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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龚胜生谈垃圾分类

发布时间:2019-07-24  来源:人民政协报 浏览量:5957

垃圾分类,难在哪里?

自上海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后,媒体对国外垃圾分类的先进经验进行了大量报道。但实际上,垃圾分类对我们而言并不新鲜,中国早在60多年前就提出过垃圾分类的概念。

1957年7月12日,《北京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垃圾要分类收集》一文,呼吁北京居民要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这被很多学者看做是“垃圾分类”的问世。

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由于全社会物资的极度匮乏,老百姓通常出于节约意识,按照相关要求把牙膏皮、橘子皮、碎玻璃、旧报纸等生活垃圾分门别类地送到国营废品站卖钱,就连烂掉的菜叶子也会捡出来喂鸡喂鸭。这些垃圾分类的举动,不仅让整个北京城的大街小巷井然有序,还吸引了不少外国人专程前来学习。很多老北京人对几十年前的首都有一个共同的记忆,那就是“街上没什么垃圾,很干净”。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物资匮乏的日子渐行渐远,随着城市化率的进一步提高与物质生活的持续丰富与改善,越来越多的固体废弃物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涌现于城市与城郊,“垃圾围城”难题日益凸显,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新世纪以来,虽然一些城市的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相应的运输设备与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完善,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垃圾分类的收效并不理想,很多城市甚至曾于中途数次放弃,有的城市还干脆把工作重点转向末端分类,对源头分类则不抱指望。

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明明有利于美化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为何一直难以得到有效推广呢?

掣肘垃圾分类深入推进的因素很多,但导致垃圾分类原地踏步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居民未能有效参与进来。

记者在北京不少小区内看到,垃圾桶虽然标明了分类,但很多居民视而不见,主动进行垃圾分类者屈指可数。在不少垃圾桶周边,一些纸盒、塑料瓶和厨余垃圾等堆放在一起,有的垃圾桶里还放着废电池等有害垃圾。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北省委会副主委、华中师范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龚胜生曾到多地调研,他发现,居民参与度不高主要是因为缺乏一种比较好的参与垃圾分类的模式与长效养成机制。在他看来,垃圾分类是习惯问题也是素质问题,但习惯养成和素质提高,不是只靠宣教就可以解决。

“企业和居民学习垃圾分类既需要有润物无声的意识培养,也需要有赏罚分明的制度约束。”龚胜生指出,放眼那些垃圾治理成就显著的国家和地区,政策法律的强制力在居民意识的建立与习惯的养成上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例如,日本为了推行垃圾分类,制定了许多堪称“苛刻”的法律条文,而在长期的法律约束和宣传引导影响下才有所成效;再如我国台湾地区的台北市,先后出台了“垃圾不落地”与“强制分类”政策,不仅垃圾费要随袋征收,还强制要求那些错过垃圾投放时间的居民,自己将易腐烂的垃圾存储在冰箱里,等待下一次投放。

龚胜生指出,改变简单粗暴的垃圾分类已经迫在眉睫。垃圾分类是整个治污体系中相对前置的一项工作,如果这项工作能够做得专业到位,将对整个垃圾后端处理工作起到顺水推舟的作用。如何把垃圾“分”好仍需要更细致的政策储备、制度设计及技术支持。

分类,仅是开始

垃圾分类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见成效的。在这方面,日本用了27年,德国用了40年。

龚胜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垃圾分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居民在垃圾前端分类投放环节没有做好,将导致垃圾后端处理工作无法顺利开展;而如果垃圾没有做到分类运输和处理,反过来也会影响居民对分类投放垃圾的配合度和积极性。可见,为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成功,我们不仅仅要关注垃圾分类前端投放工作,还要重视后端处理工作。“因为任何一环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垃圾分类工作的实际效果。”他说。

在龚胜生看来,垃圾分类见成效,其重点在于前端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以及后端加强软件和硬件设施的支撑,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前段除了人的观念,更重要在于选择分类是否能带来实际收益,他建议让垃圾分类的好处“看得见、摸得着”,这样有利于持久地促使人们垃圾分类行为慢慢固化,进而养成绿色生活素养。后端则为国家制度保障,硬件体现在垃圾运输回收处理设施。“同样需要由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共同促进”。

此外,龚胜生还指出,垃圾分类“素质教育”的对象,不该仅限于居民百姓。一些政府部门现在已有在垃圾分类问题上率先行动、示范社会的意识。但是,对“垃圾灾难”根源性的问题,却缺乏思考和监控。以这些年发展迅速的电商和物流业为例,包装垃圾的灾难性泛滥,显然与这些市场领域的管理部门反应迟缓和宽松放纵有关。在这种氛围下,即使每个人都提高了环保意识,又能保持多久,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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