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经济亮出“三张牌”
在我国经济建设版图中,沿海是相对发达地区,江苏是各地中的“优等生”。而江苏海洋经济,却一直是这个强省的“软肋”。
当前,各省区市“十四五”规划相继出台,沿海各地无一例外地将海洋经济作为区域发展的重要内容,再次掀起一轮“海上竞速”。反观江苏沿海的南通、盐城、连云港3市,海洋经济规模与广东、山东等地的海洋强市相比,知名度也并不高。
“全省都是沿海,沿海更要向海”,这是7月5日至7日江苏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的。近年来,“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已纳入江苏省发展战略部署。4月27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召开沿海发展座谈会,省委书记娄勤俭在会上强调,“着眼省内全域一体化,形成全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河海联通、湖海呼应的融合发展格局;把目光从陆地投向海洋,挺进深海、经略海洋,向辽阔的海洋要效益和生产力”。
那么,江苏海洋经济如何实现超越、跨越?底气何在?
海洋经济作为高度外向型经济,在当前“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沿海各地更将其作为区域发展的引擎来打造。
出海口,是这个引擎的枢纽。连云港港是我国沿海主枢纽港和能源外运的重要口岸之一。南通港是江苏唯一的江海组合港,联通着长江黄金水道和黄金海岸。
2020年开始,南通以“大通州湾”思维推进全市域沿海开发、江海联动发展,如东洋口、通州湾、海门、启东吕四等4个沿海港口作业区整合为一个通州湾港区——大通州湾。
通州湾是江苏沿海难得的可建深水良港的港址,是江苏全力打造的“新出海口”,以弥补江强海弱、核心港口缺失的短板。
在南通沿海,一条“洋吕铁路”串江连海,是通州湾新出海口国际一流港口建设“铁路进港区、内河到码头、港口通大洋”综合集疏运体系的关键工程,打通了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南通既有铁路实现闭环,为打造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提供强力支撑。
自此,南通按下海铁、江铁多式联运的“快进键”,水陆聚合发力,双向互补。多式联运具有运能大、成本低、安全性高、污染排放少的优势,未来能够助力通州湾加快形成国际物流中转新枢纽,成为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纽带。
溯江而上可服务长江经济带,顺江而下可连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站在新一轮发展的风口,“新出海口”建设是江苏区域发展的一步先手棋。
江苏954千米海岸线多为淤泥质岸,5100平方千米沿海滩涂利用难度大。很长一段时期,丰富的海洋资源并没有成为江苏的经济红利。
然而正是这种后发效应,涵养出重要的沿海生态系统。中国第一个海洋世界自然遗产——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一期),位于江苏盐城。
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指引下,变“废”为宝,绿色赋能,成为江苏海洋经济立足自身特色,谋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2021年4月12日,龙源射阳400兆瓦海上风电项目的并网发电,盐城市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成为长三角首个“千万千瓦新能源发电城市”,新能源发电量在全市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50%。
江苏海上风能资源丰富,海洋电力业快速发展。《2020年江苏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得益于南通、盐城等沿海城市海上风电的迅猛发展,截至2020年底,江苏省海上风电累计装机573万千瓦,占全国六成左右,稳居全国第一。海上风电发电量达1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7%,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位居全国前列。海上风电场正在向着智能化方向发展,国内首个数字化、智慧化海上风力发电场在盐城实现并网运行。
碳达峰、碳中和压力较大的江苏省,正在试图提高风电装机规划。根据江苏省发改委发布的《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十四五”期间,江苏省规划海上风电场址约42个,规划装机容量1212万千瓦。
2021年,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派出调研组,到海洋经济发达的广东、山东调研。
广东海洋生产总值连续25年居全国首位,山东海洋生产总值稳居全国第二位。江苏海洋经济在总量、占比、位次上均存在一定差距。
调研报告分析了2省在顶层设计、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和综合管理上的做法和经验,提出了江苏下一步发展的建议:加强海洋经济统筹发展力度,筹备建设综合性海洋科研机构,设立现代海洋发展投资基金,完善综合管理体系,等等。
事实上,2020年的江苏海洋经济,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仍然实现了正增长。全省海洋生产总值(GDP)达7828亿元,比上年增长1.4%。
其中,非沿海地区抢占“半壁江山”,吸引了记者的注意。2020年江苏沿海地区(南通、盐城、连云港市)海洋生产总值为4116.4亿元,占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2.6%;沿江地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扬州、镇江、泰州市)海洋生产总值3640.9亿元,占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6.5%;非沿海沿江地区(徐州、淮安、宿迁市)海洋生产总值70.7亿元,占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9%。
另一个吸引“眼球”的,是“江港”变“海港”,江海联动。江苏沿江城市依托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沿江港口全部由“江港”变成了“海港”。去年全省沿海沿江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24.9亿吨,同比增长3.1%;集装箱吞吐量1837万标准箱,同比增长0.4%。
这样的结果,与江苏“以法护航”,全域发展海洋经济的重大举措密不可分。2019年6月1日,全国首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强调“沿海地区应当加强海洋资源保护利用,推进港产城联动发展”“沿江地区应当实施跨江融合发展,壮大沿江海洋产业支撑带”“其他地区应当推动海洋产业向内陆延伸,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江苏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在海洋经济规划引领、统计监测和产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覆盖全省域的海洋经济管理架构和海洋经济监测评估体系基本建立,沿海沿江地区协同推进 “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这些在全国都是首创。
7月5日至7日,江苏召开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强“全省都是沿海、沿海更要向海”的意识,提高海洋经济监测评估能力,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海洋强省建设。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