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与《山海经》新证

摘要:《山海经》内容广博,与相关出土文献资料比较可知《山海经》有较浓厚的“数术”色彩、丰富的“博物学”内容并继承了“志怪”传统。《山海经》原附有图,可以认为是在地理框架下杂糅着数术、博物、志怪和神话等内容的综合性图书。《山海经》所记“熊之穴”“般是始为弓矢”“聂耳”等可与出土楚简、楚帛书、秦简中内容相印证,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将《山海经》中“刉”“婴用”“不眯”等字词与出土文献对比,结合用字习惯及图像对照等,可以看出《山海经》中《山经》部分产生时代至迟不晚于战国,产生地域很可能是在楚地,作者应为楚人。利用出土文献可校正《山海经》中“峚”“毛”“駚

”“

”“瞻诸”等字词。

关键词:《山海经》  出土文献  古史  新证

作者刘钊,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教授(上海200433)。

责任编辑:晁天义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1期P83—103

1925年,王国维在《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见之学问》的演讲中指出:“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见。”王国维指明的新发现有四项,即“甲骨文”“汉晋木简”“敦煌写经”和“元明以来大库档案”。20世纪被称为“大发现的时代”,如果王国维指明的四项新发现可以称之为“大发现”的话,我们当今这个时代的新发现则可以称之为“特大发现”。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山川呈瑞”,“地不爱宝”,出土文献呈“井喷”式面世,大量的甲骨、金文、战国文字资料、秦汉文字资料,尤其是层出不穷的楚简和秦汉简牍,为中国古典学研究带来连绵不断的新资料,促使“二重证据法”指引下的传世古代典籍的“新证研究”不断开创新局面,收获新成果。

利用出土文献对传世古代典籍进行“新证”,是出土文献研究和古籍整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关传世古代典籍的产生和流传过程,创作时地及作者,不同文本的关系比对,用字用词习惯的考察,疑难字词的解释,思想观念的抉发,等等,都是进行传世古代典籍“新证”的主要内容。

《山海经》历来被称为“千古奇书”,在短短三万多字内容中,记载了约40个方国,550座山,300条水道,100多个历史人物和400多个神怪奇兽。其内容离奇怪诞,文辞生僻古奥,加上辗转翻刻和传抄,讹夺误衍,在在多有,留下很多有待解决的难题。随着出土文献的不断面世,我们发现其中有很多可以跟《山海经》相对照的资料,或可加深我们对《山海经》的认识,或可纠正以往的一些错误理解,或可校正个别字词。这些资料在对《山海经》的进一步整理,以及探索建立利用出土文献比勘、校正和研究传世古代典籍的范式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山海经》的文本性质和文本形式

《山海经》的文本性质问题,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

从古代图书分类看,历史上的《山海经》一直被给予不同对待。《汉书·艺文志》列《山海经》于数术略形法家,《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列《山海经》于史部地理类,《宋史·艺文志》列《山海经》于五行类,这一时期的《山海经》又被收入《道藏》,《四库全书总目》列《山海经》于子部小说家类,张之洞《书目答问》列《山海经》于史部古史类。这些不同分类既反映了不同时代对图书所呈现的知识体系认识的不同,也体现出图书分类者理解观察图书角度的不同。一个时代的图书分类,必须放到这个时代整个的知识体系和文化背景中去考察,才不至于以偏概全或以今律古。《山海经》内容庞杂,其内部差别也很大,譬如《山经》部分与《海经》和《荒经》部分就有很大不同,《山经》部分主要讲山川形势,林木、矿藏、动物、神怪及其实用价值和吉凶预兆,还有祭山的形式和祭品的种类。《海经》和《荒经》主要讲帝王世系、远方异国异物和神话传说。具体到《山经》《海经》和《荒经》内部,其前后内容也包罗丰富,变化不一。如果寄希望于用已有的古书类型加以比照从而将其归属于某一类,是很难得出公认的结论的。这也正是关于《山海经》的文本性质问题一直聚讼纷纭的原因所在。

古人对图书的分类和认识是个变量,是随着时代的推移不断变化的,每个时代的分类都有其背后的理据。同时任何时期的图书分类都不能做到尽善尽美,有些分类只是权宜之计。有些图书因其内容的复杂和交叉,既可以放在此类,也未尝不可以放在彼类。譬如《宋史·艺文志》将《山海经》放在五行类,却把郭璞的《山海经赞》放到地理类,就没有什么道理。从出土文献看,如马王堆汉墓帛书中一些与“兵”有关的数术占测内容,如果按《汉书·艺文志》的分类,就既可以放到兵书略的兵阴阳类,也可以放到数术略的天文类。所以对待《山海经》在历史上不同时期的分类,既不能轻易否定,也不能过于拘执,更不宜用后世的图书分类和对图书的认识来遮蔽其历史上的分类,从而武断地定于一尊。

关于《山海经》的主要内容,以往学术界有“人文地理志说”“神话渊府说”“博物志说”“图腾志说”“综合志书说”“史书说”“最早的小说说”“取自九鼎图像说”“巫术说”“百科全书说”等,不一而足。这些总结和归纳各有道理,但都属于以偏概全,不能囊括全体。如果用传世典籍的内容来加以比照,如《山经》部分在谈到每座山时,先是谈山的道里、名称、河流的走向和物产(包括自然物和神怪),这类似于《禹贡》和《汉书·地理志》;接下来说物产的特点、物产的功用和物产出现预示的吉凶,这类似于《汉书·五行志》《宋书·符瑞志》和《齐书·祥瑞志》。最后有些还会涉及祭山的仪式和祭品的种类,这又可与《史记·封禅书》比照。《海经》和《荒经》部分有些地方谈到远方异国和异物,又与《逸周书·王会》《穆天子传》《博物志》和《十洲记》接近。由此可见《山海经》整体内容庞杂,性质非一,很难在已知典籍中找到相同或相近的例子给予定性。

从与出土文献的比较看,《山海经》有三个特点值得重视:

一是比较浓厚的“数术”色彩。如《山海经》的《山经》部分在谈到神怪时,常常会说某某神怪“见(读为‘现’)则如何如何”,如“见则其县多放士”“见则郡县大水”“见则县有大繇”“见则天下安宁”“见则天下大旱”“见则有兵”“见则天下大穰”“见则其邑有讹火”“见则天下大风”“见则其邑有恐”“见则螽蝗为败”“见则其国多土功”“见则其国多疫”“见则风雨为败”“见则天下和”等,这是战国秦汉时期数术类文献用于占测吉凶的格式化语言,体现的是将某类自然物、天象和神怪的出现与吉凶占测相对应的思想和观念。这一思想和观念影响深远,历代的志怪小说和史书中的《五行志》《符瑞志》《祥瑞志》中都有很多相同或类似内容。在马王堆汉墓帛书《天文气象杂占》中有“出所邦有丧”“出所之邦有兵”“□出,小邦有兵,得柄者胜”“此出所之邦利,以兴兵,大胜”“两月并出,有邦亡”“赤虹冬出,冬雷,不利人主。白虹出,邦君死之”“霓虹出,下有流血”“天觉出,天下起兵而无成,十岁乃已”“白灌见五日,邦有反者”“赤日、黑日偕出,大盗得”“赤日出,岁熟”“日出,赤云完之,岁饥”“黑日出,兴兵,大水,不战”“夜半见如布缄天,有邦亡”“奔星出,天下兴兵”“彗星出,短,饥;长,为兵”“彗星出所,其邦亡”等文句。文中或言“出”,或言“见(现)”,而“出”和“见(现)”意思相同,与上引《山海经》的《山经》部分“见则如何如何”的内容表达十分接近,区别只是《山海经》的《山经》部分“见(现)”的主角是神怪,而马王堆汉墓帛书《天文气象杂占》中“出”或“见(现)”的主角是“星宿云气”等不同的天象而已。从这一点看,《汉书·艺文志》将《山海经》列在数术类,是有一定道理的。

二是丰富的“博物学”内容。出土文献与《山海经》文句对照比较密和的例子中,包括安徽阜阳汉简中的《万物》。《万物》的命名是因其文中有“天下之道不可不闻也,万物之本不可不察也,阴阳之化不可不知也”(W001)之句,故取其中的“万物”两字命名。《万物》有“杀鱼者以芒草也”(W057),《山海经·中山经》有“有木焉,其状如棠而赤叶,名曰芒草,可以毒鱼”,二者文义十分接近。《万物》有“卤土之已睡也”(W041),《山海经·中山经》有“来需之水出于其阳,而西流注于伊水,其中多鯩鱼,黑文,其状如鲋,食者不睡”。《万物》有“马胭潜居水中使人不溺死也”(W004),《山海经·西山经》有“昆仑之丘……有木焉,其状如棠,黄华赤实,其味如李而无核,名曰沙棠,可以御水,食之使人不溺”。《万物》有“雏鸟之解惑也”(W012),《山海经·南山经》有“有鸟焉,其状如鸠,其音若呵,名曰灌灌,佩之不惑”;《山海经·西山经》有“其草多条,其状如葵,而赤华黄实,如婴儿舌,食之使人不惑”。《万物》有“……菽可已瘘”(W024)。《山海经·中山经》有“合水出于其阴,而北流注于洛,多

鱼,状如鳜,居逵,苍文赤尾,食者不痈,可以为瘘”。“为瘘”即“治瘘”之意。《万物》有“可以已痤也”(W013),《山海经·中山经》有“又东二十里,曰金星之山,多天婴,其状如龙骨,可以已痤”。《万物》有“鱼与黄土之已痔也”(W018),《山海经·西山经》有“有鸟焉,其状如鹑,黑文而赤翁,名曰栎,食之已痔”;《山海经·南山经》有“泿水出焉,而南流注于海。其中有虎蛟,其状鱼身而蛇尾,其音如鸳鸯,食者不肿,可以已痔”。《万物》有“姜叶使人忍寒也”(W031),《山海经·中山经》有“又东三十五里曰敏山。上有木焉,其状如荆,白华而赤实,名曰葪柏,服者不寒”。《万物》有“石鼠矢已心痛也”(W007),《山海经·西山经》有“其草有萆荔,状如乌韭,而生于石上,亦缘木而生,食之已心痛”。以上所引《万物》和《山海经》中记载诸物功效的用语十分接近或类似,都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两者的文本性质相近。

中国古代有“万物皆可入药”的观念,因此“博物学”与“本草学”又密切相关。《万物》文中虽然有很多可入药的物品的记载,但是与后世医书中的方剂内容区别还是比较明显,尤其像“兔白可为裘也”(W009)“蜘蛛令人疾行也”(W030)和“紴缴以骨,鸟虽高,射之必及也”(W049)等文字,更是明显溢出“本草学”的领域,应该属于“博物学”的范畴。

中国古代《博物志》一类书的内容,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类:(1)山川地理;(2)奇珍异兽;(3)神话传说;(4)神仙人物;(5)数术方技。用这个标准来衡量《山海经》,倒是非常符合。只不过《山海经》是以地理为框架而已。从这一点来说,把《山海经》定性为“博物志说”,也是有理有据。

三是继承了“志怪”的传统。中国古代历来有“记异”和“志怪”的习惯,从甲骨文记录狩猎时俘获珍异动物的记载,到商周青铜器上的“饕餮”形象和《左传》宣公三年王孙满所云“铸鼎象物”;从《楚辞·天问》反映出的楚先王之庙和公卿祠堂上图绘的天地山川中的神灵和怪物,到睡虎地秦简《日书》中的《诘咎》篇;从《山海经》郭璞注提到的《畏兽画》,到梁代开始著录的《白泽图》和敦煌的《白泽精怪图》,这一传统绵延不绝。古人描摹图绘各种神怪,正如《左传》宣公三年王孙满所说,是为了“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而“知神奸”的方法,首先就是要记住“神奸”的形象和名字,即《抱朴子·登涉》所谓“但知其物名,则不能为害矣”和同书《祛惑》所言“尽知其名,则天下恶鬼恶兽,不敢犯人也”。为何知道名字,就不能为害了呢?这是因为古人有一种观念,认为名字并不是约定俗成的,而就相当于其所指代的人或物。所以知道了人或物的名字,也就相当于知道了祛除的方法。睡虎地秦简《诘咎》篇记载了很多鬼的名字和驱鬼的方法,可以称之为中国最早的志怪小说,其内容与《山海经》的《山经》部分中谈神怪的内容很接近。尤其是《山海经》谈到对待神怪最常用的方法就是“食之”,这与睡虎地秦简《诘咎》篇谈到对待某些鬼的方法是“烰而食之”(简四九背壹)、“烹而食之,美气”(简三七背贰—简三八背贰)、“烹而食之,不害矣”(简六六背贰)如出一辙。《白泽图》或《白泽精怪图》的“白泽”是神名,源自《云笈七签》:“帝巡狩东至海,登桓山,于海滨得白泽神兽,能言,达于万物之情。因问天下鬼神之事,自古精气为物,游魂为变者,凡万一千五百二十种,白泽言之,帝令以图写之以示天下,帝乃作《祝邪之文》以祝之。”《抱朴子·极言》:“穷神奸则记白泽之辞。”同书《登涉》:“其次则论百鬼录,知天下鬼之名字,及《白泽图》《九鼎记》,则众鬼自却。”也都表达了相同的意思。在《白泽图》或《白泽精怪图》流行的时代,很多人家都藏有《白泽图》或《白泽精怪图》,或是悬挂在墙,或是张贴在门,都是为了随时对照翻查鬼怪的形象、名字以及祛除方法。《五灯会元》:“师曰:‘家有白泽之图,必无如是妖怪。’”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谈到《山海经》的文本形式,主要是指《山海经》的附图问题。关于《山海经》附图的讨论,一直是《山海经》研究的一个重点。确定《山海经》有图,是从郭璞的《山海经图赞》开始的。唐宋之后各种《山海经图》日渐增多,但都逐渐佚失,我们今天看到的《山海经图》都是明清之后的图。现在的问题是:郭璞《山海经图赞》参照的图,是《山海经》原初的图,还是郭璞或郭璞同时代其他人配的图,至今尚没有明确证据;还有最初的《山海经》图,是和如今看到的图一样,仅仅画有各种神怪,还是除神怪之外,还包括山川地理形貌等地图,目前也说不清楚。从《山海经》的内容,参照出土文献的实际情况看,我们认为《山海经》很可能最初就配有图,是比较早的“图书”。因为从出土文献看,战国秦汉时期有关数术类的著作,大都配有附图。比较典型的如长沙楚帛书,四周画有代表“四时”的“神木”和四边每边三个共十二个代表十二个月的“神怪”。秦简中与数术有关的如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有《艮山图》(《艮山图》又见于周家寨汉简和孔家坡汉简)、《人字图》(《人字图》又见于周家寨汉简、马王堆帛书《胎产书》、香港中文大学藏汉简、孔家坡汉简和北大藏汉简)和《置室门图》,《日书》甲、乙种又都有《死失图》,马王堆帛书中有《禹藏埋胞图》《堪舆图》《刑德小游图》《传胜图》《地刚图》《木人占图》《卦象图》《物则有形图》《九主图》等,银雀山汉简有《九宫图》、尹湾汉简有《六博图》。其中形式上与《山海经》附图最为近似的就是长沙楚帛书上的图和马王堆帛书《天文气象杂占》的图。长沙楚帛书文字部分的内容包括伏羲女娲神话,周边有十二个神怪的图像,马王堆帛书《天文气象杂占》的文字内容是讲天象预示的军事吉凶,并附有各种天象的图像。长沙楚帛书从文字内容到附图形式,都与《山海经》部分内容和所附之图非常接近;马王堆帛书《天文气象杂占》的内容虽然涉及的是天文和兵阴阳,这一点与《山海经》不同,但是其以不同天象的出现预示军事吉凶并附图的形式,与《山海经》以不同的神怪出现预示吉凶并附图的形式完全相同。

出土文献中有一个现象很值得注意,就是附图跟记录文字的载体有关。以竹木简为记录载体的数术类著作中所附之图,大都是一些表示方位、干支等表格类的图,像《人字图》那样画有人形且比较写实的图则偏少。但是在以缣帛为记录载体的数术类文本中,却有很多星宿、云气和神怪等更为写实形象的图,如长沙楚帛书和马王堆帛书。这是因为竹木简每支宽度有限,简与简之间存在空隙,因此画复杂写实的图受限制,而帛书则不受这个制约,画图更为自由,因此缣帛上才会有更多复杂写实的图。所以从图文搭配的形式看,帛书才是当时“图书”的代表。

通过以上论述可知,《山海经》是一部带图的综合性图书,如果一定要给《山海经》的文本性质作一个定性的话,大可不必用已有的传世典籍来套,而是应该给出一个稍显宽泛的称呼,譬如称之为:在地理框架下杂糅着数术、博物、志怪和神话等内容的综合性图书。这样命名似乎才更为接近事实。

二、《山海经》的史料价值

清张之洞《书目答问》列《山海经》于史部古史类,已经认为《山海经》中有可信之史料,可谓颇有识见。王国维更是很早就指出:“虽谬悠缘饰之书如《山海经》《楚辞·天问》,成于后世之书如《晏子春秋》《墨子》《吕氏春秋》,晚出之书如《竹书纪年》,其所言古事亦有一部分之确实性;然则经典所记上古之事,今日虽有未得二重证明者,固未可以完全抹杀也。”王国维对《山海经》作出这样的判断,缘于他对出土资料的熟悉和感悟。他发现甲骨文中记录商代先王“王亥”的“亥”字经常写成上边有一只鸟的形状,与《山海经·大荒东经》所载“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中王亥“两手操鸟”的记载可以互证。20世纪40年代初胡厚宣先生发表《甲骨文四方风名考》一文,紧接着又与丁声树先生合作写出《甲骨文四方风名考补证》,之后又加以修订写成《甲骨文四方风名考证》,到50年代初再加入新的缀合资料写成《释殷代求年于四方和四方风的祭祀》一文。该文发现甲骨文中的四方风名与《山海经·大荒东经》记载的四方风名有很多相合之处,这与《尚书·尧典》中的一些记载也有关联,既可以订正《山海经》的一些错误,又可以说明有关四方风的思想和观念起源很早。以上所列王国维和胡厚宣两位的发明发现,揭示了《山海经》蕴含的神话史料可与出土文献互证的事实,说明《山海经》“其所言古事亦有一部分之确实性”,所以“固未可以完全抹杀也”。可以说是利用“二重证据法”研究《山海经》的典型范例。

近些年公布的出土文献可以补充如下一些与《山海经》互证的例子:

其一,安徽大学藏楚简中有《楚纪》篇,记录了楚国从早到晚的历史,非常详细。其中提到楚国先祖“穴熊”和“老童”的起名缘由。如说到“穴熊”时说:“融乃使人下请季连,求之弗得,见人在穴中,问之不言,以火爨其穴,乃惧,告曰:‘酓(熊)。’使人告融,融曰:‘是穴之酓(熊)也。’乃遂名之曰穴酓(熊),是为荆王。”可见“穴熊”一名的来由,是因为酓(熊)生活在山洞或地下穴道的原因。而据简文记载,“老童”的得名是因为“老童”生下来时就满头白发,状如老人,因此命名为“老童”。这都是以往不知道的新知。《山海经·中山经》:“又东一百五十里曰熊山,有穴焉。熊之穴,恒出神人。夏启而冬闭;是穴也,冬启乃必有兵。”萧兵说:“在以熊称的楚王名字最令人感兴趣的是那较古老的‘穴熊’——这分明说出自熊穴,或穴处的熊祖。”并据上引《山海经·中山经》的记载推测说:“这熊穴自是巨熊蛰居或冬眠之所。熊穴神人莫非暗指楚祖穴熊?”萧兵这一推测以往不被重视,如今看来很可能是正确的,这也凸显出《山海经·中山经》这条记载的珍贵。

其二,北京大学藏秦简《鲁久次问数于陈起》中,有一段在讲传说中的上古帝王和贤臣的发明创作之功时说:“始诸黄帝、颛顼、尧、舜之智,循鲧、禹、皋陶、羿、

之巧,以作命天下之法,以立钟之副,副黄钟以为十二律,以印久天下为十二时,命曰十二字,生五音、十日、廿八日宿。”文中提到的帝王和贤臣中,黄帝、颛顼、尧、舜、鲧、禹、皋陶、羿是大家都熟悉的人物,唯独“

”似乎未曾听闻。原整理者解释“

”字说:“

‘’字下部作‘番’,疑为‘垂’之讹,‘箠’应读为‘垂’,亦作‘倕’,古书引《世本》有‘倕作规矩准绳’、‘垂作耒耨’、‘垂作耜’、‘垂作钟’、‘垂作铫’等语,或曰黄帝之臣,或曰尧之巧工,或曰舜臣,说法不一。”又引《墨子·非儒下》“古者羿作弓,伃作甲,奚仲作车,巧垂作舟”为证。这一解释看上去颇有理致,其实却是有问题的。对此郭永秉指出:

其三,《山海经·海外北经》:“聂耳之国在无肠国东,使两文虎,为人两手聂其耳。”郭璞注:“言耳长,行则以手摄持之也。”又《山海经·大荒北经》:“有儋耳之国,任姓,禺号子,食谷。”郭璞注:“其人耳大下儋,垂在肩上,朱崖儋耳,镂画其耳,亦以放之也。”袁珂《山海经校注》案:“儋耳,《淮南子·地形篇》作‘耽耳’,《博物志》卷一作‘擔耳’,依字‘儋’当为‘聸’。《说文》十二云:‘聸,垂耳也。’即郭注所谓‘耳大下儋,垂在肩上’之意也。”《抱朴子·杂应》提到老子形象时说:“姓李名聃,字伯阳,身长九尺,黄色,鸟喙,隆鼻,秀眉长五寸,耳长七寸……”老子名耳,字聃,从古人名字相应的规律看,“聃”字的含义一定跟“耳朵”有关。“聃”字与“儋”“耽”“擔”“聸”诸字皆音近可通,寓意都是指耳朵长,所以从老子的名字来看,显然就来自其“耳长七寸”的特点。《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有周太史儋,历来研究者或认为与老子就是同一人,或认为另有其人,无论如何,这个周太史儋的名字“儋”,很可能与老子的名字取意相同。春秋时期的晋文公名重耳,后世典籍记载其有异象,即“骈肋重瞳”,于是有人猜测其本名“重目”,后改为或误为“重耳”,或说“重耳”是指耳垂双重。这些说法都是没有证据的猜测。“重耳”的“重”虽然《经典释文》记其音读为“重复”之“重”,但《经典释文》时代偏晚,其记录的读音不见得是早期正确的读法,“重耳”的“重”完全可能读为“轻重”之“重”。“耳长”必然会沉重,所以如《山海经》才会说“两手聂其耳”。陆德明《老子道德经》释文云:“老子姓李名耳,河上公云名重耳,字伯阳,陈国苦县厉乡人。”河上公注把老子之名与晋文公重耳之名加以等同,虽然可能是后人的附会,但也可能说明当时有人就认为晋文公重耳之名就是指“耳长”。

以上所举出土文献证明《山海经》史料价值的资料,都是有关神话或传说的内容。这些有关神话或传说的史料既揭示了《山海经》的性质,同时也印证了王国维所说:“虽谬悠缘饰之书……其所言古事亦有一部分之确实性。”这些神话或传说史料一样能够描绘古代中国的精神世界的图景,并从中窥探古人的思想观念,从而证明或解释古人的所思所想,所以也绝对不能轻视。

三、《山海经》的产生时地与作者

关于《山海经》产生的时地与作者,以往学术界的研究已经比较深入,但始终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陆侃如认为《山经》是战国楚人所作,《海内经》和《海外经》是汉代所作,《大荒经》和《海内经》为东汉魏晋所作;茅盾认为《五藏山经》是春秋时作,海内外经至迟成书于春秋战国之交,《荒经》的成书也不会晚于秦统一;蒙文通认为《荒经》以下五篇写作时代最早,大约在西周前期,《海内经》四篇较迟,但也在西周中叶。《五藏山经》和《海外经》四篇最迟,是春秋战国之交的作品。《海内经》是古蜀国人所作,《大荒经》是巴国人所作;袁珂认为《荒经》四篇和《海内经》一篇成书最早,大约在战国初年或中年;《五藏山经》和《海外经》四篇稍迟,是战国中期以后的作品;《海内经》四篇最迟,成于汉代初年。他们的作者都是楚人——即楚国或是楚地之人。还有的研究者认为《山海经》的作者应该是秦人,也有的研究认为是齐人或燕人。

前文说过,《山海经》内容庞杂,其内部差异也很大,很可能并非一时一地所作,所以谈论《山海经》的时地和作者,只能就一部分立言,不能全书一概而论,因此本文只想就《山经》部分的时地和作者作些推测。

探索一部文本的产生时地和作者,全面考察文本的用字用词习惯,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张永言《从词汇史看〈列子〉的撰写时代》一文,就是通过《列子》在用字用词上的某些特殊现象和魏晋时期的一些新词新义,判定《列子》应出自晋人之手。这是利用词汇史的观点推定文本产生时代的一篇经典范文。本文也试图利用这一方法,从出土文献与《山海经》用字用词习惯对照的角度,推定《山海经》的《山经》部分的产生时地和作者。

其四,《山海经·西山经》说:“(皋涂之山)有白石焉,其名曰礜,可以毒鼠。”郭璞注:“今礜石杀鼠,音豫;蚕食之而肥。”“礜”是一种性热含毒的矿石,即硫砒铁矿,也叫毒砂,是制造砒霜的主要原料,可以用之炼丹,中医又常用之入药,为“五毒之药”之一,其功用是祛除“邪祟鬼疰”,魏晋时期还被作为“五石散(又称寒食散)”的主要成分。因礜石色白,故又称为“白礜”或“白石”。《抱朴子·登涉》:“山中见吏,若但闻声不见形,呼人不止,以白石掷之则息矣。”以往各种训释都将“白石”误解为“白色的石头”,其实这里的“白石”就是指“礜石”。因为礜石可以祛除“邪祟鬼疰”,所以可以用来驱鬼。用“礜石”驱鬼的实例还见于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诘咎》篇,简文说:“鬼恒召人之宫,是是遽鬼毋所居,罔謼其召,以白石投之,则止矣。”(简二八背叁)句中的“以白石投之”与上引《抱朴子·登涉》的“以白石掷之”非常接近,可以类比。简文中的“白石”以往也被误解为一般的“白色石头”,这也是错误的。汉印中有“左礜桃支”印,疑为道家驱鬼之印,印文中的“礜”和“桃支(枝)”都是驱鬼之物。“左”为“东”,代表阳,“鬼”为“阴”,故桃树朝东的枝条更适用于驱鬼。

以上例证似乎都表明《山海经》的《山经》部分的产生时地,与战国时期的楚国楚地或秦时的楚地有关。对此有人可能会提出疑问,因目前所出的战国简基本都是楚简,因此将《山海经》之《山经》部分的产生时地与战国时期的楚国楚地或秦时的楚地相联系,是不是有使用“默证”之嫌?其实除了以上揭示的《山海经》与楚简在用词上的近似之外,还有两者用字习惯上的相同,这一点将在下一节加以论述。此外,楚帛书上的神怪形象,以往的研究皆将其与《山海经》附图上的神怪相对照,找出了很多两者之间的相似点。如楚帛书中有三头人神怪,在《山海经·海内西经》有“三头人”,《海外南经》:“三首国在其东,其为人一身三首。”“一身三首”的形象与楚帛书上的“三头人”完全一致。还如《山海经》中有很多神怪“操蛇”“衔蛇”“戴蛇”“珥蛇”的记载,而在楚帛书上的神怪中,就有两个衔蛇的形象和一个操蛇的形象。在楚地出土并呈现出鲜明的楚文化风格的马王堆一号汉墓的漆棺上,也有“衔蛇”和“操蛇”的神怪形象,这似乎都表明神怪“操蛇”“衔蛇”“戴蛇”“珥蛇”,是楚文化的一个显著特征。

以上诸种例证,都在《山海经》与楚国或楚地之间建立起了关联,所以这一节我们可以得出如下推论:《山海经》的《山经》部分的产生时代至迟不晚于战国,产生的地域很可能是在楚地,其作者也应该是楚人。

四、《山海经》的文本文字校释

从《山海经》郭璞注开始,历代都有相关著作或多或少涉及《山海经》文本文字校释问题,但是成绩不大,不足为观。直到清代的毕沅和郝懿行,才有了一些值得重视的意见。随着出土文献的层出不穷,从古文字角度审视《山海经》的文本,也会有一些发现,下边试举例证之。

以往学术界曾有一些成功的校释之例,例如:

其二,《山海经》的《山经》部分在说到祠山时的用牲法时,常常出现“毛”字,如《山海经·南山经》:“其神状皆鸟身而龙首,其祠之礼:毛用一璋玉瘗,糈用稌米,一璧,稻米、白菅为席。”《西山经》:“其祠之,毛用少牢,白菅为席。其十辈神者,其祠之,毛一雄鸡,钤而不糈;毛采。”《北山经》:“其祠之,毛用一雄鸡彘瘗,吉玉用一圭,瘗而不糈。”“其祠:毛用一雄鸡彘瘗。”《东山经》:“祠:毛用一犬祈,

用鱼。”“其祠:毛用一鸡祈,婴用一璧瘗。”《中山经》:“其余十三山者,毛用一羊,县婴用桑封,瘗而不糈。”“其祠之,毛用一白鸡,祈而不糈,以采衣之。”“其祠:毛用一雄鸡瘗,糈用稌。”“其祠:毛用一雄鸡、一牝豚刉,糈用稌。”对于上引文中的“毛”字,郭璞注谓:“言择牲取其毛色也。”袁珂说:“毛谓祀神所用毛物也,猪鸡犬羊等均属之。此言‘毛用一璋玉瘗’者,以祀神毛物与璋玉同瘗也。郭注不确,诸家亦竟无释。”从文意看,郭注和袁珂的解释都不可信。《山海经》在用“毛”字的语法位置上,有时却用“皆”字,如《西山经》说:“其神祠礼,皆用一白鸡祈。糈以稻米,白菅为席。”这说明“毛”也可能用为总括之词,为“皆”“都”“全”之义。正好在出土的楚文字里有很多用法相同的“屯”字,如信阳楚简中有:“四方鉴,四团□,二圆鉴,屯青黄之瑑。”(2-01)“二方鉴,屯雕里。”(2-09)“七见鬼之衣,屯有裳。”(2-13)“一汲瓶,一沐缶,一汤鼎,屯有盖。”(2-14)在其他类楚文字里也有相同之例,如:“二戟,屯三戈,屯一翼之曾。”(曾侯乙墓竹简)“屯三舟为一舿”(鄂君启舟节),“如马、如牛、如儓,屯十以当一车;如担徒,屯二十担以当一车。”(鄂君启车节)战国文字中“屯”字和“毛”字的形体很接近,极易讹混。以上证据皆表明,上引《山海经》中用为总括之词的“毛”字,都应该是“屯”字的讹误,这些“屯”字在文中就用为“总括之词”。

以下是笔者新考释的几个例子:

其三,《山海经·中山经》:“有兽焉,其状如狸而白尾,有鬣,名曰朏朏,養之可以已忧。”按《山海经》中讲到神怪时,说“養之”仅此一见,似与全书说解内容和习惯不合。《山海经·北山经》说:“彭水出焉,而西流注于芘湖之水,其中多儵鱼,其状如鸡而赤毛,三尾、六足、四首,其音如鹊,食之可以已忧。”又《西山经》谓:“有草焉,名曰薲草,其状如葵,其味如葱,食之已劳。”袁珂说:“已劳,谓已忧也。”从理校角度分析,可知“養之可以已忧”之“養”应为“食”字之讹。秦汉时期写得比较草的“養”字,上边已经写得很简略,很容易误为“食”字,所以“食之可以已忧”错成了“養之可以已忧”。

以上本文从几个方面,以举例对照的形式,用出土文献和古文字资料对《山海经》进行了一些阐释和新证。这一工作目前还是初步的,随着出土文献与古文字资料的不断面世,相信一定会有更多的新资料可以不断给我们带来新见新知,将其与《山海经》进行对照并加以阐释和新证,进一步抉发出土文献和蕴含在《山海经》中的史料和语料,推进《山海经》的新证工作和《山海经》文本的深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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