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观点丨婚前协议有没有必要?怎么签?
朋友的朋友向我咨询,关于婚前协议的事。
小情侣相亲认识,谈了也快一年了,男的要结婚,女的不想结。女方不想结婚的原因是怕男方变心,说离婚就离婚,到时候受伤的是自己。可男方非要结婚,怎么办呢?两个人就想签一个婚前协议,来咨询我。
男方和他父亲共有一套房产,女方要求婚前协议这样约定:如果将来男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把自己名下那50%的房产过户给女方名下,然后男方要他爸爸名下那50%,最终这个房产两个人一人一半。
然后,我想说的是:
这样的婚前约定是无效的,其中严重限制了男方的婚姻自由,法律不支持。
同时,男方如果想获得他父亲那部分房产,光他们小情侣来约定是没用的,属于无权处分,必须经过他父亲同意才可以。
很多人都想通过物质的捆绑来给自己的婚姻增加安全感,但其实,无论是婚前协议也好,婚内协议也好,能做的只是对你的财产安全进行保障。而婚姻关系是人身关系,每个人都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
如果两个人足够信任,在感情上能够给对方安全感,那财产完全可以独立。这份婚前协议,也将会变成保护你们两个人感情和婚姻的最坚硬的“壳”。相反的,如果感情没到位,签再多的婚前协议,做再多的财产捆绑也是于事无补,如果你们没有准备好步入婚姻,就请不要轻易结婚。
至于婚前协议的签订内容,其实并不局限在财产这个一个层面,你们还可以对家务分工、生育与否、育儿观念等很多内容进行约定。作为一个见证离婚故事比结婚故事还要多的律师,我认为,婚前把这个“保护壳”打造的足够坚硬,没什么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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