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多项三轮车新规即将实施!一批经销商或将淘汰出局!
当下正是农耕旺季,也是三轮车经销商冲量的关键时刻!随着终端电动车需求进一步爆发,各大品牌和经销商也卯足了劲奋战旺季!
与此同时,4月1日起,又一批三轮车行业新规即将实施,从业者务必重点关注,提前准备,规避政策风险!
4月1日起,三亚禁止70周岁以上人员驾驶电动三轮车
近日,三亚市公安局、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关于联合开展加强电动三轮车管理工作的通告》,4月1日起,三亚将在全市开展加强电动三轮车管理工作。规定指出,禁止70周岁以上人员驾驶电动三轮车,无证驾驶的,罚款1500元。
4月1日起,江西赣州禁售非标车,已销售的召回处理
近日,赣州地区出台一系列针对三轮车销售、上路的管理规定。其中尤以第六条最为严厉,规定指出严禁销售非标车辆,对已销售的予以召回,依法处理。这对于没有合法资质和目录产品的经销商来说,无异于当头一棒。
4月1日起,多地开启电动三轮车挂牌管理
随着三轮车行业规范化发展的加速,施行挂牌管理的地区进一步“扩军”。近期,甘肃、河南等地的多个县市出台规定,展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低速四轮车车主备案登记及挂牌管理工作。
4月1日起,山东多个城区对低速电动车限行
近日,山东省多地《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出台,自2021年4月1日起特定道路、隧道禁止低速电动车通行。规定中的低速电动车指的是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能办理登记挂牌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
总结
随着越来越多电动车新规出台实施,行业将愈发正规化、合法化发展,紧跟政策趋势是当务之急。对于经销商而言,在这个选择大于努力的时代,拿到一个有资质、有实力的电三品牌,将是头等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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