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详解

各位朋友们请注意:

201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伴随着全国各级政府部门的推进,现在各省市相关监管部门早已经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四月份,各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下发了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那么,“双随机、一公开”对机动车检测机构而言,意味着什么呢?

抽查哪些内容?

1.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

2.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

3.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须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是否完备;

4.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检验检测活动和结果是否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6.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等方面进行检查。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哪些?

1. 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2. 篡改、编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3. 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4. 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

5. 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

6. 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对象;

7. 接受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资助或者存在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行为;

8. 未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

9. 采用的软件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10.未按照标准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导致检测设备失准的。

如果你想进一步了解每年“双随机、一公开”的详细情况,查询抽查结果,可以浏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各地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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