当牢固树立培养干部的意识,对于一些工作知识和工作能力不足的下级,不能放任自流,而是想方设法尽力做好各方面的培养和开发工作。从而使他们逐渐有能力承担更多的工作,减少其他同事承担的过多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