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她)们喊:平等,平等| 朴微·早茶夜读
作者为在校学生
一
托学长搞到了台湾出版的《索多玛120天》。
我蛮喜欢封面上萨德的画像的。那时候萨德才二十岁,翻着白眼(让人想起八大的画,但又不一样),嘴边似笑非笑,像是看见了什么集玩味意味于一身的东西。我没太看过同时期其他人物的画像——他们都会翻着白眼吗?
他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虚弱。
书还没读完,有些话写的挺扎人,比如:
也不是特别扎人,现时代我们经常能读到这种偏激的观点。在那个时代,萨德借书中人物之口说出的这些话,或许是别有寄托。但单独把这些话拿出来当作样本,或许在今天同样有讨论的意义。
二
我知道谈平等是个费力不讨好的事,那么多哲学社会学大厚书在那儿杵着呢。我至今没看过《社会契约论》。所以这些只是我截止今天为止思想的记录。
在一本台湾(又是台湾)的学术杂志上,我读到了一篇文章,作者全篇在认认真真地反驳平等主义的主张,一边反驳,一边设想平等主义者接下来会如何反驳他,于是对此继续进行反驳。让我想起小时候自己跟自己下棋的场景。
在这位学者的梳理下,“平等主义”的概念被概括如下:我们无法选择出生环境,也无法选择拥有多少聪明才智,却单单只是因为这些天生的不平等,就让有些人比另一些人更幸福,这难道是公平的吗?难道我们不能想方设法改变吗?
列举一位平等主义者的观点。罗尔斯认为,既然天赋不是当事人所应得的,那就应该被视为公共财产,于是由先天不平等所造成的资源分配不均就应当被矫正,并重新分配。除天赋外,原生家庭、环境处境甚至运气所造成的不均也都需要重新分配。
他们乍一看很像那些想把从小便学的鸡汤话付诸现实的孩子。譬如宝剑锋从磨砺出。譬如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我们长大之后知道这些都是假的——委婉点说,不准确的。可能一把指甲刀怎么磨也成不了大宝剑。于是他们想加以改变:为何不向这个一直教给我们的美好现实前进呢。
三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在日常生活中听到的对“人人平等”最普遍的定义是:人与人的平等是指“人格”上的平等。啥是人格?翻看现代汉语词典,人格指的是“人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那么这种平等应当是多体现在法律道德等层面的。
然而正如《公主之死》中所说的,不能只分析人在各种条文案例中的处境,还必须检讨人运用法律的机会和参与立法的可能性。条文是如此规定,落实到实际生活又是另一回事。微博上前几天就在讨论:父母不同意自己的恋爱,该怎么办?这里就涉及一个很难平等的等级秩序问题,且难以从法律或道德层面加以干预——但我们的现实生活却可能因此受到很重大的影响,无论好还是坏。
四
秩序有时候显得十分诱人。尤其是在平等成为宣传主旋律的今天。
平等——无论在严格意义上怎样——这种思维在某种程度上很容易流向“都可以”与“无所谓”。布鲁姆就对于美国大学生表现出的这一点感到不满,这些大学生的观点仿佛很容易被我们赞同,譬如在情爱方面,他们认为:“男人和女人有权在他们卧室的私人领地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只要他的伴侣或伴侣们同意就行。”涉及私人,涉及你情我愿,这里便不包含任何对优劣的判断。
但布鲁姆却很生气地说:“这揭示出他们不愿意考虑自己的经验以及它同整个生活和道德秩序的关系。宣布所有偏好和行为事实上皆平等,是为了避免批评和比较。”
学者们说,这是否是在取消人类进步的力量?如果展现在人类世界面前的每条道路都“平等”,只有“车和车之间不得故意碰撞”的规定,人类世界还能寻找到正确道路吗?于是出现了施特劳斯学派、法兰克福学派……
或许是,有了是非好坏的判断和比较,就有了“现实”的不平等。卢梭说的是私有制?
五
《公主之死》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男女的不平等。自然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世界性问题。通俗一点说,它的起源应该是这样的:经过综合比较,人们发现男性比女性普遍“好用”。这不是一个定论,母系社会里人们自然发现女性比男性普遍“好用”。
我预言社会和科技发展到某个阶段,比如消除了“暴力”等因素后,女性会重新成为社会中的主导力量。我认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男女两性的这种关系是一种此消彼长。
无论是周公制礼还是周婆制礼,都会有吃亏的一方。在达到“公婆共制”之前,或许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六
我个人总是标榜自己是热爱自由认同平等的,尽管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都不深。
但好几年前的某一天我写了一段文字,这段文字跟本文内容不知道是什么关系。本着不悔少作的原则放在这里,博大家一笑。
好玩的是,这可不是喝醉了写的。
杨早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